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和培訓機構見過嗎?《辦學許可證》什麼樣?

家長們為了孩子的教育,希望孩子能夠多學知識,家長的初衷沒有錯!

然而,孩子真的學到,合適未來的知識了嗎?家長為孩子教育所花的錢,真的值得嗎?

父母們辛辛苦苦工作掙來的錢,自己捨不得吃、捨不得穿!就是希望能為孩子,買來好的教育!

很多家長們,見過《辦學許可證》嗎?

也許,很多培訓機構自己也沒有見過!


《辦學許可證》什麼樣?

家長和培訓機構見過嗎?《辦學許可證》什麼樣?


《辦學許可證》申請材料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辦學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

  舉辦者向教育局成教職教科提交申辦材料

2、受理

  申報材料齊全、有效的予以受理

3、初審

  審批人員初審、擬報初審意見

4、評議

  教育局教育培訓機構申辦評議小組對辦學條件進行實地評估,作出評議意見

5、審批

  審批機關根據設置標準、評議意見及本地教育發展計劃,於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設置的決定,並通知申辦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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