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是真的吗?

秋天红叶41

不管规定怎么样,口号一直是有的,大饼一直再画,但是真正落实起来呢?和自己几位公务员朋友比较起来,收入差距是这样的(当然我们都知道,在任何一个行业,基层的日子不是很好过,公务员也是如此):

第一部分:账面工资,看起来好像差不多哦,老师三四千,公务员也是三四千!这就是口号中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新闻素材来源。

第二部分:年终奖金,一般情况下公务员年终奖金有三四万之多(基层公务员),老师年终的奖金是原来本该属于老师的那部分,然后扣除的30%当成的绩效工资。根据个人不同工资标准年终拿到的各不一样。

第三部分:公积金。公积金就是钱啊,这谁都知道。很多地区这几年才开始陆陆续续为老师上公积金,一般教师的公积金自己缴纳500-800不等,算下来就是1000-1600不等。但是公务员的公积金呢,一般最少是1500起步,在账面的收入最少是3000.看出差距来了吗?

第四部分:各种福利待遇。老师基本没有,公务员各种节日的福利,从五四青年节、三八福利到各种节日福利,某朋友甚至每个月都有一批卫生费300元。还有每年休假期间还有的各种旅游费好几千(如果不休假补贴的更多)。什么车补每个月500,电话补助,职务补贴,住房补贴(有的单位光住房补贴每个月好几千)。

各种各种,对于基层的员工(老师和基层公务员),大家都在精打细算过日子,这么多年,只见老师考公务员,没见到公务员考教师岗位的!

以上为个人感受,不具备普遍性,大家心知肚明呢,再过十几年,或者几十年,一定会实现的吧,大家其实是这样说的!


九斗学生心理

《教师法》规定的内容是真的,而实际上执行的情况偏偏相反。

1.基本工资部分,对比之下,确实老教师平均比不低于公务员。而同级对比、及浮动工资等综合对比,则是公务员工资平均超教师工资1500~2500元左右。社会上的对比,多是工作二、三十年的老教师与刚工作二、三年的公务员,而且多是基本工资。

2.绩效及福利,教师的绩效,实则是教师工资扣取一部分(浮动工资的30%),用来作为教师代课、晚修、行政补贴(注:许多学校,有的40~50人教师中,行政人员就占30人以上)及班主任补贴等,期末时即使全学年全勤及优秀,都可能取不回自己扣取的绩效那部分。而且平时节假日及开车等,根本没有补。公务员则不同,工资不少,且每月都有车补,差旅补等。

3.公职金部分,绝大部分学校,这两年才有公职金,约为基本工资的4%~8%,富裕地区及有些县城教师为12%~14%,而公务员公职金则基本14%以上。

4.通过比较,同学历且同年入职的教师与公务员,最初三年,公务员到帐工资比教师多300~500元左右,五年之后,公务员到帐工资比教师多约1500~2000元左右,最多的超4500元。几乎是教师工资的两倍以上。


愤怒野虎

早在1994年的教师法中就有这样的明文规定,教师法第六章第25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不过仔细看的大家都明白说的是平均工资,并不是每个人的工资。

我们国家教师岗位是属于事业单位,每年都大量对外公开招考,吸引力还是蛮大的。

说我们的教师工资低,也只是相对于老教师或者是一些其他事业单位岗位。

其实教师跟护士一样也是非常辛苦的一类岗位,因此国家专门规定,对他们的基本工资实行10%的提额。这些制度,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落实到位了。

单从基本工资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来看,是可以做到工资不低于同等级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

不过,可能有个别地区还是落实不到位。

今年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注意用词上的变化,是确保,不是应当。因此,各地会比较重视这个要求了,这个要求会落到实处了。

其实,国家下一步还会完善我们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努力提升偏远贫困地区教师的收入,改革教师的职称制度,不断提升教师的收入水平,把他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地位。

教师未来不仅会待遇更高,还会更有尊严。


暖心人社

要比较工资高低情况,还得从"同等学历、同时毕业参加工作

"的人之间进行比较,才可能体现其准确性。

教师的工资是否达到或高于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三味"不便下定论。



暂且做个比较,请各位自行评判吧。

"三味"曾有位同事,我们1990年6月同时师专毕业,并被分配到同一所初中任教。1999年因政府部门招聘行政干事的机会,改行到政府部门。如今,他已升任为镇长,属公务员编制。

刚改行过去那时,我们的工资完全一样(具体已记不清)。

现在,本人尚拿中一八档岗位工资,按工资册,应发总工资接近7千元,扣除"五险一金"共2千多点,每月实领工资接近5千元。

而我这位"镇长"朋友,他的总工资确实比我少约600元,主要是与教护相关的津贴没有,以及其他标准不一样因素造成。每月实领工资比我约少500左右。

不过,他们每月有车补,另加出差补贴之类,一般会超出600元(不固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年终奖励性绩效,他们明显高于我们教师。如2017年,教师平均8000元,而公务员中,一般干事为1600元,副科以上干部为2万元以上不等。

(申明:以上数据非官方数据,不具有指导性。仅供本问题探讨交流。)


三味聊心屋

《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当然是真的,但是这个法律是否执行到位就另说了,反正一直在努力,总有到位的时候,大家等着吧。

一、从工资卡上看,教师工资确实不低于公务员。也看过个别公务员的工资表,发现自己工资竟然可以跟副处长差不多,是不是在心里默默自豪一把。其实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工资卡的工资是统一的,教师还有个10%的提高部分,所以显示比公务员工资不低。


二、教师的各种补贴无法跟公务员比较。公务员的车补每月至少好几百元,教师是没有的。公务员的其他名目繁多的补贴,教师就不用想了。唯一的一个教龄津贴,每月可以给你增加10元,够你吃个早餐的。

三、教师的年终奖和各种福利也无法跟公务员比。教师的年终奖其实是拿回自己扣的绩效工资,有的地区还可能有第十三月工资。而公务员动则几万的年终奖让人羡慕。还有公务员的各种福利也远远超过教师。

四、公务员的职业幸福感是多少钱也买不到的。都说有教师考公务员,从来没有公务员考教师的。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指数高吗?一线教师需要劳心劳力,学生安全、学生成绩让老师非常头痛,幸福感不高。


五、公务员的退休待遇也不是教师能比的。这个就不展开讲了,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以上是我的看法,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转发。


良心老师

《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是真的吗?


1、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教师法》自1994年执行,到今天已经25年了,一直是这样规定的,当然执行没执行,那另当别论。原条文是:“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记忆以来,因为“财政紧张”,教师又是甘于奉献的群体,所以,□□□(此处省略若干字)。这条法令,记得颁布之初,群情振奋,热情高涨,但慢慢的,慢慢的,便也懒得说,无人计较,继续上课,无人提及。记得那时,教育地方管理,乡镇领导开教育教师会,第一句便是:“我们的财政,是吃饭财政。”然后,便是困难云云。



3、这些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教师工资开始驶入正常轨道。先由总是财政困难的乡镇财政,移交县级财政,教师的工资情况才算迎来了春天。但总体情况,还不均衡不乐观。一县一个样,有的差距还很大。


4、期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补叙:还记得1994年新法颁布时,当时的民师很多,民师执行的政策是:民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地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同样因为财政困难,基本没有执行。此算是题外话。


走过万水千山2018

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是《教师法》明确规定的,当然是真的。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教师工资表上的工资跟当地公务员是差距不大,或者没有差距了。但是,公务员的奖金等其它收入,教师是没有的,看上去已经同等了,而实际上是很有差距。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的一份文件上有这么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就是这个问题,也说明这个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有望得到解决。

这是官方的文件里第一次有这样的说法。


浊世清谈

教师法也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根本法,当然是无误的。可为什么现在很多地方,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的教师待遇无法得到保障?那是因为教师的工资是由当地财政拨款,而且教师工资的构成已有很多年(二三十年)没有变化过,其中职称工资表现尤为明显,老教师一个月打卡工资都五六千,可年轻教师却只有二千多,所以教师的工资平均一下就符合法律要求了,但现实是两极分化过于明显,必然导致教育系统更换新鲜血液迟缓或质量不高,教育是兴国之本,根本提不上去谈何兴国。


盛夏的火锅

如果比阳光工资,教师现在确实比公务员高。可是公务员有隐性福利,像车补、住房补贴什么的,加起来不知道比教师好多少倍。


三月烟花

别傻了,看看学生照相都是摆两个手指出来,意思就是老师你是‘第二’,当然意思是啥地球人都知道的,公务员都是将手挡在中央。所以不要去比。做了老师,就好好的保住身体,天天想着,他们下馆子吃地沟油,喝酒喝坏胃,我们天天做和尚,像惠能六祖一样活到106就好了。当然不要去看数据,说老师的平均寿命59。天天傻乐,估计可以活久点,他们活80,我们活106,这样就相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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