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村集體的荒地上開荒種植果樹遇徵地拆遷,青苗補償款歸種植戶所有還是歸村集體?

石光榮

村民在村集體的荒地上開荒種植果樹,遇徵地拆遷,青苗補償款歸種植戶所有還是歸村集體?

很久沒有答覆有關農村政策性問題了,今天看到這個開荒地種植果樹被徵遷賠償問題,還是回答一下好。

在農村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一般會有村集體成員農民的承包地,建設性用地和四荒地及村機動地這幾種形式的存在。

村集體的荒地,就是沒有承包到戶的四荒地,一般包括荒山,荒灘,荒溝,荒丘等。在實際的操作中,村集體對四荒地沒有被承包出去的,很少會在意四荒地的收益問題,荒著也就荒著了。於是就會有村集體的農民開荒去種糧食及各種果蔬。

在現實生活中,只要不是村民之間對四荒地有爭議。村集體對開荒的農民是採取默認的態度的,也有的地方是鼓勵村民開荒的,但是沒有承包合同的存在,也就是說是不合法的。但是誰開荒誰受益,這一點還是被村集體默認的。

但是,村民在村集體的荒地上開荒種植果樹,遇徵地拆遷,青苗補償款歸種植戶所有還是歸村集體?

這個問題就有點意思了。既然四荒地沒被村集體承包給村集體組織成員,那麼這個四荒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是歸村集體的。遇到四荒地徵遷賠償,青苗補償款到底是給村集體呢還是歸開荒的農民呢?

很多的村集體幹部會認為,既然沒有把四荒地承包給具體的農民,那麼這個青苗補償費也應該歸村集體支配。其實這種認知是極端錯誤的。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四荒地被徵遷賠償,佔地賠償款歸村集體這個應該是沒有異議的,因為這個四荒地是屬於村集體所有的。但是,青苗費則必須歸開荒者所有了。

因為開荒的農民,在這個四荒地的開荒過程中,投入了相當大的人力和物力,這個是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的。補償的範圍當然是包含開荒地上面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根據誰開荒誰受益的原則來說,也是合情合理的。

最後說一下,凡是村集體不同意開荒的,又沒有簽訂四荒地承包合同的,真的屬於非法的行為。


農民妹子一枝花

關於這個問題,老農我談談自己的不太成熟的看法。

從80年代左右,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們從村集體承包土地,繳納農業稅。到後來,取消農業稅,國家對於農業補貼的一系列政策。可以說,在這個過程中,農民們是獲益頗豐的,而且農業產量實現了極速增長。

說的有點遠了,迴歸主題。在土地承包過程中,村集體將一部分土地承包給村民,但是有一些土地呢,並沒有承包出去,尤其是對於一些荒地。但是,伴隨近些年農業生產力的提高,有些農民就把這些荒地開墾出來,或種植莊稼,或種植樹木,也有人在荒地上開沙場等等。



由於很多農村地區並不發達,所以對於村民開墾出村集體的這些荒地,如果村民之間因為荒地沒有矛盾糾紛,一般村集體是默認的。荒著也是荒著,有人把它利用起來也是好事。但是,我們往往也發現這個過程中,開荒村民們過分使用這些荒地的現象有很多。往往人們也並不願意管這些閒事。但是,我們要清楚,農民未經允許開墾村集體荒地,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像題目中提到的這個問題,就顯得非常重要了。這涉及到了財產糾紛問題。徵地拆遷,對於很多人來說,這是天大的好事,甚至有人說一拆富三代,很多人因為拆遷佔地一夜暴富。往往拆遷補償是非常多的。



自己在村集體的荒地上種植果樹,遇到佔地究竟應不應該獲得佔地補償呢?或者說青苗補償呢?老農我認為按照法律規定,在荒地上種植果樹,即使過去沒人追究,但你已經屬於違法。所以,補償應該屬於集體。

但是,考慮到你種植的果樹為佔地補償增值,村集體可以適當給予你一些補償,當然這些需要村集體的認可。

好了,就是這麼多,還希望對你有幫助!


農人話農事

這個問題要分情況來看。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有的以外,其他都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和自留地,都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所以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村民所開發的荒地,所有權是歸村集體的。

那麼,村民自發開墾的荒地,在遇到徵地拆遷時,是否應該獲取補償呢?這就要看村民在開荒時有沒有承包手續。

農民自行開墾的土地,如果是按照規定的流程承包的,就可以進行確權登記,那麼在被徵收時自然也就應該獲取相應的賠償;但如果農戶是自行開荒,沒有獲得准許和承包手續的,一般來說不能確權登記,在被徵收時所面臨的情況也就比較複雜了。

如果農戶在村集體的荒地上開墾時,有相應的承包手續,那麼在徵地時,可以依法獲取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等。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承包手續的農戶,按理說在協商之後,應該能獲取青苗補償費等補償。而未經允許自行開荒的農戶,補償款一般屬於村集體,農戶可能是很難拿到補償的。

總的來說,開荒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所有的,農戶在徵地時能否拿到相應的補償,取決有你是否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如果農戶有合法的使用權,那麼就能獲取相對應的補償;如果沒有,那就只能進一步協商解決,儘可能地去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具體情況,還是要以實際為準,及時諮詢當地部門哦。


新華融媒新消費

我是個60後農民,回答靠譜否,只是個人觀點。農民在荒殖的土地上墾荒,這是中華民族勤勞的傳承,民以食為天,食源於土地,本人認為只要不破壞土地的結構,影響生態,遇上徵收等補償無疑應歸勤勞的人,因為農民的墾荒優化了環境,去掉了荒蕪,如種點油菜籽,春天一片金黃能給人一種美感,村集體索要土地費,你們引導了勤勞者種植規劃嗎?哪個村能光明正大的向村民公開收支帳目嗎?當今社會應支持鼓勵勤勞的耕耘者,天上絕對沒有餡餅可掉下來,只有辛勤的勞作才是真的衣食財富,虛偽經濟只是各種花紙,實物才是生存的依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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