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科舉考試是如何防止作弊的?彌封、謄錄等手段真的有效嗎?

歷代科舉考試是如何防止作弊的?彌封、謄錄等手段真的有效嗎?

科舉制度產生於隋朝,在唐代逐步完善。當時進行的考試,一般舉人的姓名、籍貫等身份信息都是公開的,一些豪門貴族在發榜前就能夠知道錄取結果,考官也可從中玩弄手法,拉攏親信。武則天時,因吏部選舉多有不實,便命令應試舉人將試卷上的名字糊起來暗考以定名次。但是這種做法並未形成一種制度,考官在錄取中,仍然“兼採時望,不專詞章

歷代科舉考試是如何防止作弊的?彌封、謄錄等手段真的有效嗎?

北宋沿襲唐代舊制,考生“投卷”成風。主考官在去貢院的路上,達官貴人可以向他推薦人才,稱為“公薦”。錄取後,考生要登門向主考官謝恩,稱主考官為“師門”、“恩門”,而自稱“門生”。為了防止權貴幹擾、考官徇私和師生結黨,趙匡胤和他的繼承人採取了許多有力的措施。

歷代科舉考試是如何防止作弊的?彌封、謄錄等手段真的有效嗎?

據《宋會要輯稿·選舉三》記載,建隆三年九月規定:“今後及第舉人,不得輒拜知舉官子孫弟侄”,“兼不得呼春官為恩門、師門,亦不得自稱門生。”宋太宗淳化三年殿試,禮部採納將作監丞陳靖的建議,初次實行“糊名考校”法。即在舉人考前先糊住其試卷上的姓名、籍貫等項,在決定錄取卷後,再拆彌封,查對姓名、籍貫,藉以杜絕考官“容私之弊”。鹹平二年的禮部考試中,朝廷曾選派官員專司封印卷首。明道二年七月,宋仁宗“詔諸州,自今考試舉人,並封彌卷首”。從此,糊名考校就不僅施行於殿試、省試,也施於諸州府了。這便是瀰瀰封制度實行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作弊的可能性。但是後來發現有考官指使考生在試卷上暗作記號,有時考官還可以辨認字 跡。為了防止這種作弊,朝廷採納袁州人李夷賓的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大中樣符八年,宋廷專設謄錄院,派書吏將試卷抄成副本,考官評卷時只看副本,應舉者考試成績的優劣“一決於文字”。原來貴族和官僚利用科舉搞腐敗的特權被取消了。但是南渡以後,由於宋王朝的腐朽,徇私舞弊層出不窮,彌封也就流於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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