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19點30分,電動車駕駛員謝某在途經104國道樂清虹橋鎮信岙村至南陽村的非機動車道上時,發現路中間正仰躺著一個人。靠近一看,發現竟然是他的朋友連某。此時的連某頭部有傷,正昏迷不醒。謝某趕緊聯繫了家屬。由於現場沒有任何痕跡,家人以為連某傷情較輕,可能是自己摔傷,就將其送往附近診所就診。
之後連某一直處於迷糊狀態,在轉到樂清市第二人民醫院後,醫生診斷,連某腦內出血,傷勢較重,額頭前面和後腦都有受傷痕跡。家人在9月7日凌晨報了案,這時離發現連某已過近5個小時。
交通事故?
自摔?
擺在交警黍蜀面前的首先就是這麼一道選擇題。結合醫生的推測,連某額前的傷很可能是車輛撞擊造成的。如果是交通事故,另一方當事人是誰?現在哪裡?不放過一絲可能性,虹橋交警中隊的經辦民警鄭光正,將該案列為交通事故立即開展調查。
案發時間
19時24分
從虹橋鎮信岙村路口的非機動車道往南陽村方向發現了受害人連某的身影(監控顯示)。
19時34分
途經該路段的二輪電動車駕駛員謝某發現連某受傷躺在路中間。
從監控發現連某的身影到謝某路上發現連某受傷,基本確定,19時24分至19時34分間為連某受傷的時間。如果是交通事故,這段時間可能就是案發的時間!
案情分析
交警結合現場最近的信岙村路口和南陽村路口的兩個監控進行了仔細核查,19時24分許傷者連某從信岙村路口至19時34分許的10分鐘時間裡,一共現三輛車途經該非機動車道,其中謝某的二輪電動車是與連某步行的方向一致,是順著往南陽村方向,三輪電動車和另一輛二輪電動車是逆向行駛過來的。結合連某的傷情,交警認為連某額頭或後腦其中一處傷處是被同樣高度的硬物撞傷,而二輪電動車的嫌疑較小,交警認為同一時段出現的三輪電動車存在著重大嫌疑。
在交警多日的排摸和監控比對下,找到了另一名二輪電動車駕駛員和三輪車駕駛員,通過調查最終確定信岙村村民胡某有重大肇事嫌疑。
在所有證據的指向下,胡某最終承認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實,並向交警坦白了事發經過以及為逃避責任而採取的措施。
逃逸後多次打探 並改裝肇事車輛
據胡某介紹:“9月6日晚其駕駛三輪電動車載著妻子從南陽村往信岙村家騎,車輛從南陽村逆向進入非機動車道,因車燈損壞時好時壞,加上夜間視線不清,在行駛約一半路程時,發現前方有一人影,但由於太近,自己在剎車並向右避讓,但左車頭還是與對方發生了碰撞,車子在與右側綠化帶碰撞後正常的往前行駛,自己雖沒下車,但朝身後看了一下,因視線不好並沒看到人,就直接開走了。”
9月7日晚,胡某聽到村民談起同村的連某被車撞了,由於家庭條件差怕付不起醫藥費,加上因撞人逃逸怕被同村人笑,因此胡某並沒有報警投案。怕三輪電動車被交警認出,胡某又開車去虹橋鎮潘宅村一電動車修理店對三輪電動車進行了改裝,在拆除了車頭座位後面的鐵皮擋板後,又給車斗加了個雨篷,並撕掉了車尾的反光標誌。
在交警走訪周邊時,經村民介紹,在事故發生剛開始的兩天裡,胡某還向村裡其他人員打探連某的傷勢。
自作聰明終究逃不過
發生事故後要積極搶救傷員
將損失降到最低
逃逸只會加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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