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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各地,“一秒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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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酷暑下,堅持在一線奮鬥,用青春揮灑汗水,用責任點燃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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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

在炎熱環境下工作的職工,高溫津貼可以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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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2年出臺《四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

  1. 認定:日最高氣溫35℃以上《通知》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為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 《通知》規定標準: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津貼標準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3. 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要據實單列,同時應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

  4. 清涼飲料費不能衝抵高溫津貼,《勞動法》規定,在高溫天氣,用人單位有義務為職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在露天工作或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要免費為其提供衛生的清涼飲料,費用不應從工資中扣除,更不能摺合現金衝抵高溫津貼。

  5. 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勞動保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

別光顧著看高溫津貼,要知道,高溫天還有很多福利喲。

健康檢查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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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

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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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你領了嗎?更重要的是,感謝在高溫下工作的人,

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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