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党员活动日”焕发党建新活力

河南省司法厅“党员活动日”焕发党建新活力

  “党员活动日”活动,每月固定一天,厅党委成员都要在这一天参加。主题包括“学”、“讲”、“听”、“测”、“评”、“议”、“定”、“交”、“服”9项规定动作加一项支部自选动作。

  重温誓词后,申黎明第一个拿出红彤彤的党费证递给支部组织委员,并交纳本月党费。其他6名党员干部也依次递交了自己的党费。

  然后,集中学习开始。第一项是学习省委书记王国生在5月14日《河南日报》的署名文章《努力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第二项是学习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保证高质量发展》。

  在“议”的环节,申黎明同志第一个发言:“王国生书记的这篇署名文章,给我们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让我们对焦裕禄同志‘三股劲’学什么、怎么学、怎么做,有了清晰的理解和认识。焦裕禄是一本人生永远读不完的大书、是一面可亲可学的光辉旗帜、永远是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和楷模。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扬焦裕禄同志‘三股劲’精神,使之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他认为:“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在学习上走在前、做表率,深入学习王国生书记这篇文章,学深悟透焦裕禄精神,切实把“三股劲”精神落实到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去”。

  随后,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大家又展开了热烈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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