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逮捕后,两位“老相识”次日被公诉

最高检接连通报两厅官被公诉

他被逮捕后,两位“老相识”次日被公诉

王建华(资料图)

5月24日,最高检官网发布通报称,日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王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建华,听取了其辩护意见。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建华利用担任江苏省南京市计划委员会、江宁县(区)、南京市、连云港市领导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他被逮捕后,两位“老相识”次日被公诉

唐国海(资料图)

同日,最高检再发通报称,日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国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国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唐国海,听取了其辩护意见。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唐国海利用担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区、连云港市领导,以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5月24日)有消息称,同王建华、唐国海二人有“亲密联系”的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郗同福被依法逮捕。

三人简历神似,曾是“老相识”

5月23日,最高检发布通报称,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江苏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原副局长、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原副局长郗同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郗同福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白新闻梳理发现,郗同福从南京江宁调任连云港的时间点,与王建华及唐国海可谓是“前后脚”。

2004年1月,郗同福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委副书记调任江苏省连云港任市委常委、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和郗同福同龄的王建华,于2005年6月调任连云港市委书记。在此之前,他是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和郗同福是“老相识”。

唐国海也是如此。他在2005年8月被调往连云港,出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此前,他是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此外,唐国海在连云港的工作时间和王建华也几乎重合。两人都于2005年至2011年在连云港工作,唐国海是到连云港后升为副厅级的,而且仅用两年时间就成为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任连云区委书记。

彼时,连云港的主要干部进行了大规模更换。据2006年的公开报道,当时连云港的12位市委常委,有9位由外地调入。

在一次座谈会上,王建华曾说,现在是“常委单身公寓,召集大家开会倒是很方便”。

郗同福于2007年离开港城后,唐国海接班郗同福,出任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区委书记。此后,他又升任连云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直到2013年调离。

王建华于2011年调离连云港,转任江苏银行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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