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醉驾被执行刑事拘留

李某某醉驾被执行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了危险驾驶罪。为进一步查清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有关规定,乳源县公安局于2018年3月31日对涉嫌醉酒驾驶的李某某执行刑事拘留。

李某某醉驾被执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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