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中學時,我們都學過中俄《尼布楚條約》,其中一條是關於烏第河與外興安嶺之間存在一個待議地區。
相信這張圖一定縈繞在很多國人的腦海之中。多年以來,我一直想不明白一件事情,圖中所示的待議地區面積不大,相比於割讓出去的貝加爾湖以東尼布楚地區,可以說是彈丸之地。如此慷慨的大清朝,怎麼會在這麼一小片地方寸土必爭起來了?不合常理呀。
多年以後,互聯網的發達讓我瞭解到了背後的真相。原來,《尼布楚條約》劃定兩國以額爾古納河、格爾必齊河和外興安嶺為界。只有外興安嶺的東段因為分為南北兩支而未行劃定。
惟界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如何分劃,今尚未決,此事須待兩國使臣各歸本國,詳細查明之後,或遣專使,或用文牘,始能定之。(引自拉丁文本)
原來如此。問題的關鍵在於外興安嶺在東段出現了南北兩個分支,中方主張北支,而俄方主張南支,僵持不下,才出現的所謂待議地區!看下圖:
清政府首先拋出的是第一方案:兩國以勒拿河為界。吃到嘴裡的肉俄羅斯能吐出來嗎?果不其然,遭到俄方斷然拒絕。
清政府只能讓步,繼而拋出第二方案:提出以勒拿河以南、雅庫特漁獵人稱作諾斯山的一條山脈為界,東北直至沒入大海深處的諾斯海岬。諾斯海岬即是楚科奇半島。
俄方代表出於奪取烏第河流域及其以北廣袤地區的需要,提出“自格爾必齊河循第一道石頭山的嶺脊,從阿穆爾河下游一直延伸到海,凡發源於該山嶺、流入阿穆爾河之河流盡屬博格德汗殿下,而發源於該山嶺另一側,流向北方之河流盡屬沙皇陛下”。所謂“第一道石頭山”,即指烏第河南側的外興安嶺。烏第河流域南北各有一個外興安嶺分支,中俄雙方各執一詞。
所以,中俄雙方談判妥協的結果便形成了拉丁文本中的“界於興安嶺與烏第河之間”的措詞,即未定界在烏第河南北兩側的外興安嶺之間。
這樣的解釋才合乎常理。
及至後來雙方先後簽訂《璦琿條約》和《北京條約》,中國徹底喪失了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的10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所謂待議地區也便失去意義,隨之劃歸俄羅斯管轄,成為國人心中永遠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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