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榆林勝利煤礦瞞報事故 迷信活動大行其道
- 市場信息報訊(記者 張宇)3月21日,陝西榆林市榆陽區勝利煤礦井下因防護設施不當,造成一死一失蹤的安全事故,死者(海德成,43歲,內蒙古滿州里人)親哥海春林也在此礦上班,事故發生後,煤礦給當班工人每人五千元封口費,後全部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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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瞞報本錢小 害怕問責
-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謊報、瞞報事故,或者事故發生後逃匿的,處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罰款”。
- 事故發生後,礦方寧願花錢“擺平”,也不上報,因為上報了就要停工,甚至榆林市所有煤礦都要進行安全生產整頓。對於勝利煤礦,這種“損失”他們不願意接受,更重要的是,安全事故關係到官員的“烏紗帽”。
- 在問責機制越來越健全、懲處力度越來越大的背景下,勝利煤礦仍然漠視生命,頂風瞞報,事故發生後,煤礦領導沒有及時組織救援,反而在礦下撒紙錢、燒香放炮。
- 瞞報背後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是否有“保護傘”起作用?
- (本信息由張宇 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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