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相約白頭到老,今8旬老人遭6旬二婚妻子兩度起訴離婚

2016年底,已年逾八旬的許伯給自己的近六旬二婚妻子簽署個人財產協議書,確認婚內購買的兩套房產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

但令許伯沒想到的是,2017年初及2018年初,其58歲的妻子伍阿姨竟兩度到法院起訴要求和他離婚,原因是她和許伯的子女因為照顧許伯的問題產生了矛盾,此事令她久久不能釋懷。“我一把年紀,一身病痛,只想安度晚年,百年歸老。”現年84歲的許伯說道。

“再婚時,她答應與我到百年歸老”

據瞭解,許伯60多歲時因喪偶,經人介紹與伍姨再婚,雙方結婚已有20年,從未產生巨大矛盾。2017年1月,許伯的家人與伍姨就照顧許伯的問題產生了誤會,併發生了言語衝突及肢體碰撞,從而導致雙方分居。不久後,伍姨據此起訴要求與許伯離婚,法院判決不予准許雙方離婚。2018年1月,伍姨聲稱因上述事件至今仍無法釋懷,再次起訴至法院要求與許伯離婚。

而伍姨就否認一切,堅持是對方子女的誤會令她難以釋懷。莫妙雯經調查發現,許伯已屆84歲高齡,身體患有多種疾病,亟需悉心照顧,而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老年人與配偶亦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最後,石龍法庭駁回伍姨的訴訟請求,不予離婚,雙方均未提起上訴。

法官說法

讓老年人安享晚年是配偶及家庭成員的共同責任

“讓老年人安享晚年是配偶乃至其他家庭成員的共同責任。本案中,雙方只要願意正視夫妻矛盾,加強溝通,釋除誤解,同時家庭成員注意言行,尊重老人的婚姻,共同為老人營造寬鬆的生活環境,雙方的夫妻關係是可以改善的。”莫妙雯說道,後續,法官表示會與婦聯聯繫,對許伯及伍姨進行定期回訪,關注夫妻二人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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