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什麼人都可以納妾嗎?我是說最底層的平民可不可以?

西樓85

迷彩虎軍事為您回答。在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男人三妻四妾幾乎是家常便飯,妾的地位低微,在家中幾乎沒有話語權。小妾的地位低於正妻,所以妾只能算是奴婢,《尚書傳》雲:“役人賤者,男曰臣女曰妾。”妾者雖然有明媒聘娶這一流程,卻只能坐小轎進門,受正妻管制,被人輕視。

古人要想納妾,只有一種方法,那就是買。我國古代,不同的時期,納妾的花費也不同。宋朝,納一個小妾大概要花費100貫,容顏較好的話,就貴一些,相關文獻中記載,虞孟文納妾花了140貫,摺合到現在,一貫大約是500元人民幣,所以宋代納一房小妾就大概要五、六萬人民幣了。這就有點高了,相比於現在娶親所花的彩禮,也不相上下。到明代,納妾的花費就少多了,最少的要30兩白銀,一般的是100兩白銀,在現代,一兩白銀就是300元,也就是說,到明代的時候,納一個小妾的價格已經銳減到三萬元左右了,和明代的價格相比,幾乎減了一半。

到清朝末年的時候,納妾的價格又有所回升,李慈銘先生的《越縵堂日記》中記載到,其先後納的三個小妾價格分別是416兩、130兩和180兩白銀,其中價格最低的也花了130兩,而第一個的價格更是令人咂舌,416兩!可能不是被騙了就是那個小妾是個絕色佳人。民國時期雖然規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基礎之上,還存在各種各樣的多妻制。例如中國近代,簡陽縣賈家場的有錢人劉某,總共納了七房小妾,最後一位小妾是劉某在七十八歲時用三百多個銀元在外地買的,年芳十八。

在中國封建社會,願意把女兒賣給別人當小妾的人,一般都是貧困到了極點,或者就是被當地官員逼迫到了不得以的地步才賣的。那時候的富豪人家不納妾的就像八條腿的蛤蟆一樣難找,但窮苦人家打一輩子光棍的卻遍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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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

非機器大生產時代,人口是衡量國家綜合力量的基本要素。所以歷代都嚴格規定了每一個等級者關於納妾的規範。比如唐代皇帝妾的標準是120人。明代親王只能額妾十人,年老無子才能再奏選一次。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正規意義的妾需官媒婆登記檔案,也就是記入戶籍。沒有履行登記義務,則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妾也享受不到妾的微薄待遇,只能是婢(通房丫頭)。

對於財主們來說,無論自己有多少婢,年長色衰之後都被被遣出嫁給家生子。

因此中國曆來對百姓都是規定的匹夫匹婦。

就是說,只要是庶民,就沒資格納妾。

即便富甲天下,沒有官員或士的身份,以妾的名義安置女子,就是犯罪。

針對這條犯罪,地方官員那是非常願意去處罰的。

笞納妾者及妾的監護人各四十,遣妾歸宗,沒收彩禮。

到元代,才有官員上書建議並得立法公佈,庶民在滿足四十歲及無子的兩個條件下可納一妾。對於不滿足條件納妾,和超納妾者,依舊是上款處分。

當然,到了清末時期,中央政權控制力下降才會出現能養活多少妾就納多少的局面,比如四川軍閥範紹增納妾四十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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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都可以納妾?當然是,有錢人、有錢人、還是有錢人。


小妾是普通可以養的起的嗎?小妾是你想養就能養的嗎?

換句話說,小三是你養得起的的嗎?小三是你想找就能找的嗎?


一,沒錢找。

現代人說,結婚要有房,有車,有存款,你以為古代人就不要了嗎?古人更實在啊。古人云,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娶妻娶妻吃飯穿衣,男人掙錢養家,女人相夫教子,在古代就是慣例。

結婚,你有房子嗎?你有地嗎?你有牛嗎?如果你沒房子、沒地、連耕地的牛也沒有,對不起,你很難娶媳婦。

而古代生產力低下,正常情況下,只能勉強維持一家人生存需求,娶小妾?呵呵,做夢。


第二,禮法約束。

當然,作為平民若是你有點錢了,這時你會想去個小妾。那麼問題來了,納妾是你想納妾就能納妾的嗎?

答案是不能。洪武六年制定的《大明律》中規定:“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者,方聽另娶。違者笞四十。意思是四十了,女方還不能生育才能納妾。

古代是很講究禮法,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平民很難納妾,即使納妾,估計也要被鄉紳官府抓來問罪。


第三,那麼地主、達官貴人等富人群體可以納妾嗎?

《春秋公羊傳》“諸侯一聘九女”,蔡邕所著的《獨斷》“卿大夫一妻二妾”可見政府對富人納妾是有明文規定的。當然執行情況要另說。

但是總的來說:

1,納妾都要得到原配的同意,如有子女,還需子女同意。

2,或者是女方不能生育才能光明正大的納妾。

3,要考慮社會影響。

總的來說,即使是富人也不敢隨意納妾,所以,達官富人就有了通房丫頭。


不過麼,等到清朝末年,隨著王朝統治瓦解,商品經濟的發展,社會越來越混亂,納妾也有沒了限制,富人們也就沒了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古人云:富不過三代。

其實富不過三代是指,富了會娶小妾,生一大堆孩子,孩子再生一堆孩子,然後就把家吃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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