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道教的請神開光

關於道教的請神開光

信徒如果在家庭中有供奉神靈的條件,可以請一尊祖師聖像回家供奉。家裡如果房子寬裕,可以闢一間靜室供奉神靈,自然是最好的。如果沒這個條件,應把神位選擇在客廳的正位,也就是主人所坐的位置,神像背不可臨窗,不可面對廁所,爐灶,應當面對門或窗,陽光充足,使人進門便可一目瞭然。神像一般面向東、南為宜,忌諱面北。東為生氣之所,南為離明之象,北為重陰之地,所以宜向東、南。神桌應高於香案,使神像有居高臨下,俯視眾生之威嚴。香案尺度為中等身高者至丹田為宜,不能低於丹田。案上陳列香爐、燭臺、香桶等供器(或稱五供),在案前要設置“拜墊”,供跪拜用。並應經常清理供桌、香爐、燭臺,更換新的供品,每天要早晚一炷香,並要供水,外出之前或回家之後應在神前禮叩。神桌和香案不要放置其它雜穢物品。徒信在家中燒香叩拜、上供祈禱等儀式如同貧道前文所說。如果住處小或是公共宿舍,當然不便供奉祖師,可請一張祖師聖像或寫一個祖師牌位,放置在一個合適的位置,不必設置香爐、燈臺,也不必供水、果、香、花,僅在神像前禮叩即可。禮畢把祖師像請到一個潔淨的地方,或夾在書中存放起來。道法自然,心中常存善念即可,不必強行拘謹。

請來的神像在未供之前先需“開光”,使神具有靈性。不“開光”的神像從某種意義來說只是一尊神像工藝品,不具備神力。不“開光”的神像,因為沒有神靈的守護,然神像受了香火易招來鬼魅精邪附像上,享受人間香火,而給家庭帶來災難。所謂“開光”即高功通過法力加持請神的“分靈”降注在神像上,使神像“形神俱妙”而有求必應。《開光咒》上說:“開眼光眼光明,開鼻光鼻聞臭香,開口光口嘗百味,開耳光耳聽凡言,開足光足行萬里,開手光手掌太陽,開了三百六十骨節,開了八萬四千毫竅,節節相連,竅竅開通,開光以後,神無不應。”從《開光咒》可以看出,開光的目的是為了“神無不應”。“開光”科儀非常複雜,高功每念一句《開光咒》皆要書“秘諱符字”、“放光布氣”於神像上。道觀中的神像在“開光”前還要“裝髒”,“裝髒”的法物很多,且都具有不可思議的神功妙用。“開光”本來是用於為神像開啟靈光的,這從《開光科》中都可以看出。現在把對一些吉祥飾品、護身符的加持也稱為“開光”。

信徒為所請的神像“開光”,可以選擇在祖師聖誕,初一、十五等黃道日子“開光”,開光前不必“裝髒”,主要因為“裝髒”的法物太多,像小裝不下,如果發心“裝髒”,請一本小幀的《三官北斗經》裝髒就可以了。經書代表神明的智慧,經文在處即為有神。“開光”後的神像應用紅布包好請回家,或再選吉日“安神”。“安神”是把神像供在已準備好的神桌上。“開光”後的符、吉祥飾品、或小幀的祖師聖像切忌汙穢,否則會失去靈驗。小幀的祖師聖像應放在上衣袋,不能放在褲袋裡,想得到祖師保佑,不懂得恭敬是不可以的,否則神靈不佑,徒增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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