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萬元的損失如何被挽回?潮安警方以案說法揭露騙子手法

10多万元的损失如何被挽回?潮安警方以案说法揭露骗子手法

近期,“冒充公檢法”詐騙案例在我區時有發生,犯罪嫌疑人冒充通訊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多個部門,虛構受害人涉嫌“莫須有”的犯罪,以“證實資金來源”、“製作財力證明”、“繳納保證金”為由騙取受害人資金,讓受害人遭受重大損失。近期,潮安警方再次極力勸阻深陷迷局的事主,為事主及時挽回1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潮安警方全面“還原”案件經過,揭露騙子詐騙手段,提醒群眾注意防範,防止上當受騙。

10多万元的损失如何被挽回?潮安警方以案说法揭露骗子手法
10多万元的损失如何被挽回?潮安警方以案说法揭露骗子手法

案件經過

10多万元的损失如何被挽回?潮安警方以案说法揭露骗子手法

4月26日下午18時,潮安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反詐騙中隊接到轄區庵埠鎮有受害人可能正在接到冒充公檢法人員電話被實施詐騙的信息,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令反詐騙中隊民警必需立即對受害人進行勸阻,防止上當受騙。

偵查民警立即通過電話聯繫受害人陳某,電話接通後,民警詢問陳某是否有接到類似“公檢法”的電話,並向其說明常見“冒充公檢法”詐騙手段,核對相關情況,但陳某在電話中閃爍其詞,敷衍回覆,稱其沒有接到詐騙電話,不用為其擔心,隨後掛斷電話。民警再次撥打電話時發現,陳某已經將民警手機號碼拉黑,無法取得聯繫了。

情況緊急,分秒必爭,民警火速趕到受害人陳某的家中,其丈夫向民警反映陳某尚未回家不知去向,且家中的存款於當天下午被陳某轉走了。根據工作經驗,民警斷定陳某已經接到詐騙電話,並且已經被犯罪嫌疑人成功“洗腦”了。

民警爭取以最快速度挽回受害人經濟損失為首要目標,立即多頭開展相關勸阻工作,一方面不間斷聯繫事主陳某,儘可能讓其醒悟,但陳某依然敷衍回覆或直接拒絕接聽民警的電話;另一方面在受害人陳某丈夫的配合下到受害人可能去的地方全力尋找陳某,功夫不負有心人,當天21時,在庵埠鎮一公路旁找到陳某。經過民警及陳某親屬反覆勸說,陳某終於明白遭遇了詐騙,情緒激動並哭著說,她已將存款14萬元轉入新辦理的銀行卡中並將該銀行卡的所有信息告訴對方。

隨後民警迅速根據受害人陳某提供的信息,在市局刑警支隊二大隊的協助下,對受害人陳某賬戶進行鎖卡、止付,最終及時中止了詐騙分子的轉帳功能,成功為事主挽回損失1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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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万元的损失如何被挽回?潮安警方以案说法揭露骗子手法

詐騙手法揭露

01

提供準確信息,取得被害人信任

這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會出現相同的套路。先是說出受害人的準確身份證、居住地址、銀行匯款等信息,得到受害人初步信任。接著出示“警察證”、“逮捕證”、“拘留證”等證件讓受害人堅信事情的嚴重性。

02

進一步“洗腦”,打消被害人“疑慮”

犯罪嫌疑人隨後主動為受害人傳授“常識”,一方面繼續打消受害人疑慮,一方面讓受害人篤信之所以牽扯到這個案件是因為自己沒有做好身份信息保護措施,只要好好配合工作,就能洗清罪名,以此使被害人深信不疑。

03

採取恐嚇手段,防止被害人諮詢他人或報警

接著,犯罪嫌疑人虛構該案件牽扯麵廣,嚇唬受害人不能諮詢當地警方或親朋好友,甚至需要到僻靜的地點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不然將會涉嫌更嚴重的罪名,讓受害人難以醒悟或是得到他人的幫助。最後,被“套路”的受害人就會依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進行銀行卡轉帳。

10多万元的损失如何被挽回?潮安警方以案说法揭露骗子手法

民警一接到此類案情,立即行動,採取措施,但有時受害人無法辨別真假,甚至隱瞞真相,有時往往因此錯過了止付止損的時機。

上述案件,陳某事後回憶稱:詐騙分子說當地警察已經被“壞人”收買,如果將這件事情告訴當地警察,依舊會涉嫌“涉密罪”。因此,在陳某接到真實民警的勸阻電話時,根本就不相信是真警察,相反還將該情況告訴詐騙分子,隨後,詐騙人員要求陳某轉移地點。直至被民警找到,陳某才知道事情真相。同時,陳某表示,其被假警察矇蔽,忽略了基本的常識,才會真假不分,現在回想起來盡是自責和後悔。

潮安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網絡電信詐騙作案手段層出不窮,不斷翻新、五花八門,無論騙子如何花言巧語、危言恐嚇,最終目的就是騙取錢財,廣大群眾一定要做到“三不一要”,即“不聽、不信、不匯款”,有疑問要直接撥打110諮詢或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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