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頓是否可以再次競選總統?

429方寸世界

威廉·傑斐遜·克林頓


看照片和關鍵詞,問題中的克林頓應該是指美國前總統比爾·克林頓,他在1992年當選為美國總統,並在1996年連選成功,也就是說他已經擔任了八年,兩屆總統了,因此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他不能再次當選總統。

No person shall be elected to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more than twice.(節選自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

但我們注意,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是“be elected to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也就是說,已經當選兩次的克林頓是不能再次當選總統,而不是他不能再次參選!換句話說,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並沒有禁止前總統克林頓再次競選總統,只不過是他如果真的當選就是違憲無效而已。所以,個人以為,如果克林頓閒極無聊,又不怕徹底敗壞自己的名聲,本著娛樂大眾的精神,其實是可以宣佈參選,再次競選總統的,不過他要是真的這樣做了,那隻能說他太不明智了。因此,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個人以為是,克林頓可以再次參加競選,但是不能再次擔任總統。


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


美國憲法正文中並允許總統連選連任,並且沒有規定總統連任次數,之所以會有這種規定是因為制憲者們想由華盛頓出任第一任總統,並一直擔任下去。但在實踐中,華盛頓並沒有接受這種安排,1796年9月19日,華盛頓的第二任期行將結束,他發表了著名的告別演說(George Washington’s Farewell Address),宣佈不謀求第三個任期。1807年,傑斐遜引用了華盛頓的例子,宣佈他結束第二個任期後將不再競選,他認為,無限制的連任會破壞選任制度,結果總統職位“在形式上仍然是選任的,但實際上卻是終身的,並將蛻變為世襲制”。在傑斐遜之後,麥迪遜、門羅、傑克遜均遵循了不超過兩任的做法,這樣,至南北戰爭時,不得第三次連任就已成為美國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慣例。


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


第一位謀求第三屆任期的是格蘭特總統。1875年,格蘭特總統的部分支持者要求他爭取第三次連任競選,但國會眾議院以 234票對18票通過決議認為背離連任不超過兩屆的傳統“將是不明智、不愛國的,並會對我國的自由制度構成巨大危險”,格蘭特總統本人也放棄了爭取第三次連任的想法。但是1880年,格蘭特想要爭取重新連任,但最終沒有獲得共和黨的重新提名。西奧多·羅斯福也曾在1912年爭取“非連續的”第三個任期,並組織了第三黨,但也失敗了。


尤里西斯·辛普森·格蘭特(Ulysses Simpson Grant


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直到富蘭克林·D·羅斯福統才打破了這個慣例。他1941年第三次連任、1945年又第四次連任的舉動引起美國政壇的關注和震動。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美國國會於1947年通過了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該修正案於1951年獲得36個州議會的批准而生效。根據修正案的規定,任何人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任;如果總統在其任期不到一半就被免職或辭職或亡故,副總統繼任總統直至這一任期結束,之多職能再連任一次。即如果副總統繼任總統不到一個任期的一半,他才可以爭取兩次連任。這樣一個人可能擔任總統最長限期不會超過10年。這條修正案恢復了華盛頓樹立的總統任期不超過兩屆的傳統,並使之制度化、法律化,從根本上消除了政府首腦任職終身的可能性。


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


因此,前總統克林頓可以參選總統大選,但是個人以為一旦他宣佈參選,那麼必然會伴隨的是全美國的反對,畢竟他參選可以,但一點競選成功,那就違憲了,這是對美國憲政制度的挑戰。最大的可能性是他連民主黨黨內初選都通過不了,就像是格蘭特謀求第三屆任期那樣。當然即使通過了,

或者自己組建第三黨參選,大選勝選的可能性也基本上為零,比如西奧多·羅斯福就是如此。當然如果我們再退一步他能夠當選那也是違憲,如果有人起訴,那麼最高法院會行使司法審查權,因為他的當選違反了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所以是無效的。

當然,如果美國現在就啟動新憲法修正案的提出與通過工作,廢除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關於美國總統任期限制的規定,那麼克林頓在有生之年,還可能趕上新規定,不過以美國憲法修正案從提出到通過的速度來看,不樂觀,畢竟他已經七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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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頓

在羅斯福總統之前,不能當選總統兩次以上是慣例不是法律規定

1787年,美國第一次通過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條中僅規定了總統任期為四年,沒有總統不得連任超過兩任的規定。1797年,美國國父華盛頓結束了他第二任總統生涯。為了防止美國出現個人權威過大的總統,華盛頓自願放棄了第三次當選總統的機會。以當時華盛頓的威望和能力,只要願意,可以一直連任下去。但是,為了國家和民族的未來,華盛頓以大無私的精神,甘願放棄個人權力。華盛頓的告別詞感人肺腑。

“所以我相信,按照我的選擇並經慎重考慮,我應當退出政壇,而且,愛國心也容許我這樣做,這是我引以為慰的”

華盛頓

自華盛頓以後,總統任期不能超過兩屆,形成慣例。但是到了20世紀30年代,出現了特殊情況。1929年,資本主義世界爆發經濟危機,美國經濟瀕臨崩潰。1932年,羅斯福當選為總統,進行了一些列改革,恢復了美國經濟,史稱“羅斯福新政”。由於羅斯福的突出貢獻,1936年,羅斯福輕鬆贏得總統大選。1939年,以德國侵略波蘭為標誌性事件,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爆發。所以在1940年總統大選中,為了團結美國人戰勝軸心國法西斯主義,美國人民再次選擇了羅斯福作為美國總統。到了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戰仍然沒有結束,羅斯福的作用無人可以替代,於是羅斯福第四次當選美國總統,直到1945年病逝。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美國國會為了避免再次發生總統任期超過兩屆的情況,1947年提出了第二十二個憲法修正案,並於1951年正式通過,明確規定了總統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羅斯福

如果沒有第二十二個美國憲法修正案,克林頓完全有能力第三次當選總統

1992年,時任美國總統的共和黨人老布什意氣風發,認為自己連任毫無問題。實際上,美國政壇也都是這樣認為。老布什擔任總統期間,美國打贏了海灣戰爭,控制住了中東局勢;與美國爭霸四十多年的龐然大物蘇聯轟然倒塌,美國成了唯一的超級強國。環顧全世界,美國一枝獨秀。

然而,老布什遭遇了與英國著名首相丘吉爾一樣的命運。丘吉爾領導英國人民打贏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在選舉中卻敗給了艾德禮。丘吉爾不得不酸溜溜的說了一句“忘恩負義是偉大民族的特點”。美國人也自認為美利堅是偉大的民族,也“忘恩負義”的將選票投給了年僅46歲的克林頓。克林頓也不負眾望,在他擔任總統的8年時間裡,美國經濟平均增長率為4%,遠遠地甩開了第二名日本,被稱為美國經濟“黃金時期”。所以,如果沒有第二十二個美國憲法修正案的限制,克林頓完全有可能第三次當選美國總統。

老布什

如果沒有第二十二個美國憲法修正案,你認為克林頓能否第三次當選美國總統?歡迎在評論區討論。


美國觀察室

當然不可以了,除非特朗普現在修改憲法,總統可以連任3屆或更多。



美國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規定,美國總統每屆4年,最多可以連任一屆,也就是說只有8年,克林頓是美國第42任總統,1992年競選成功,1996年連任成功,共8年,他也是除了西奧多.羅斯福和約翰.肯尼迪之後最年輕的美國總統,同時他也是富蘭克林.羅斯福之後成功連任的民主黨總統。據說克林頓的智商和身高差不多,身高188,智商182。提到克林頓不得不說他和萊溫斯基的著名的拉鍊門事件了,畢竟它讓克林頓名譽掃地,差點被國會彈劾,當然最後國會沒有通過他的彈劾。克林頓是第三位被美國國會彈劾的總統,前兩位分別是,安德魯.約翰遜及尼克松。1992年克林頓上臺之初,由於老布什在任期間發動了海灣戰爭,使得美國的國庫空虛,經過他8年的努力後,交給了小布什一個充實的國庫,結果小布什和他爹一樣,都是個敗家的,發動了伊拉克戰爭,國庫又被他敗完了。




美國是總統制國家,總統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也是行政部門的最高領袖和三軍統帥。美國選舉人票一共538張,候選人至少獲得270張才能當選,如果所有候選人的票數都不夠,則由國會眾議院從票數最多的前三名候選人中選出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就是被國會選出來的。



美國的總統如果在任內不幸身亡,就由副總統接任總統的位置,如果副總統也死了,接下來就是參眾議會議長及內閣成員接任。建國之初,美國總統的年薪最早是2.5萬美元,84年沒有過加薪,直到1873年才將總統的薪酬提高到5萬美元,1909年,又提高到7.5萬美元,多次加薪後,目前總統年薪為40萬美元。之前的美國總統沒有退休金,直到1958年才有退休金,1958年的時候,每個總統的退休金為2.5萬美元,直到現在奧巴馬離職後,退休金已經高達20多萬美元了。

當美國的總統不是一件輕鬆的活,看看奧巴馬就知道了,上任之初,一頭帥氣的黑髮,退休後滿頭的白髮。


廣四928

美國著名克林頓有二個人,一個是前美國總統克林頓,一個是前美國國務卿克林頓,兩人為夫婦關係。


克林頓夫婦兩人能否再選總統,關鍵是美國對競選美國總統資格,法律上怎樣規定。


查閱中文版美國憲法及修正案,競選美國總統候選人不得不關心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該修正案1951年批准生效,法律條文如下“第一款無論何人不得當選總統職務兩次以上;無論何人在他人任期內擔任總統或代理總統超過兩年者,不得當選擔作總統職務一次以上。但本條不適用於在國會提出本條時正在擔任總統職務的任何人;也不妨礙在本條開始生效的總統任期內可能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的任何人在此任期結束以前擔任總統職務或代理總統。”


今天先討論美國前總統克林頓,全名威廉·傑斐遜·克林頓,美國律師、政治家,美國民主黨成員, 1992年競選成功美國總統,擔任第42任、52屆美國總統,1996年,連任成功。



對照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論何人不得當選總統職務兩次以上”,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當選總統兩次,不具備美國總統候選人資格,不可以再次競選美國總統。


今天再來討論前國務卿克林頓,希拉里·克林頓,全名希拉里·黛安·羅德姆·克林頓,美國第67任國務卿,前聯邦參議員,律師、政治家,美國第42屆總統比爾·克林頓的妻子,美國前第一夫人。




希拉里.克林頓,2016年代表美國民主黨競選美國總統,敗北給美國共和黨總統競選人特朗普,競選失敗。希拉里.克林頓沒有擔任美國總統經歷,又是參與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的競選候選人之一,有資格再次參選。


浮雲悠思

答案是:按照美國法律,他是有再次竟選總統機會的。(儘管他1992年~2O0O年做過八年美國總統),但實際情況看,他的這種機會幾乎為零。


因為他的夫人希拉里,在2016年美國總統競選中,在篤定勝選時,卻意外敗給併不併人們看好的特朗普。若2O20年,再次競選,他只能當助選隊員。希拉里再次披掛上陣,也不會給克林頓梅開二度機會的。更何況,民主黨內更年輕且覬覦總統寶座的人多的是。屆時希拉里也是七十四五歲的老人了,她上次競選時當場昏倒,身體狀況已飽受質疑。


克林頓,1946年生人,算來已七十二三歲高齡了。資歷不錯,律師出身,當過議員、阿色州長,直到1992年任美國第四十二任總統。1996年連任,做了八年總統。

總統任上,對中國兩面手法,即合作,又壓制,對華有利的舉措和臺海危機的造成均發生在其一身。
此君數次訪華,展現友好姿態,兩國經貿日益加深。該他走運,他的八年是美國經濟增長最快時期之一,積累了豐厚資金。(被繼任者小布什揮霍一空那是後話)。

至中後期,在一些政客鼓譟下,也想對中國做點不善之舉,但迴天無力。自顧不瑕。


此時,萊溫斯基、拉鍊門醜聞己纏得他焦頭爛額,忙於應酬,險遭彈劾,哪有心思考慮別的事。

不管是誰,大國之間,和則兩利,鬥則兩害,少做損人不利已的事,才是正理。


晚亭與落霞同暉

不可能的,除非修憲。美國最後一個有可能幹第三屆總統的人是哈里·S杜魯門。在杜魯門第二個任期內,修改了憲法,不允許有人任期超過兩屆,再往前不超過兩屆都是慣例,富蘭克林·羅斯福就幹了四屆。而作為對支持修憲的交換,杜魯門是不適用於此法的。不過因為朝鮮戰爭的失利,杜魯門無緣第三屆。所以比爾·克林頓是不能再次當選的。


醉雪長亭

這個連任指的是什麼?是在任上繼續參選算連任,還是一個人只能當兩任總統?俄國,普京和梅德維捷夫,搞的二人轉,就是避開憲法約束的。美國的情況應該也可以,就是說,克林頓現在又可以選總統了,雖然他當過兩人任了,但現在再當,不算連任三次。


狂風5169

可以再次競選,美國法律規定總統連續仼期不得超過兩屆8年,並沒有規定隔屆不得再任。

實際操作中,美國卸任總統一般不會參加總統大選。

有以下幾點做解釋:

一是民意如流水,很少有總統能八年都讓選民滿意,很多總統只能當一屆就被選民拋棄。時事造英雄,每隔幾年必定有新的人選出頭,取代舊的政治人物。

二是沒有必要。

當總統主要是為名,沒什麼利,美國總統年薪不過百萬美元。卸任了主要任務就是賺錢了,隨便出本書,曝點料,搞幾次演講,就有千萬美元輕鬆進帳,再次參選對個人沒有什麼意義。


滴水載舟

1946年出生的威廉•傑斐遜•克林頓,於1992年代表美國民主黨競選美國並荻成功,1996再次競爭美國總統並獲得連任。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22條規定,禁止任何人超過二次當選總統。因此克林頓不可能再次參選總統。△希拉里•克林頓是原美國總統克林頓的夫人,做過律師,當過美國總統第一夫人,當選過美國參議員,擔任過美國國務卿,有過兩次競選美國總統的經歷而未如願以償。如果希拉里有意再次出山參加競選總統的話,當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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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研

答案是不可以!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22條規定; 任何一位有資格競選總統的美國人一生有且只有兩次機會擔任美國總統,無論是連續或者間隔。令外根據同一修正案規定;任何在職總統由於任何原因(健康,遇刺,彈劾)未完成超過一半的任期下臺則副總統在完成該任期之後只能競選一次連任。如果在職總統完成過半任期而下臺則副總統接任並完成該任期後還可以競選連任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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