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安置or自主就业,军队士官该怎么选?!

作者|军路君

转业安置or自主就业,军队士官该怎么选?!

选择转业安置or自主就业,这个问题对于不少退役士兵来说,并不是一项选择题。这缘于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后,将退役士兵安置实行“城乡一体化”,在转业安置上直接统一了标准。

譬如,服役满十二年,荣立战时三等功或平时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满足其中任一条件,可以自主选择:一是转业安置,由地方政府安排第一次就业安置;二是自愿放弃工作自谋职业,领取部队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选择转业好不好呢?首先,我们得了解一下,政府安置士官会提供哪些岗位。一是国家机关;二是事业单位;三是国有企业。看清单位,同时也要认识到这个单位,以及所提供的转业安置岗位。

比如,国家机关单位,有的是公务员,也有参照公务员的事业编;相关事业单位,既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差额拨款事业编、自收自支事业编,还有经常提到的工勤事业编,当然也有少数临时工和政府雇员。

退役士兵的安置,由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也就是现在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军队负责兵员管理的机构,统一制订下达全国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各县级以及人民政府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置岗位指标,并向社会公开。依照规定,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的任务。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最新透露的消息,2018年,全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约5万名。选择转业的士官、士兵,要认清单位及提供的编制岗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转业与自谋职业,最大区别就是相差一笔可观的部队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在安置环境转好的情形下,特别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成立,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问题清零”,选择一个带编的岗位,可以说更为稳妥,适合寻求稳定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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