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子弹不设计成击中爆炸这种效果,威力不是更大吗?

宋启珠

有爆炸弹的啊,就是在弹头里面塞炸药,爆炸弹一般用来对付具有轻型防护措施的易燃目标,比如车辆或飞机的油箱等,爆炸弹击中这类目标时自身会发生爆炸,破坏或者点燃目标。

爆炸弹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瞬发爆炸,另一种是延时爆炸。瞬爆弹在弹头内部有装药,可以用于大口径机枪对空射击,在击中目标时就会引爆其中的炸药,杀伤敌机。爆炸弹弹头内部还有曳光管,有些还装有燃烧剂,这就是爆炸曳光弹和爆炸燃烧弹。

爆炸弹现在很少见了,而且一般只有在大口径机枪中才能看到,毕竟大口径弹头的弹头比较大,装入炸药比较简单,而且炸药数量也能装入比较多。而小口径弹头一来没有装炸药的必要,因为小口径弹头的杀伤主要是通过翻滚造成的,即使装入炸药也装不了多少,弹头直径总共就五毫米多一点,去掉铜被甲和铅套,也就这么两三毫米的空间装炸药,装的太少根本没什么杀伤力,还会影响弹头的翻滚。

图注:7.62x54mm R爆炸弹

而且爆炸弹并不是只装入炸药就够了,要有能引爆炸药的结构,比如空心管,火帽或者曳光管,进一步缩小了炸药的空间。在小口径弹头中装入这些结构在工艺上也非常困难,小口径弹最早出来的时候连制造曳光弹都成问题,别说是造爆炸弹了,现在最小的也就是一些.30口径的弹头有爆炸弹,小口径弹没见过。

以上是我的回答,欢迎大家留言讨论。我是轻兵器爱好者,热爱轻武器与战术文化,期待与你一起走进狂野的轻武器世界!


轻兵器爱好者

其实是有的,就是英国设计并使用的达姆弹。

达姆弹出现于1897年,由达姆达姆兵工厂军方总监 克莱上尉设计。弹头尖端没有包覆而露出铅心,子弹射入人体后铅心扩张或破裂,因而扩大了创伤面,造成对人员的严重伤害。


在100米距离上遭到达姆弹的直接命中,头部-100%的人会死亡,四肢-20%死亡,剩下的全部截肢,左胸(心脏附近)-100%死亡,右胸-70%死亡,腹部-70%死亡。所以达姆弹现已被国际禁止使用!

将弹头的尖端被甲去掉,露出铅心。当射入人体后,铅心由于惯性作用从被甲内涌出,被压扁成蘑菇状,被甲发生扩张或破裂,迅速释放能量,扩大创伤出口,使弹头具有类似爆炸弹头的致伤效果。具体表现为弹头严重发生形变乃至破裂,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状或葫芦状空腔,创伤面积是弹丸截面积的上百倍,在被命中时出现口径十几倍甚至更大瞬间空腔,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产生巨大的压力。如果弹丸的碎片遗留在身体内部,那么就可能会造成铅中毒,即使侥幸碎片遗留在身体内部比较少,但是破碎的巨大伤口极难愈和,容易造成感染。达姆弹的杀伤力十分惊人,远超过常规弹头。


以上是达姆弹的简介,在1899年的海牙公约中就明确不得使用达姆弹和类似的弹药。因为达姆弹和具有类似达姆效应的弹头,具有可怕杀伤力,当然也具有极强的停止作用。由于达姆弹极高的致死率和对伤员造成的巨大痛苦,使得达姆弹成为一种十分不人道的武器。

简单的说,用普通的弹头可以将敌人打死或打伤。如果使用达姆弹,敌人被打死了尸体是烂糊的,这是对尸体的侮辱;没死而因此受伤的的,基本是废了,一辈子好不了,太不人道了,其实也是没必要的。对使用达姆弹的人来说,看到自己的敌人被击中时的惨状也是很有心理压力的。战争,也是有伦理和道德的。



有人说炮兵怎么办?一发炮弹啥都没了。关键的放炮的人看不见呀!!!他不是面对面的厮杀,步兵也不太有机会看到炮弹把人炸成渣(炮打完了,或快打完了才冲锋)。大炮炸过后士兵多是被震死和炸飞的。


深海鱼读书

有击中爆炸的子弹啊!

普通的枪弹就叫做“普通弹”,这样就有很多“不普通”的弹药出现,这些“不普通”的弹药是为了完成不同的战术目标而设计的。例如:穿甲爆破燃烧弹。

相对于普通弹来说不普通的特种弹价格比普通弹高上很多倍,因此大规模使用的话成本过高。而只是作为对普通弹功能的一个补充。

日常我们能看到的子弹大部分都是素颜的普通弹,在弹头上没有任何标识,而特种弹一般会在弹头上进行图色作出区分不同的颜色代表了弹头的不同功能。

简单的说说:

绿色——曳光弹

红色——燃烧弹

黑色——穿甲弹

白色——爆破弹

……

就题主说的爆炸效果来说还能细分出很多种的爆炸效果:例如瞬间爆炸或者侵彻爆炸甚至燃烧爆炸等等。

例如穿甲燃烧爆炸弹,里面的结构就复杂的多了,一个弹头内包括了燃烧剂、炸药、穿甲侵彻体、纵火剂等部分。


能爆炸的子弹打什么?

当然不是打人了,这类的能爆炸的子弹往往用于打击轻装甲目标和重要器材目标,为的是在命中后对装甲后面的人或器材内部造成伤害。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这些特种弹药由于内部结构复杂弹头的重量和普通弹不一样,因此在大多数弹药使用的时候射击标尺需要依据说明作出相应调整。同时如果用特种弹打击人体的话实际上没有普通弹的效果好。


另外很多人说的“炸子儿”是通过在弹头前面刻线或者剪去弹头露出铅芯,这种子弹就叫做达姆弹,射入人体后由于肌肉在缝隙中的填充作用可以将弹头涨裂形成爆炸效果。不过达姆弹已经禁用了,就不放在讨论范围内了。


最伤心病狂的子弹

二战的时候有德国机枪手使用玻璃子弹!,玻璃弹内填充沙林毒剂,在打坦克的时候破碎,毒剂可以进入坦克内部毒杀坦克乘员。但后来发现对自身士兵有伤害,这种毒剂子弹就少量的使用了一段时间被德军弃用了。


军武数据库

。。。我最喜欢喷这种无厘头的问题了

首先分析一下,你为什么要爆炸这种效果:

你为什么要爆炸这种效果

估计你问的范围应该是普通手枪,步枪之类的小口径轻武器,而不是大口径重武器,因为大口径武器已经有爆炸子弹的存在。

作为小学生的你,应该是受到科幻片启发,电影里的未来武器,一旦击中人类,人体将尸骨无存,瞬间爆裂而亡,这样在战场上敌方的死亡率会上升到一个恐怖的高度。例如科幻片黑衣人里的小手枪,一枪能够爆炸所有东西。。

为什么不做?

是不是科技水平不到?不是,

以现有的科技,在小口径武器里设计爆炸弹,是很简单的事情,

最主要的原因是:成本

步枪的子弹成本在2-3元

手枪的子弹成本在1.3-1.8元

半自动步枪在2元左右。

狙击步枪在200元左右

而老式那些年代久远的手枪普通弹的成本仅在5毛钱左右

由于子弹价格差别太大了,我们就取普通步枪的成本计算--2元

那么爆炸弹呢?由于工艺复杂,成本在300元左右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平均需要2.5万发子弹才能消灭一个对手。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则平均需要2万发子弹才能消灭一个对手。

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共消耗子弹60亿发,射杀对手2.4万人,算起来平均25万发子弹才能消灭一个对手

说明了什么,现代的美军都怕死,只能拿着步枪躲起来无目的的突!突!突!,准确的说是拿着纳税人的钱突!突!突!~~

这样来算,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光普通子弹就花了120亿元,如果用爆炸子弹的话这个数字就上升到18000亿。。。这还不算他们那些贵得一塌糊涂的巡航导弹,一枚就500万,你认为美国人打得起么!

最重要的是,这战争还是低烈度的,如果打起二战这种高烈度战争的话,我估计一场大规模战役没有打完,自己就穷死了吧~哈哈!


小学生都懂的区块链

答:有这种类似的子弹。

比如▼

达姆弹

达姆弹是英国制造的一种枪弹。因由印度加尔各答附近一个叫达姆的地方 生产而得名。又俗称“ ”、“榴霰弹”、“入身变形子弹”,是一种不具备贯穿力但是具有极高浅层杀伤力“扩张型”子弹。

多头弹

多头子弹,顾名思义就是一发子弹具有两个或多个相似弹头,一次发射数个弹头(一般为3~5个),相当于同时发射了几发子弹,能显著提高火力密集度。

空爆式弹

该子弹由美国陆军研制,特点是可在中的头顶上爆炸,喷射致命的金属碎片,使其无处藏身。子弹内部有电子引信、可跟踪微光及热辐射的传感器,可在夜间使用。


那人灯火

击中不同口径、类型子弹

首先,子弹在设计时威力并非其唯一追求,如突击步枪使用的中间威力弹就是在步枪使用的全威力弹上进行了“缩减”,主要原因在于全威力弹虽然杀伤力大,但由于装药多,后坐力也相对较大,尤其是在使用半自动、全自动射击时,精度难以保证;另外,全威力弹的尺寸及重量对士兵的携弹量也有影响。

达姆弹击中目标后发生的变形

至于击中后才爆炸的子弹,其实已有相应的产品出现。如“达姆弹”就属贯穿力较弱,但表层扩张力较强的子弹。其原理就是对弹头采用半包裹形态,将铅质核心外漏,这样在击中目标时,弹头就会产生较大的变形(俗称“开花”),尤其是在接触人体后,会产生十分严重的撕裂伤害。因此,这种子弹也被海牙公约所禁止使用。

Raufoss Mk 211

“达姆弹”虽对人体杀伤较重,但“开花”的性质也导致其穿透性不足,易被防弹衣等防具阻挡,在使用上也是相对受限的。另外,真正意义上“击中目标才爆炸”(也就是含有“战斗部”)的子弹也是存在的,如 Raufoss Mk 211型子弹就属这种类型。

Raufoss Mk 211结构示意图

不过,由于“击中目标才爆炸”属性,就导致Raufoss Mk 211需在弹头部加入引信,这也导致其体积增加,只能在12.7毫米口径机枪、狙击枪及反器材枪械等武器上才能使用,其杀伤也类似于高爆榴弹,范围可覆盖约20~30厘米。


飞机永动机

嗯,问得好

就说你为啥要爆炸好了,中小口径子弹塞那么丁点炸药有啥用?装不装炸药基本都是个死啊。而且装了炸药你这子弹生产复杂度是几何增长啊。(请参考一枚二踢脚和一坨卫生纸的生产区别)↓,本子的12.7弹,最右边那个爆破弹生产工艺复杂的1B

所以,爆破弹一般都用在12.7口径以上,一个是弹头大了好塞药,二个是中小口径都是打人用的。而大口径是拆房子拆车用的。打中了车不一定打中人,这个是有爆破的话是个AOE伤害,有必要用上弹头装药。


疯狗的轻武

我是武备库,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子弹为什么不设计成爆炸效果?

首先要说的就是目前枪械主流口径有几类:像5.56mm口径的北约枪械流,7.62mm口径的华约枪械流,和我国的5.8mm口径步枪流。这些步枪子弹口径都比较小,弹头空间也不大,如果还想要子弹在击中目标时爆炸,这个子弹头内得加装炸药和引信。这样的精细加工十分困难,也极大的提高了子弹的价格。这在大多数国家是负担不起的。

其次就是,当执行一些破门和穿墙任务时,爆破子弹在接触第一层障碍时就会爆炸,不但没法攻击障碍后的目标,还容易打草惊蛇。或者在营救人质的时候,歹徒绑架人质,而你在击毙歹徒的时候,由于子弹爆炸,致使人质死亡,这样的子弹又有何用。

最后就是,目前有击中人体,发生解体破碎,形成多个创口的子弹,叫达姆弹。就算真的需要击中后爆炸,以攻击多个目标的时候,为什么不学学非洲黑叔叔,一发RPG入魂呢!!!一发不行来两发。

存在即合理,各国在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的时代也没有想着要开发出这款子弹的,可见其不合理性。


武备库


瞬爆弹就是你说的具有爆炸效果的子弹,弹头涂白色,弹头内装有炸药,弹头前装有弹帽、侵彻管、雷管,炸药后装有夜光管。



瞬爆弹用于大口径机枪,一般在12.7mm以上,它主要对敌轻型装甲车辆、直升机、油料运输车等作战器材进行打击,当弹头击中目标时,由于侵彻管和雷管的作用引爆炸药,弹头没有击中目标时不会爆炸,但是达到一定时间后夜光管内的夜光剂燃烧火药也会引燃炸药,使子弹爆炸。(还有燃烧弹和穿甲燃烧弹他俩的作用不是爆炸而是燃烧)

大口径机枪可使用瞬爆弹、燃烧弹、穿甲燃烧弹、曳光弹等同口径多种弹药。

步枪子弹主要打击有生目标,有效射程内依靠自身的动能就足以达到致命效果(当然有效射程外也可以致命),即使不击中要害也足以使敌人丧失行动能力,不需要再使用具有爆炸功能的子弹,步枪子弹口径较小,根本装不了多少炸药,爆炸效果也不明显。

而且瞬爆弹价格昂贵,自动步枪不论是威力还是射程都和大口径机枪相差甚远,大口径机枪打掉一辆运油车外加几个人,而步枪只打死一个人,不感觉是一种浪费吗?


军械官

枪的出现是战爭的需耍、战爭的目是把对方弄死,武器研究发明者只有一个心念,就是怎么能打死你就怎么试验、这是初衷目的,一百多年前洋鬼子进入中国就依仗洋枪打败了中国人、那时子弹洋人会造,中国人根本不会,后来不会做的国家也许就是沿袭了初时的设计,因为简单易学、且效果能弄死人,所以各国步兵轻武器、这么多年来凡用子弹均未改变多年前的结构,原理。

你说设计成一触爆炸的子弹、就沒人去研究、因为现有的本来效果就很好,不存在费心思去发明。再说、弹丸只花生仁那么大,做成能有多大爆炸力?告诉你、一个雷管比弹头大两倍、才七到十五公斤的爆炸力、只能弄伤你,不会死的。所以你的说法只是一种胡思乱想,根本不会有科学家投入精力去研究你理想中的子弹。

我说这些都是常规子弹、一般战场通常主要使用的子弹。至于异型子弹、在实际中己失去意义。

提问者的旨意我理解是指击中人时的-想法,别的回答都是多余。都是与提问没有关糸的。

上述回答仅个人观点,希望爱好者发表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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