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一司機酒駕被拘留十五天

中國吉安網泰和訊(張望、郭昶軍)近日,泰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文田中隊接到報警稱:在泰和縣馬市鎮棲龍村路口路段,一輛低速貨車和小車刮蹭,請求民警立即出警排除問題。接警後,民警帶領協警們立即趕赴現場對事故發生成因進行調查。

到達現場後,民警在現場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口頭詢問和調取駕駛證信息時,發現低速貨車駕駛員與民警有意保持距離,有意躲閃不與民警正面說話,並強調這是小事,希望交警快速處理。民警立即意識到肖某明應該是喝了酒才這樣舉止不正常,當即確定對雙方駕駛員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調查。

果不其然,在對雙方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後,發現肖某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即抽血送檢,經檢測:肖某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39.5mg/100ml。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駕駛人肖某明構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民警依據相關法規,對肖某明處以拘留十五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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