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劍」隱瞞財產 拘人封車

近日,雲南省羅平縣人民法院決定對隱瞞財產不報的富樂鎮河外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劉某拘留十五日。

2009年8月,劉某以經營生意為名向富樂信用社借款58000元,借款履行期限屆滿後,經多次催要均未果。

「利劍」隱瞞財產 拘人封車

無奈之下,富樂信用社將劉某告上法庭,經法庭組織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調解生效後,劉某卻未按調解書所確定的時間履行義務。信用社便向法庭提出強制執行申請,法庭向被執行人劉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及財產申報表,告知劉某如實填報個人及家庭財產,以供法庭掌握被執行人劉某的真實財產狀況同時向劉某釋明拒不申報財產、申報不實及隱瞞不報的法律後果。

「利劍」隱瞞財產 拘人封車

劉某在填寫財產申報表時,故意隱瞞了有財產的事實。2018年5月17日,法庭幹警通過明察暗訪得知劉某有輛長城越野車,法庭幹警及時聯繫交警部門聯動執法,發現該車落戶劉某侄女婿關某名下,為查清劉某故意隱瞞財產的事實,法庭幹警再次找到劉某將調查情況向劉某作了通報,最終劉某交代了為逃避法院執行將車輛落戶在侄女婿名下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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