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該不該讓一個孩子去補貼另一個孩子?

一對父母有一對孩子,大的從小時候就被扔給了外婆,從小被外婆帶大,對父母的印象也非常模糊,父母每隔兩三年才回一次家,只來看過大的孩子兩三次。

而小的自從出生後就一直被父母帶在身邊,因為要照顧小的,更無暇顧及大的,對大的那一個算是不聞不問。

只有上學時要交生活費和學費才會聯繫,並且有一次生活費遲遲沒打,大的吃飯都成了問題,咬著牙打給母親,母親卻不耐煩說:“急什麼急,明天就寄給你,耽擱一兩天又餓不死。”大學之後,大的這一個就是自己在掙生活費。

現在大的32了,要結婚,父母一聽卻急了,讓大的先不急著結婚,先想著小的,等小的先結婚了再說。並且要求大的出10萬給小的付首付,作為小的那一個的婚房。

大的很愕然,父母不曾打過電話關心自己,一打就是開口要錢,並且是10萬。大的覺得:“從小對我不管不問,現在有什麼資格要錢。”並且拒絕了父母的要求。沒想到的是,父母每天打電話催,並且罵大的這一個不是人,若不出錢就要大的給贍養費。

你們怎麼看待呢?父母該不該讓一個孩子去補貼另一個孩子?

父母該不該讓一個孩子去補貼另一個孩子?

父母該不該讓一個孩子去補貼另一個孩子?


現在我們來看看具體的故事。


大的這個是個女兒,從小被扔給外婆,在她的童年印象中並沒有父母,只有外婆、外公、舅媽以及大她10歲的表哥。

大女兒上初中,爸媽照顧不了她,每個月會寄300塊錢生活費到她卡上,除去250塊飯錢,剩下的50元就是大女兒一個月的零用錢。

除了少得可憐的生活費,讓大女兒心寒的是,爸媽對她的漠不關心。“除了寄生活費爸媽打電話,其餘時間從不打電話關心我,即便是打電話,也是問生活費收到沒有,收到了就掛了。”大女兒這樣說。

而自從要錢的那一次之後,爸媽的形象降至冰點。她暗暗發誓,今後不想和他們有任何瓜葛。

上大學的時候,大女兒每天在外兼職掙錢,同學們稱她是“拼命女金剛”,其實她是想靠自己多掙點生活費,“不想開口找他們要錢了,再找他們要我自己都覺得噁心。”大學四年,她靠著兼職和助學貸款完成學業。

畢業後,她留在重慶,工作換了又換,而爸媽則一直在福建打工。兩年前,她找了一個對她很好的男朋友,兩人計劃著結婚,“他們聽說我要結婚就急了,說我先不著急結婚,先想著弟弟點,讓弟弟娶了媳婦再說。”直到現在,她的婚事也沒張羅到位。

爸爸給她打來電話,“你那兒有沒得錢,弟弟房子要給首付,還差10萬,下半年裝修好了他要當婚房。”她有些愕然,爸爸許久不打電話,一打就是開口要錢,並且是10萬,“從小對我不聞不問,現在有什麼資格向我要錢。”

她以為拒絕就沒事,誰想到爸媽每天打電話催,還罵她不是人,如果不出錢就找她要贍養費,“為了要錢也是費盡心思,反正我無所謂,錢是不得出的。”她這樣說。

然而她的父親卻說:“我不是不關心她呀,我也有打電話啊,生活費學費也在照常寄啊。”她爸爸說,她剛出生那會家裡窮,連買雞蛋的錢都沒有,吃飯都成問題,只有把她放到外婆家,好出去打工掙錢。

當被問到,開口就是10萬,有沒有想過女兒的生活怎麼辦,女兒也是要結婚的。這位爸爸說:“不管怎樣,先著急幫弟弟買婚房,畢竟是親弟弟不能不管,這錢出也得出,不出也得出,一分不能少,這是做姐姐的責任。”


現在再看這個故事,你們覺得父母該不該讓大女兒犧牲自己去補貼兒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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