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本報訊 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昨天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

會議決定免去楊佳瑛的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副主任)、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會議決定任命黃祥青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免去其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任命郭偉清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免去其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任命陳亞娟為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院長、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任命俞秋瑋為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院長。

任命徐金貴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任命陳思群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任命徐燕平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鐵路運輸分院檢察長;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任命吳云為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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