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教师师德“负面清单”

我市建立教师师德“负面清单”

体罚学生、有偿补课等十条内容被列入“黑榜”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监督考核,我市日前首次推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体罚学生、推销教辅、有偿补课等十条内容被列入“黑榜”。

负面清单包括:中小学教师要谨慎言行,不能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言行,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言论,传播宗教、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活动;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或者利用学生信息谋取利益的;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活动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或者有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行为的;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适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特殊教育机构以及教研室(所)、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据介绍,这一清单将作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情节严重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岗位聘用、职务评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特级教师评选等方面一票否决,撤销荣誉称号和奖励,5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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