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出租車經營權轉讓 要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了

哈爾濱市出租車經營權轉讓 要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了

哈尔滨市出租车经营权转让 要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了

以往,因為現有的政策法規對出租汽車經營權的轉讓沒有具體限制條款,這造成政府對屬於社會公共資源的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缺乏有效監管,惡意炒賣經營權,轉受讓雙方擅自定價,經營權被轉讓給不適合經營的人經營管理的情況時有發生。

哈尔滨市出租车经营权转让 要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了

為規範哈市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行為,自覺推動“私權”變“公權”,杜絕政府公共資源被隨意轉讓,讓經營權的轉讓在陽光下運行,市交通運輸局結合哈市實際,根據《哈爾濱市政府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哈爾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關於“出租汽車經營權不得擅自轉讓”的表述和社會公共資源配置標準的原則,明確了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哈尔滨市出租车经营权转让 要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了

今後,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全部委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使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過程全程受到政府監管,規範了轉讓行為,使經營權轉讓更加公開、公平、透明,維護了政府形象和行業穩定,保障了社會大眾的利益。所有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行為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明確了辦事流程和時限,降低了轉讓佣金和成本,保障了轉讓、受讓雙方的利益,減輕了從業人員的經濟負擔。

同時,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制定了《哈爾濱市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交易規則(暫行)》,並將於近期正式公佈實施,該《規則(暫行)》細化了出租汽車經營權轉讓條件,明確了轉讓流程和受讓方資質,嚴格了審核過程,從源頭上嚴把出租汽車行業准入關。鼓勵出租汽車企業接收個體出租汽車經營權,自覺推動“私權”變“公權”,促進出租汽車企業集約化、規模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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