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具象油画”,它与“写实油画”的区别是什么?
我主张用“具象油画”(Representational Oil Painting)这一概念来替代“写实油画” (Realism Oil Painting),将写实油画纳入具象油画的范畴中加以重新认识。这是因为中国的写实油画已经分化为多样化的形态,有许多作品已经远离了“写实油画”的原意,许多人看到作品中的形象稍微细腻一些,就称之为“写实”。其实,写实绘画有两个基本点,一是面对实物写生,一是艺术家的想象力创造(即形象与形式的结构组织)。
与抽象绘画的差异,使具象绘画保留了现象学意义上的意象呈现,它使得艺术家有可能发挥创造性想象力,将个人对于自然物象的观察体悟通过多种技法与媒介综合组织、呈现于观众面前,使观众摒弃传统写实绘画的“真实之镜”,直面作品与形象,获得个人化的独特审美经验。由此,具象油画可以将表现性、叙事性、象征性的绘画等都纳入其中,在空间的组织、形象的变异、媒介的多样化中,获得更为广泛的自由度。
具象油画的核心概念应该是“形象”(Image)。这里的“形象”,不单是传统写实绘画所描绘的再现对象(物象),也包括艺术家的想象力所创造的可视形象(心象),它意味着艺术家对当代视觉形象资源可以而且必须进行创造性的接受、加工与组合再创,从人类的全部文化传统中获得视觉的想象力,而不仅仅停留于眼前的可视之物,这决定了具象油画的当代性和发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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