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本小说你看过三遍以上,书荒了就会把它拿出来看?

donglei1097

当我看到哪本小说看过三遍以上,还会拿出来看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马上出现了一位作家,就是莫言。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当之无愧。


老实说,我看过莫言的作品也不是很多,因为莫言写的都是长篇小说,动不动都是三四十万字。

印象最深的有两部第一部

1《四十一炮》

看过之后,你就会明白。有些小说有些文字是能抓住你的眼睛,抓着你的心,不放手的。你会被描写吃肉的情节深深吸引,你会跟随莫言的笔触脑子里想象到一大锅肉的场面。你会想到调皮的罗小通在肉锅里撒尿的场面。



你会看到罗晓通把她妈妈收废品收来的大炮架在自己的房顶上。开炮,把他们全村人的房子都轰塌,全村人都轰死的场面。

但那又怎样,你还会,你还是会怜悯她,可怜她。想象他以后的生活会怎么样。但是你也明白,他已成熟老到许多。

这样的小说看一遍,真的不过瘾,看两遍你真的还想再看一遍。


另一部就是《酒国》

总的来说,莫言先生的小说有他自己的写作特色。这毕竟是扎根于东北,高密黑土地上的40多年的印迹和积淀得来的。

莫言先生不得不说是感悟透了生活的本质,这一点从他写的是诗酒赋上也能体现。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们不能说他是一次偶然。更不能从某种角度,污蔑,玷污莫言先生。一个人真正的文学水平从他的长篇小说著作中完全可以体现。他写的是社会写的是现实的夸张。但绝非攻击现实。

没看过的小伙伴可以找来看看。诺贝尔文学奖绝对不一样。


青年微纪录

是历史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造就了历史《佣兵天下》的开篇就让人陷入遐想。这是我一到书荒就会拿出来复习的小说,每每过一段时间就会上网查询《佣兵天下后传》的进展,每次都是败兴而归。


《佣兵天下》以三个小佣兵:人(艾米哈伯)神(池傲天)龙(哈尔克大青山)的角度,描述了一场跨越数个大陆,十多个国家的旷世大战,直至战火的终端神界。它不是一男多女的种马小说,当你读到艾米跟精灵莹之间想留不能留的海枯石烂你会默默叹息,当大青山烟消云散后沙诺的生死相随你会眼角挂泪,池傲天这个万年冰山终于有人照顾你会由衷高兴。

当然作为神作


的《佣兵天下》忠贞不渝的爱情只是佐料,一眼随心的兄弟热血,父辈的旗帜才是让你欲罢不能的。当那个不良中年帝国的大魔石,小佣兵团的擎天柱,佣兵王艾米的义父,神圣龙骑士大青山的师傅,死神池傲天的二叔的池寒枫用最标准的贵族骑士的礼仪跟雷诺尔他们说到:记住,龙骑士是战士,不要期望用阴谋跟欺骗得到天下,还有池门从来没有投降者,祝你们武运昌隆。

当漆黑的刺剑从他宽厚的身躯穿出 的时候我把书狠狠的砸在地上。我也知道这是全书的转折,只有池寒枫死了雷诺尔代表的缅阳方跟艾米的小佣兵直接才真正的打上了死结不死不休。

因为莹的事情艾米归隐海克村,只有池寒枫战死才能逼艾米出山,所以我想我们的池叔叔真是的淡笑着放弃生命死在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也因为池寒枫的战死才让黑龙骑士团再次集结,黑龙狂怒远征二万多里的血腥复仇成就了池傲天的死神威名。当神圣教廷缅阳方提出何谈的时候艾米的只有一方彻底倒下不死不休才显得那么的激扬。

当兽人用五心着地大礼向着去的老者,我们的王那个永远微笑不失贵族礼仪的小佣兵也到了夕阳西下,长歌当哭,祭那群为了信念父辈旗帜不倒的小佣兵。


夜倾歌

《漂亮朋友》

这本书是我初中的时候买的,这么多年一直会时常拿出来翻看一下。书页已经快要散架掉了。

我买的是译林版。


小黑豆

对我来说,看过三遍以上的小说,首推《红楼梦》。

这本文学名著,我看过不下百遍了吧,其中的部分章节更是烂熟于心,翻了不知多少次了。从17岁购入我人生的第一部《红楼梦》开始,一直看到现在,书页都泛黄了,还在继续看。

想当年我玩离家出走时,我把自己几乎所有的书都烧掉了(因为那时觉得自己有可能一去不复返了,就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特烧书壮行),但就是这本《红楼梦》不舍得烧,一直伴随在我身边。

我在异乡漂泊的途中,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一旦拿起《红楼梦》,就立刻沉浸在大观园的少男少女诗意生活里了,暂时忘掉了自己对于前路茫茫的忧愁。

后来生活安定了,读的书也多了,但是《红楼梦》,一直是我的枕边书。这部名著里,既有友情爱情的故事,又有诗词歌赋,还有休闲娱乐,更有诸多不同性格不同才情的女子,吸引着我一次次读,常读常新。

除了《红楼梦》,看过三遍以上的小说,还有《张爱玲小说集》和《百年孤独》。


张爱玲的小说,太适合一个人夜深人静的时候,细细品味了,张爱玲饱经沧桑的心灵上,长着一双能洞穿一切细微心理和世俗现实的眼睛,穿透人心。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算是中国人比较熟悉的外国小说了,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有趣”、“有意思”,每每一个人读到书中的文字,就哈哈大笑。这本《百年孤独》,影响了中国一大批作家,中国魔幻现实主义风格的小说,基本上小说里都能找到《百年孤独》的影子,包括中国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莫言,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影响至深。不过,我个人不喜欢中国作家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只喜欢读这本《百年孤独》。


第一滴露珠

看完所有的回答,基本都是武侠玄幻类的,这些其实我都喜欢,但真正看过三遍以上的却不是这些,而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第一次启蒙,希望活成孙少平。

第一次看《平凡的世界》,是我上初中的时候,那些书是爸爸收破烂收回来的。厚厚的两本书,我花了大半个月的暑假时间看完。在炎热的夏天,第一次看完,孙少平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年少的脑海里。虽然贫穷,却一直有自己的追求,所以非常欣赏他,因为同样的处境,把自己想象成了他的样子,然后告诫自己,无论以后的人生如何,也一定要活成孙少平这个样子。



第二次鼓励,希望自己可以更加强大

第二次读《平凡的世界》,是上高中的时候。从初中到高中,总觉得自己受到了这本书的影响,上完晚自习,回到寝室后,就在自己的床位上读书了。有时候看的入迷,宿舍熄灯后,就拿出自己省吃俭用买的手电,躲在被窝里看书,也因为这样,自己的视力也越来越差。

高中一个月放一次假,从县城回到家。一次偶然的机会,又看到了《平凡的世界》,刚好自己也没有书看了,就又把它带到了学校。第二次看完,才明白孙少平之所以有机会接触到外面的新世界,新事物,完全是因为家里有父亲和一直支持自己的哥哥孙少平。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换位思考,也让自己看起来更成熟一些。



第三次回味,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第三次读《平凡的世界》,其实不是读,是看电视剧。前些年,平凡的世界被拍成了电视剧,看到电视剧播出的那一刻,心里居然莫名的激动。从一场雪开始,舍不得快进任何一个镜头。看到动情处,眼眶不知不觉就湿润了。小时候没看懂的地方,长大了全看懂了。

看完孙少平和孙少安两兄弟的故事,满满的真性情,满满的无奈。平凡的人,却又不平凡的人生,最见不惯生离死别,却又避不开。那个时候,爸爸妈妈还没老,兄弟姐妹还年少,喃喃自语,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平凡的世界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的理解,人生的路不长也不短,这么长的时间,因为你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如蝼蚁,如片叶,所以没事就别瞎蹦哒,乖乖的去理解生活,然后去习惯生活。更因为你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在你的故事中,人来人往,可你仍然是那个最特别的自己,靠着自己对这个平凡世界的热爱,渐渐活成了自己想要的自己,所以就有了小人物的不平凡。

读完三遍《平凡的世界》,或许可以收获一个全新的自己,不同阶段,对平凡的理解都不一样,希望我们都可以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小跑还茄子

大家好,我是说图视界,来聊聊自己最忠爱的这本小说《诛仙》。

也许很多人说,这部小说实际上就是一本言情小说,只不过作者很取巧的给它披上了一层仙侠外衣罢了。这一点自己不作点评,就算如此,古往今来,情字又有哪几本书能够绕开呢?

更何况,书中的张小凡,碧瑶,陆雪琪等等人物可圈可点,性格特点非常鲜明,既然是现在提起这三个主角的名字,脑海中依然能够闪现出活灵活现的形象。

然尔,好景不长,令无数书迷感到叹惋的是,作者萧鼎这些年一直在吃这本书的老本,后续较有名的作品也只有狗尾续貂的《诛仙二》和水平严重下降的《戮仙》,这里我引用一名网友的评论:“与其说是作者江郎才尽,不如说是一位作家不思进取过度透支之后的常态吧。”

综上所述,这本书还有着自己当年很多情怀在里面,所以,闹书荒时,就会翻一遍,已然成了一种习惯!


说图视界

回答这问题,很可能就成所有回答里年纪最大的。因为拉开的年代实在比较久。不知有无其它人也像我这样呢?看过三遍还会想看的书,只有倪匡写的《卫斯理系列》。

倪匡,简直是国内科幻小说的鼻祖。各位看看下面图片的简介,就会明白自己与倪匡多有关系了。《六指琴魔》呀,武侠奇幻剧。


卫斯理,是倪匡所编写之科幻小说《卫斯理系列》中的主角,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单是这一个系列就有百多个故事,还有其他系列、小说及杂文等。

我第一次看它,是九十年代买电脑时,首先就是用电脑买的电子版书籍,首当其冲为看《卫斯理》。那会每天一逮着点空,就往宿舍跑,就是沉迷《卫斯理》惹的祸。这样说吧,这《卫斯理系列,简直打开也认同了我对第三世界的猜测,同时也无限满足了我那时的探险梦。谁年轻时,会没个探险梦呢?

书中关于其它世界,或者人与人,人与外星人,人与自然界其它生灵,都有沟通与交流能力。角色涵盖爱情、亲情、友情,内容冲击到国与国,国与世界,国与自然人类,都有牵扯。让人百看不厌。

后来,2003版香港TVB电视剧罗嘉良主演,2003版电视剧吴奇隆饰演的少年王卫斯理、2002版刘德华主演的电影,
都是以“卫斯理”为主角。我也各个版本,一集不落。再看时,只觉得电影电视剧还没拍出书中文字那境界。


青春不再了,卫斯理再由冲动变成成熟睿智,依旧是绝对的主角。卫斯理极富冒险精神,并且有着超强的好奇心,对奇异的事情总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就这点,再加上固执,常让别人反感!可那不就是每个年轻时的我们么?到后来,有些棘手的事情没有卫斯理就是解决不了,矛盾吧?

因为这小说,我始终怀疑,也许人间真有外星人或另一个世界。


珍影像

最喜欢的小说是东野圭吾的作品,我认为他的悬疑小说真的无人能敌,既有细腻的情感描写,也有层层递进的让人紧张的情节,看完之后,让你畅快淋淋。



东野圭吾的《放学后》,我看过三遍以上,是东野圭吾的成名作,他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才28岁,虽然文笔比较稚嫩,但是在这本小说中,他关注人性、擅长转折的特征以展露无遗。结构精巧细腻,谜题设计出色,既有青春的欢笑与忧愁,也有人性的幽默与黑暗。

这本小说从多角度直击日本社会问题,更给人以警示:当美丽、纯粹、真实的事物被破坏,重视的回忆与梦想被摧毁时,恨意便开始萌发。



东野圭吾说:“我就是想创作和别人想的不一样的推理故事,一个出人意料的杀人动机。”

东野圭吾的小说很高明,先把源头真正动机给藏起来,用另一个比较明显的动机证据来误导查案人和读者。所以这部小说也最终获得了江户川乱步奖。


讲故事的清小梦

那就说三部吧。首先当然是《诛仙》了,可能是第一本看的网络小说
萧鼎的文笔不错,


剧情跌宕起伏,感情方面写的很好,现在很多小说都是主角一路开挂,各种升级捡装备,一开始卡可能觉得还好,多了就显得无趣了。还有就是塑造的人物很有个性,虽然出场的人物不多,但都是有血有肉的,很容易让人记住。最主要的是诛仙的灵魂是情,里面的爱情、亲情、友情写得很真实,很能感动人。

其次便是《雪中悍刀行》了看过的人有的觉得很装逼,看了一点就不看了。其实抛开这一点来看,这本书无疑是很好看的,总管的文笔细腻,描绘人物传神,庙堂之争更是精彩,相当值得一看。

最后便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很早的一本网络小说,可以说是真正的网络文学,这本书是消遣类的,很短。它的文笔并没有那么好,情节也很简单,但是能给人一种治愈的温暖,感觉有点像动漫四月是你的谎言。


LOVE新科技

在我们的脑海中,总有那么几部小说印象深刻,也总有那么几部小说会让我们时常想要拿出来回味。而对我而言,最爱的小说莫过于作家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感谢题主,这个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角度回答。

《撒哈拉的故事》:一本奇妙的书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 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三毛背着行囊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的真善美,而整本书所讲诉的也都是三毛和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生活时的所见所闻以及他们与撒哈拉之间发生的故事。

为什么会说奇妙,一是因为这本书中所描绘的故事都充溢着一种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这些事物本身很奇妙;二就是因为这本书中所讲诉到的故事,它能带给我很奇妙的感受。

撒哈拉之后,我才觉得自己懂了一点三毛

可能是受到自己几个朋友的印象,最早接触三毛,是因为高中最好的同学向我推荐了这个女作者。当时看了《花落知多少》,就很羡慕这个女生的随性、自然。

而到大学,自己身边又出现了一个沉迷三毛文字的朋友,于是又把我带着重温了当年的故事。当然,这一次不只是一本《花落知多少》,而是三毛的所有系列作品。

直到这本《撒哈拉的故事》,我才突然发现,自己以前一直以为的三毛并不是真的的三毛,也许现在所以为的还是有偏差。但我一直觉得,就是这本书,让我离这个和自己莫名又缘分的作家更近了一步。

《撒哈拉的故事》:给了我一个新的世界

之前说,《撒哈拉的故事》是一本奇妙的书,其实更想说的是,它给我还原了一个新的世界。

本来沙漠离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比较遥远的,而这本书,就将这个相对远的地方、相对不熟悉的人展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从书中就进入了这个新世界。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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