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女方一定要加上自己的名字不然就不结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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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种情况谁都会心里不舒服!爸妈不愿写女方的名字,情有可原!毕竟房款算是自己家出的,是谁心里都不得劲!但作为女方家,自己的女人嫁到男方家,怕自己的宝贝,受委屈!可怜天下父母心!但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同意女方的,在房产证加名字!


既然到谈婚论嫁,那么双方都的相互理解,毕竟婚后过一生。女方只是给自己一份安全感和生活的保障。这件事就的男方来妥协,让一让!婚后都是一家人!再说只要两个人相互理解,包容白首不分离,何必去在乎那些!最后祝福你弟弟,新婚快乐!


——小兵

结婚的时候,总要有那么一个场面,那就是女孩的爸爸,陪伴着新娘出场,最后把新娘交给新郎。为人父母的在这一瞬间都难以忍受,不由得热泪成行。新郎与岳父的交接,岳父交给新郎的不只是新娘,其实那更是一份信任


。既然是这样,男方和女方既然结婚了。涉及到房子的时候,女方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我觉得这无可厚非,我认为女方是正确的。双方手挽着手步入礼堂的时候,就应该践行我爱你,终生不悔的誓言。这是两个人共同的财富。不要为了添不添一个名字。影响这场婚姻。
不过咱们反过来说,作为婆家你们应该提早的,为儿子买房子。何必要等到女朋友出现,弄得多被动。既然婚都要结了,还是乖乖的听女孩儿家的话。反正妻子是你的,写上他的名字又能怎样呢?还是尊重妻子,写上名字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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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个房产证上面多加女方的名字,而闹得结婚都没办法进行下去,这样的事情现在确实越来越多的在发生。而房子又是男方家所买的,女方根本没有付出过一分钱,所以男方的父母不同意,这也是很正常的逻辑考虑。然而女方家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在嫁过去以后有一个安稳的保障,这也是做父母的人之常情。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

其实年轻人的爱情到底真不真心,才是对于这个难题最关键的条件。如果男的确实肯定了女孩子对他的真情,那么房子上面多加她的名字,这也是完全没多大的问题。毕竟结了婚以后的两人,以后所有的东西都是共同所拥有的。那么又何必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担心,就让两个相爱的人从此分道扬镳。这就有点强势拆散一对鸳鸯,罪过却是蛮大的。
当然如果男方真的有后顾之忧,其实可以拟定一份合同的。里面大致上的内容,就是说一些保护男方的一些条件。比如说要是婚后的女方,做出对不起婚姻伤害了家庭的事情,那么因为女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最后的房子是没女的什么事情。只不过这样的合同写了之后,感觉反而会让两个年轻人,心里不舒服的情绪。这就很大影响两个人过日子的!

其实要是男方买房子,是按揭的话就好了。这样就算加了女方的名字,未来也是要共同完成房子后款的支出问题。要是已经全部付清,而男的确实非常喜欢自己女朋友的话,那么就抱着互相信任的心态,好好的去结婚在一起吧。虽然家人心里会不舒服,可是既然遇到了,总要有个完美的办法解决问题。大不了婚后的时候,家庭财务都男方管控,这样心理多少会平衡的。
最后说句比较现实的话,那就是要是真的女方是个拜金女,那么也不需要结婚了,反正男方条件还不错,既然有房就很容易找到老婆的。当然到时候眼睛张大一点,再找的时候一定要先看好女的人品。甚至包括女方的家人也要深入了解进去,要找个喜欢自己人的女孩子,不要找一个喜欢自己钱的拜金女。这样才可以真正的保障婚姻,保障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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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到现在已经没什么实际意义了,未央建议,加上吧!因为这实在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1.新婚姻法已经颁布了,关于房产问题,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或者付出首付,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候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另一半是不能分的一杯羹的,所以首先,男方的担心不存在问题,你们家的房子,即使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也是不属于她的,所以加了也没什么影响。

2.抛开法律,我们来谈感情。因为这样一件事情闹成这样实在是没必要,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安全感缺失,担心以后自己会被抛弃,想要一份保障,但作为男方来说,除非个别例外情况,未央真的觉得你们可以理解一下女方。



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除却哪些故意骗财产的人,不管怎么说,都是女人吃亏的,女人的付出一定是远远大于男性的,比起现在大多数男性的付出,真的,女人付出的实在太多了!从洗衣做饭,到生孩子,照顾家庭,照顾子女,照顾老人,走亲访友。。。。。太多了!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一旦女人没有工作,那么离被抛弃也就不远了!


实在来讲,未央一度不想结婚,因为说真的,现在的婚姻对于女性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所以,你们真的没必要那么斤斤计较,多加她一个名字,即能给了她安全感,你们也不会失去什么,如果实在是怕父母说不开,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就可以了,没必要因为这个事情僵持,没有任何意义。

3.说些无话题看起无关,但关系很大的话。

无论是你父母,还是你,是希望你弟弟他们两个人以后过的和谐美满呢?还是天天鸡飞狗跳的闹不住呢?如果是前者,那么真的没必要现在算计这些,还没结婚呢,就一心想着离婚时候要怎么办了,那么这婚姻还真的有维持下去的必要嘛!这种算计过的婚姻以后真的会过的一帆风顺嘛!不会,因为这些事情会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两个人心上,时时提醒着对方,以前曾怎样算计过彼此。所以,少了那一点计较,才是真正的生活,相濡以沫!


当然如果作为老人,就喜欢看着自己孩子婚姻不幸福,就喜欢看他们两个要么现在分手,自己孩子一边悔恨终生,一边伤心难过!要么就喜欢看他俩结婚后鸡毛蒜皮的事情就能吵得你死我活,天天生活鸡飞狗跳没一点舒坦的话,那么也就没啥可说的,对吧,毕竟老人不希望自己孩子以后过的好呢,所以现在尽管折腾,以后孩子死活关父母什么事情呢!

但我相信,没有父母不希望自己孩子过的不好的,那么又何必在婚前为他们制造出各种隐患呢?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道理,但很少有人真的能懂!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我是未央。


未语时光

到底是为了什么而结婚?

现在的婚姻,附加了太多的条件,不管初衷是什么,这些都会让人觉得为难,或者更严重一点的说是不怀好意.房子的原本只是用来住的,但因为高昂的房价,所以它已经变成财产的争夺点,而且是最大的利益争夺点.


“因为爱情而结婚吗?”,大多数结了婚的人都会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有的人回答“是,因为我爱他.”.有的人回答“不是,因为他有房.”,这就是现代婚姻最普遍的两种理由,由此可见,这位女的在结婚前一定要男方在婚前的不动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具有一定的原因,最起码可以说不是因为单纯的爱情.作为男方,我觉得他完全可以拒绝.毕竟这不是你们共同创造的财富,婚姻是什么?婚姻是相互的.不是单方面的.更何况新的《婚姻法》颁布的初衷就是保护男女双方的合法利益.

如果男的自己主动提出来加女方的名字,我觉得这个男的是伟大的,因为他想给女方一个所谓的安全感,那么第二个问题又来了.


难道只有房产证上加名字才有安全感吗?

我看这样的婚姻未必会幸福,因为婚前已经有了矛盾的分歧,就算男的妥协了,男方的家人也不会心甘情愿,而这一点就完全可以爆发“安全危机”.

婚姻生活,和谐、美满才叫安全感,物质只能带给你虚荣心的满足感,而虚荣心也是摧毁婚姻的“定时炸弹”..

其实,如果这个女的够聪明,肯定是婚后再与老公共同换一个房子,不如小户型换个大一点的,双方都出一点力,这个事情就圆满解决了.


我有一个同事曾经跟我讲个一个事情,而这件事情也是他马上向他女朋友求婚的导火线,事情是这样的,我同事(男)想买房了,就把想买房的这个事情跟女朋友提了一嘴,本来他觉得这就是一带而过的一句话,但是令他感动的事情就发生了,他女朋友听完他说过的这就话后立马给了他一张银行卡并说“我没什么存款,这卡里有2万块钱,你买房后估计也会缺钱,这钱你先拿着用.”多么好的女孩,哪个男人不会感动?,当然这2万块钱我同事是没要的,他说“女孩的那就话才最值钱.”,现在他们婚姻挺美满的.

其实,现在的男人真的特别的累,房子、车子、聘礼每一个都是“一座大山”,而且是你不得不跨越的山.而有时候,爱情变成了最贵的“奢侈品”.


会会会210

很简单,加上名字!以示平等尊重与重视!给她一个接纳她的态度!给女方安全感,让她知道,她是家庭重要的一员!可能女方要的只是男方家的态度。


这个问题不用那么纠结,其实新的婚姻法规定,如果房子是两人婚前所购,且是男方家出资购买,婚后出现婚姻破裂的情况,二人离婚,如果男方家父母能提供婚前买房的证据,或者能证明房子是男方一方购买,即便是加了女方名字,女方不能提供购买房子的票据或证据,她是有名字也不能分有房产的一半,写不写名字根本不是房子属不属于女方的证据。所以,写了女方姓名,也没有法律效力。

所以根本不用把关系弄得那么僵。有时候,结婚前出现经济利益纠纷并不难解决。女方这么要求,感觉她是个法盲,感觉对婚姻极度的缺乏自信,极度的没有安全感。自己的幸福,还需要保证吗?男方给你房子,你就有安全感,幸福感吗?哪个女人的幸福是一套房子能保证的?

所以,我觉得,幼稚的女人要财产,聪明的女人经营婚姻。但是不要觉得女人这么做让人反感讨厌,每个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什么事情都要互相理解,换位思考。


杨杨148274623

如果说婚前买的,理论上来说女方没有付出什么经济,可以不加名字,也不能强行要求对方加名字。

但是角度不同,要求不同~



女方的角度

无非是没有安全感,加上社会,亲戚,朋友的言语,觉得加了名字才有保障,但是可以好好和对方商量,说出自己的担心,而不是不加名字就不结婚,以此要挟,这不是一个真心的做法,或者说这样的做法没有为对方考虑。

毕竟要走入婚姻需要互相考虑。

男方的角度


男方辛苦买房也不容易,如果对方这样要求肯定不舒服,但是可以以其他方式保险对女方的爱或者让她安心,大家彼此协商。

加与不加都是个人意愿,如果双方都不同意,强行进入婚姻,婚后问题更多,不如分开。

如果双方都有诚意,一定有可以商量的办法。


爱会看见

这种矛盾归根于双方对婚姻的不信任,担心万一离婚后不至于人财两空。遇到这种事,往往需要男女朋友回去做好父母的工作,让其中的一方妥协。父母是爱子女的,只要子女横了心要结婚,最终父母还是拗不过子女。如果最后结果不能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名字时,建议还是通过其他方式补偿安慰女方,毕竟你一开始就这么防着女朋友,没把他当成一家人,经过这么一闹,她也会心寒的,以后还怎么能让她一心一意善待男方家呢?所以为了以后的好日子,还请谨慎处理。


开开YY

潘律师的观点很明确: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全资所购,女方以加名为要挟,那就不要结这个婚了!

在房子面前,爱情成了路人,如果我在这说爱情,或许会引来一顿嗤笑,但还是想说:如果这个女孩爱你弟弟比爱房子更多一些,她不会不加名就不嫁的。既然不加名就不嫁,说明,房子和你弟弟相比,房子才是她更想嫁的老公,那么,你们为什么要当那个冤大头,把你弟弟这么一个大活人搭上,作为房子的一个附件,给她?

说话到这,会有人来抬讧了:男方宁可不结婚也不给女方加名,是不是也说明,他爱房子胜过爱女孩?

那么我再反问一下,他即便是爱女孩胜过爱房子,能保证女方永远爱他吗?他给女方加了名,将来他爱的女孩带着房子走了,如何是好?

再反过来想一下,如果女方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子,男方要求加名,不加名就不结婚,又会是怎样一种滑天下之大稽的笑柄?

归根到底,还是女方自觉主动地把自己置于一个在婚姻中的从属地位上了。

她担心她将来在婚姻中过多的付出和操劳,为养育孩子作出的巨大牺牲,被无视、被忽略。

这就是女方要求在房子上加名的根本原因。心理上不够强大,经济上不够独立。

但是,为在婚姻中的隐形付出找平衡,找补偿,应当在婚内找,婚姻法规定了婚内任何一方赚取的财富,都是共同财产,他在外面一年赚八百万,你在家带孩子,有你一半。

这就是法律给你的权利,他赚的钱,你花得理直气壮。

要求在人家婚前的房产上加名,没有道理,也没有法律依据。结婚前闹个不欢而散,吃亏的不一定是谁。

所以,与其找有钱的公公,不如找能赚钱的老公。





潘卫霞律师

人家出钱买的房子,凭什么就加你的名字?你出一分钱了吗?也许有人说,既然结婚了,就成了一家人了,房子加女方名字可以为婚姻提供一个保障。我要说,婚姻不是能用一所房子可以保障的。婚姻的稳定需要两个人去经营。实在喜欢住在自己房子里,你完全可以和老公共同奋斗,买属于你们俩的房子。夫妻关系好,和谐相处,互相包容,共同建设自己的小家,还怕婚姻没有保障吗?我女儿没提这种要求,我看也很幸福啊!五年了,经过两个人努力已经共同买了属于两个人的房子啊。

如果婚前女方要求一定加名字,否则不结婚。我建议,男方尽可能不满足女方的要求。这个不仅仅是因为女方的要求无理,还因为女方提出这个要求的背后反映了女方整个家庭素质。起码缺乏法律意识,然后自私自利,另外不顾全大局,不识大体,把婚礼搅黄了,对自己女儿有什么好处?用婚姻做要挟达到一些目的,很可恶,会在男方留下阴影,给以后婚姻埋下隐患!当遇到这个问题,建议男方拒绝,因为这是原则问题,妥协不得。如果因为这个而耽误了结婚,那么应该觉得庆幸。庆幸关键时刻看透了一家人的自私贪婪低俗的本质。

我认为,正经人家的女方,当女儿要结婚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怎么才能保证女儿幸福,首先想到尽力使婚礼能顺利进行,首先想到自己应该能给女儿提供多少陪嫁。

策划婚礼时,两家遇事多商量,多为对方着想,尊重对方习俗。万不可提那些房子加名字之类的过分的要求。否则,暴露你家的缺点,弄的不欢而散岂不是都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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