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快結束了,以下4種非農業戶口在農村的房屋趕緊辦理確權

按照國家規定時間,從2011年全國試點進行農村土地確權開始到2018年,還有半年左右就基本結束了。很多地方的村民也都已領到了確權證。這時很多非農業戶口就問,自己原來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能否確權登記發證?國家一再強調,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非常多。在確權登記工作中,一定要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按照規定,以下幾種非農業戶口在農村原有的宅基地房屋可以確權。


土地確權快結束了,以下4種非農業戶口在農村的房屋趕緊辦理確權

第一,非農業戶口,非本村集體的農民,因地質災害防治;因實施村鎮規劃或舊村鎮改造等新農村建設;因國家建設項目佔用原宅地,移民安置等集中遷建,在符合當地規劃的前提下,經本農民集體大多數成員同意並經有權機關批准異地建房的,可按規定確權登記發證。

第二,合法繼承的房屋。不管你是屬於城市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只要是合法繼承的房屋都是合法的,根據土地管理法中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了房屋你也就擁有了繼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可按規定確權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土地確權快結束了,以下4種非農業戶口在農村的房屋趕緊辦理確權


第三,關於農村的土地和宅基地政策中有兩個關鍵的節點。一個是1982年發佈的《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在此之前;另一個是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實施之後,國家用法律形式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房房產和宅基地。所以,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村民集體成員”。

第四,近幾年,大量農民或者農村子女遷入城鎮,由於求學和務工方便的需要,將戶口遷入城市,根據農民自己的意願,原來的房屋仍在,偶爾還會回來居住。平時不居住的時候也會租給別人使用。這種情況下,根據國家土地確權政策,這是合法的,可以辦理確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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