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编制校园“小微权力”清单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对学校治理、师德师风、学业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特别强调要把各类“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要梳理编制“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生和家长有苦说不出、敢怒不敢言的“眼中钉”“心头痛”。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名学生,不能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要明晰班主任职责,规范班主任行为,防止利用家长群等谋私利、夹私活。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规范各类评比表彰和奖惩制度,让奖惩体现公平正义。

同时,意见强调要严格各学段的学业管理,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全面取消高校的“清考”制度,改变轻轻松松就能毕业和毕业率过高的情况。建立健全考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制度,鼓励学校实施学生作业“查重”办法。

《中国教育报》2018年10月01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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