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竟然收过“单身税”,原来中国古代也有“大龄剩女”税

提起“单身税”,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这么离谱的税肯定没有哪个国家征收吧?其实,还真有国家征收过,这个国家就是泰国。

泰国竟然收过“单身税”,原来中国古代也有“大龄剩女”税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泰国政府曾颁布法令收取“单身税”。当时的泰国为了应付生产发展和战争需要,当时的泰国政府规定,25岁至45岁、没有成家或生育的泰国男子,且年收入在960泰铢(当时1美元约合20泰铢)以上的,须每年上缴“单身税”5泰铢。这条法令,随着二战结束就废止了。

泰国竟然收过“单身税”,原来中国古代也有“大龄剩女”税

其实,在我国古代也出现过一些“奇葩”的税收。毕竟,在古代,人口是历朝历代最大的财富,男婚女嫁不仅关乎人们的生理需求和社会稳定,更关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国的持续发展。很多朝代都制定了法令,强制要求民众婚配。比如越王勾践命令男子二十岁而娶,女子十五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而娶,女子十三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女子十四岁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十六岁而娶,女的十四岁嫁人。

泰国竟然收过“单身税”,原来中国古代也有“大龄剩女”税

而针对到了法定年龄还没有婚配的女子,可是会被征收“大龄剩女”税的哦。当然过去不叫“大龄剩女”税,而是称为罚款。譬如,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罚款600钱;唐代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配对结婚的也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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