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滴滴司機竟稱給500元摸一下女乘客,對性騷擾者豈能封號了事

文| 朱忠保

這個滴滴司機竟稱給500元摸一下女乘客,對性騷擾者豈能封號了事

這個滴滴司機竟稱給500元摸一下女乘客,對性騷擾者豈能封號了事

最近滴滴司機好像很火很火的樣子,不過,這“火”不是正面的紅火,而是一股負面的“邪火”。先是那個滴滴司機殘害一名21歲的空姐,接著,某地又爆滴滴司機和女乘客發生衝突,並威脅“捅死你”;隨後,再曝新案件,美女坐滴滴時被司機強行襲胸。

5月21日澎湃新聞又曝一起事件。5月20日,網友朱女士爆料稱,5月19日,她在長沙星沙金海岸打滴滴車,上車後司機不停搭訕,快到目的地時司機居然把訂單關閉了,並把車門鎖上,說她身材很特別,特別誘人,說要約其吃飯,在拒絕後,甚至還提出“給她500元摸一下”等非禮要求。最後,司機聽到朱女士說要報警了,才讓其下車。隨後,朱女士向滴滴公司投訴。滴滴公司回應稱,平臺已將該司機賬號永久封禁。

這個滴滴司機竟稱給500元摸一下女乘客,對性騷擾者豈能封號了事

我們知道,性騷擾本身,有語言上的,有肢體上的。但現在人們所說的性騷擾,多是指肢體上的接觸,比如摟抱、親吻、用手撫摸等,很少因為受到語言上的性騷擾而受到處理的。

但不管性騷擾行為是言語的還是肢體的,只要自己感覺被騷擾了。比如在上面這起騷擾事件中,滴滴司機就是想性騷擾女乘客,多次說女乘客身體對他特別誘惑,先是把車門鎖上,不讓女乘客下車,遭到拒絕後,又來軟的,說要約女乘客吃飯,當再次遭到女乘客拒絕後,甚至說給她500元,只是摸她一下也行。

可見這位滴滴司機是步步緊逼,不達目的不罷休。雖說沒有明確的肢體上的性騷擾,但把女乘客鎖在車內不讓其下車,這算不算是一種威脅,算不算是一種強制性的性騷擾?儘管沒有騷擾成功,但當事女乘客顯然是受到了一定的心理傷害的,不然她就不會向滴滴投訴,不會把這件事情進行曝光。

這個滴滴司機竟稱給500元摸一下女乘客,對性騷擾者豈能封號了事

什麼叫性騷擾呢?一種是語言與行為構成的性騷擾,一種是不友好環境構成的性騷擾。在美國,對性騷擾的認定,並不限制於肢體上的接觸,只要是實施了性騷擾行為,包括肢體的、語言的,都會認定是性騷擾,從而給予相應的法律處理。以性慾為出發點的騷擾,主要表現為口頭 、行動、環境等。

在環境方面,比如在工作場所佈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對方,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親吻對方臉部、乳房、腿部、臀部、陰部等性敏感部位。

只要對方對你進行了令你不情願、不舒服的口頭、身體甚至文字上的侵犯行為,都可以看作是性騷擾。

這個滴滴司機竟稱給500元摸一下女乘客,對性騷擾者豈能封號了事

在辦公室講黃色笑話,如果造成有人感覺不舒服,法律就會認定構成了性騷擾。這裡的關鍵是,當涉及到性的語言讓有的人感覺不自在、就等於侵犯了他人的權利,就用性騷擾來裁定了,就可以以性騷擾的名義去告他,要求賠償。

中國對“性騷擾”行為的法律適用散見於法律法規:

《憲法》第38條規定,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民法通則》第101條和第120條規定,公民享有 名譽權 ,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公民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強制要請女乘客吃飯,甚至給女乘客500元摸她一下,這是不是對女乘客在語言上的侮辱,算不算是“以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是不是對女乘客人格上的不尊重?滴滴司機要求摸女乘客,構成了對女乘客的性騷擾,就應該依法追究責任,豈是封號就可以了事的?必須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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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近年來這類性搔擾頻頻見諸報道,主因便是我們總是搞下不為例、罰酒三杯,總是不引入刑責處分不引入賠償機制。比如前面那個襲胸的滴滴司機,比如長沙這個語言搔擾別人的滴滴司機,面臨的懲處總是這麼輕如棉恕,簡直不像懲戒,倒反像縱容。對那些使壞搔擾者的來說,付出的成本實在太小,如此極易讓他們賊心不改,隨時都有可能舊病復發,下一個受害者就會成為他們襲擾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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