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展:中国人在海外爱抱团?论南洋宗族结构的双刃剑效应

施展:中国人在海外爱抱团?论南洋宗族结构的双刃剑效应


中国人在海外不抱团,这是国人常常在抱怨的问题。这一现象有何内在历史机理呢?今天的书摘就尝试讨论此一问题。


施展:中国人在海外爱抱团?论南洋宗族结构的双刃剑效应

在早期西方殖民者来到南洋之后,很快发现,他们在各种经济活动当中,诸如与中国的贸易,从当地征收赋税,以及为殖民城市提供服务等等方面,不得不依赖华人。华人在家乡的时候已经习惯了没有政治权力,所以在南洋也本能地愿意接受土著王公或者殖民者所建立的政治秩序,以为后者服务的方式,获得控制经济领域的机会。

进一步探究,会发现南洋华人政治意识的欠缺,并不仅仅是本乡长期欠缺政治权力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其强大的宗族结构的双刃剑效应所致。宗族结构一方面带来了华人的商业能力,一方面压制了华人的政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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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海外长途贸易而言,最关键的便是其信用结构的建立,否则与遥远陌生人的贸易关系是无法建立起来的。海外华人都是东南沿海的移民,他们漂洋过海时,随身携带着以宗族关系、方言群体等为依托的信用基础;跨越远距离的信用结构,通过宗族内部诸多个体的远距离迁徙而建立起来。在进入20世纪以前,闽南方言群体、潮汕方言群体、客家方言群体、珠三角的广东方言群体,是南洋最重要的几个华人方言群体,他们各自垄断了一些行业。

以宗族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带来了华人的商业能力,但是相应地,华人所能够想象的秩序也基本上是基于这种宗族(或拟宗族)的社会结构。

(拟)宗族共同体是一种基于血亲本能之自然伦理的社会和经济存在,而不是一种进行主动创制的政治存在。南洋华人在侨居地形成了大量以宗族共同体、方言共同体为基础的会党组织,这些会党组织一端在南洋,另一端连在故土,可以招募本乡人来到海外,帮助初到海外的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落脚,在会党内形成互助关系,包括各种内部融资手段等,还形成会党自身的暴力组织,以此为基础确保对于特定行业的垄断,排除其他人的商业竞争。会党的凝聚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拟宗族共同体的认同,一是在侨居地对于本乡神灵的共同祭祀。

这些都意味着它必定是封闭的小群体,群体之间,即不同的会党组织之间,都不会有认同感,更遑论建立起一种超越小群体的普遍秩序了。所谓海外中国人不抱团,是在中国人作为整体的意义上来说,在作为同乡的意义上,相当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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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党组织使得华人在近代早期的南洋地区颇有势力,在马来亚的土著内战当中曾是令人生畏的民间武装力量。但是,若要拥有政治意识的话,并不仅仅是拥有强权即可。从根本上来说,

政治意识需要的是一种主动建构秩序的精神动力,以此为前提,依据抽象原则建立起普遍行为规则,亦即立法,并以暴力机制确保法律会获得普遍遵守,从而形成超越于熟人群体之上的一般秩序。

华人在南洋并不欠缺暴力能力,但是,除了极个别的例外,这些暴力能力都没有转化为建立政治秩序的努力,而仅仅是作为一种对社会和经济存在的护卫而已。更进一步地,华人所建立起来的甚至不是经济秩序,而仅仅是经济事实;所谓秩序,里面一定包含着一种规范性要素,而规范性要素的存在就已经意味着一种政治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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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对比的是,西方殖民者,人数远远少于南洋华人,武力也未必强过后者,但是他们来到当地后,能够迅速地以其武力为基础,在当地立法建政,建立超越于当地各种特殊群体之上的普遍秩序。拥有政治意识者,便拥有规范性的力量,成为秩序的主导者;没有政治意识者,便只能拥有偶然性的力量,成为秩序的从属者。客家人差不多是这里唯一的例外。他们在南洋多以经营采矿业为主,建立起了类似于东印度公司的有政治色彩的团体组织,其领袖人物罗芳伯于1777年将一“公司”改建,在婆罗洲成立了著名的“兰芳共和国”,一直存续到1886年。

客家人拥有主动创制的政治意识,在于其与潮汕人、闽南人等不同,他们的首要认同是一种基于流散性的身份意识,即便已经世代居住某地,却仍然在土客矛盾的冲突中有一种边缘人的身份感。流散意识带来充满张力的生存环境,使其不得不在血亲本能之外去思考更多的东西,于是催生了客家人的政治意识。但遗憾的是,这种意识同样无法超出客家人的拟亲缘共同体,从而仍然难以形成以陌生人社会为基础的政治秩序

,国家规模有限,最终无法抵御荷兰人的进攻。

本文转自《枢纽:3000年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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