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兩男子張網逮八隻斑鳩被刑拘 已被劃為禁獵區

驻马店两男子张网逮八只斑鸠被刑拘 已被划为禁猎区

汪某、金某架設在稻田地裡的大網

4月28日上午9時許,確山縣森林公安局的接警電話驟然響起:“你們快來,有人在地裡張網捕鳥。”

“作孽呀,4張大網,每張網四五米寬,50米長!”舉報村民氣憤地說,張網地點位於確山縣留莊鎮汪莊村馬莊村民組南側一片開闊的稻田地裡。

初夏,正是鳥兒做巢繁育後代的季節。逮一隻鳥兒,傷害的是一個鳥“家庭”,該縣森林公安民警迅即出警。

確山縣森林公安局直屬派出所指導員趙劍,找來一輛地方牌照的麵包車,帶著5名身著便衣的森林民警,火速向現場奔去。

距現場還有二三里地時,民警將麵包車停在一村莊裡。一便衣民警借來一輛自行車,騎車接近現場實地察看究竟。

“那片開闊的稻田地裡,果然有4張張開的大網。”辦案民警介紹:出警民警在附近隱藏蹲守至下午3點多鐘,見有兩個村民走進稻田地的大網,蹲守民警包抄過去,將其當場抓獲。

這兩個村民,一個是確山縣留莊鎮的汪某,現年53歲;一個是汝南縣和孝鎮的金某,現年45歲。汪某、金某交代:4張大網是他倆當天一大早張在稻田地裡的。

網上有8只斑鳩,被解救下來後及時放生。汪某、金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當天被確山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說法“在駐馬店,逮一隻斑鳩就犯法”

“在駐馬店市的各縣區,不要說網捕了8只斑鳩,逮一隻就犯法。”辦案民警介紹,早在2013年11月10日,駐馬店就被劃為了禁獵區。也就是說,從2013年11月10日起,在駐馬店境內各縣區的任何一個地方,都不能隨隨便便逮野生動物。

經查證,金某網捕斑鳩,是初犯,以前沒有非法狩獵行為;汪某,早在2014年曾因非法狩獵被判拘役3個月。5月15日,確山縣檢察院對金某做出不予批准逮捕決定,汪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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