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

biubiu叉會兒腰

作為局外人,是絕大多數人是沒有機會去對比死刑和無期徒刑哪個更殘酷的。從法律角度去看的話,死刑適用的犯罪情節是比無期徒刑適用的犯罪情節要嚴重得多。也就是說,法律認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嚴厲。

那對於接受審判的人來說,就未必是這樣。這裡面有些外在的因素會影響到受刑者的心態。主要有幾個方面。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人生成就問題。比如:犯罪嫌疑人有家有室,父母尚在的情況下,他不會願意受死的。有家室算是一種人生成就,這應該沒人反對吧?人在這個世界上能活下來,絕不僅僅是為了吃飯,而是因為這個世界上有著讓他留戀的東西。家人絕對是讓他願意活下去的最大動力。相反,對於一個毫無人生成就,孤獨無依,又恰逢年紀不小,家人不在或者沒有家庭溫暖的人來講,在監獄裡等待十幾二十年的煎熬,出去的時候可能連個落腳都地方都沒有,他很可能會更願意接受死刑。精神的支撐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受刑者的心理素質問題。有人面對生死毫無懼色,是因為他看淡了生死,但也有可能是他看透了人生。這個時候死刑對他來說是一種解脫。有的人呢覺得自己還沒活夠,自然對死亡是萬般抗拒,寧願經歷十幾二十年的監獄生活。監獄的生活是怎麼樣的呢!簡單說吧,就是人的任何正常慾望都無法得到滿足,全面壓抑。食色性將無一得逞。精神和肉體都要承受很長時間的“修煉”,直到忘記了人間一切歡樂。對於貪歡者來說,無期徒刑是殘酷的,私刑更加殘酷。對於淡然者來說,兩者的區別僅僅是什麼時候死而已。

第三,則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局內人和局外人的視角問題。當你坐在酒吧裡,燈紅酒綠歌舞喧囂,這個時候把這個問題拋給你,你會脫口而出:讓我放棄眼前所有歡愉承受十幾年的禁慾生活,毋寧死!但是如果你是坐在法庭上,等待法官那一錘定音的最後審判之時,你將是多麼希望法官的判決是讓你活著。因為人對生死的真實態度,只有在真正面臨生死的時候才會體現出來。平日裡激昂慷慨的豪氣在子彈面前大多是不頂屁用的。

因此,兩者之間誰更殘酷,因人而異,因時而異。


獨釣寒江

個人認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因為死刑畢竟是剝奪生命的刑罰,一旦被執行就再無迴轉餘地,所有的一切都灰飛煙滅;而無期徒刑雖然被終生剝奪自由,但畢竟還活著,可以繼續享受生命的美好,還有創造美好的可能性。

事實上,有人或許會覺得被終生監禁生不如死,還不如死刑來得痛快。但是,沒有親身經歷過剝奪生命的緊迫威脅,是不會充分體會到死亡帶來的恐懼的。我以前大學上刑事訴訟法學課程的時候,我們老師曾經給我們播放了一個關於死刑犯的紀錄片,其中一幕場景是執行死刑之前,負責警官給下屬訓話的時候說:“一會兒攙扶手的任務是最重的……”我們老師特地跟我們解釋說,為什麼攙扶手的任務最重?是因為執行死刑之前,死刑犯早已嚇得魂飛天外了,身體就是一攤軟肉,所以攙扶手扶著他們奔赴刑場是非常吃力的。

只有真正感受到死亡的威脅,才能充分體會到死刑的可怕!

另一方面,在提倡人道主義的今天,無期徒刑也不是那麼生不如死。大家可能會在古裝影視劇裡看到,囚犯被監禁在一個陰暗髒亂的牢房裡,不見天日,可活動的區域只有廁所那麼大,大小方便也只能就地進行。確實,這樣監禁條件令人非常痛苦,在裡面待一輩子還不如死了來的痛快。但是,如今的監禁條件越發人道,牢房敞亮,一人一床,基本設施一應俱全,每天定時出去放風,還能參加各種文體活動,不會讓你覺得無聊透頂,甚至對有些人來說還是個溫飽不愁的好地方。

另一方面,根據如今的刑法規定,不是窮兇極惡被判處“不得減刑,不得假釋”的,就算被判處死緩或者無期徒刑,在監獄裡表現良好,還能獲得減刑,甚至獲得“監外執行”的福利,也就是說,還有創造幸福的無限可能性,這可不是比死刑好一萬倍嗎?

大家可以讀一讀《基督山伯爵》這部曠世奇作,裡面的主角唐泰斯就是被監禁在一個暗無天日的陰暗牢房裡,但是他從未放棄過自己的未來,每天都在狹窄的囚室裡行走鍛鍊,最後他出去的時候依然健碩安康,繼而重新享受到了美好生活。

最後,還是那句話,死刑一旦被執行,可就什麼都沒了。


冰焰

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蘋果耗子來回打此問題。

“生不如死”和“好死不如賴活”,到底哪個好?

這是個辯證性的問題,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答案。

而對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需要從這兩方面考量~

無期徒刑,字面含義就是一輩子被關押在牢房裡。排除可能被減為有期徒刑的可能,餘生都無自由,從“不自由毋寧死”的角度出發,真可能生不如死。也就是說,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不過,至少還是活著,仍然能夠感知有限的世界,不會“死去元知萬事空”,那“好死不如賴活”,感覺還是不錯的。也就是說,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

死刑,字面含義就是馬上狗帶,排除可能是“死緩”,那麼就是死刑立即執行。意味著,這輩子就終止了,存在也就被消滅了,也就再也不會見到愛你或你愛的人了,就只能投入下輩子的輪迴了,若有下輩子的話。這樣看來,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

不過,若你的存在本身已經被社會、親人,甚至自己所憎惡,在這種生不如死的情況下,就好比的了肝癌晚期(痛不欲生,不如安樂死),那麼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

所以,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是沒有一定答案。若考慮到無期徒刑有減刑為有期徒刑的可能,耗子君認為死刑可能要更痛苦一點,畢竟現實中的GAMEOVER,是沒有復活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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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耗子

樓上有人講到《肖申克的救贖》,看到這個問題,也讓我想起這部濃縮在監獄中的人生悲喜。

為什麼會有刑罰呢?

因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犯的錯誤負責,這不僅是對社會秩序的負責,也是對個人的自我救贖。

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

還記得電影裡那個老人嗎?

他在監獄裡度過了一生,已經習慣了監獄裡的日子,他喜歡在監獄圖書館的工作,在這裡還有自己的朋友。

但是,某一天,獄警告訴他,他被釋放了。

他感到很恐懼。他離開外面的世界已經幾十年了。他不知道外面已經變成了什麼樣。

他年老體衰,犯有前科,沒有謀生的能力。

他沒有朋友,沒有親人,沒有理想,沒有生活。

他原本唯一的希望是在監獄裡死去,但是現在這唯一的心願也被剝奪了實現的可能。

世上比死亡痛苦的事情,還有很多。


峰嶺

我曾在看守所呆過半年多。我見過很多無期徒刑和死刑的犯人。要說哪種最痛苦,肯定是死刑啦。人,即使是最大惡疾的人,也有求生的慾望。一個人如果被判了死刑。那是十分恐懼的事情。他的精神會被完全擊垮。特別是等待著二審.北京最高法院核准時。那種恐懼是常人無法想象的。他們不知道某一天,就會離開這個世界。就會再也見不到自己的父母妻兒。那是多麼遺憾的事情。 在我被關的那個號裡。有我的一個老鄉。他一審,二審都被判了死刑。他是因為和別人打架,打死了人。才被判了死刑。一旦被判了死刑。就會被帶上腳鐐,手銬。他非常的照顧我。沒事的時候就喜歡和我聊外面的事情。聊他的孩子,老婆,父母,朋友。總之是萬分的後悔。後悔當時的衝動。悔恨自己年少輕狂。他並不是那種窮兇極惡的人。在等待最高法核准的期間,他的心情萬分複雜,波瀾起伏。他自己知道,一般情況下,一審二審死刑。最後改判的幾率不大。哪怕判他個死緩,他也是萬分高興的。到了最後,最高法,發回重審。省高院改判死緩。他當時就歡呼了起來,那種高興常人無法體會。 至於無期徒刑,還可以減刑。法律規定,無期徒刑不得低於十三年。也就是說好好表現的,十幾年後就可以重獲自由。 即使是現在法律規定的終身監禁。也比去死要好的多。至少還可以活著。活著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濤聲依舊158511847

小夥伴們還記得《肖申克的救贖》嗎?主人公因為誤判,被罰了兩個無期徒刑,在牢裡花了二十年後,終於越獄逃了出來。

有人說,假如自己被判無期徒刑的話,那還不如死了算了。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只要還活著,就會有希望。

那麼,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個更痛苦呢?

在我國,無期徒刑並不意味著你真正需要把牢底坐穿。根據相關的規定,對於判處無期徒刑的犯人 表現好的可以請求減刑。原先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後最少十三年,就能刑滿獲得刑滿釋放 。

然而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假如犯人犯的罪特別嚴重,無法減刑,則會被處以終身監禁,也就是名副其實的把牢底坐穿。一般情況下,只有對社會危害特別大的人才會遭受這樣的極刑。

說到極刑,我國刑罰中體系中最嚴厲的刑罰就是死刑了。

敬畏生命、恐懼死亡是每個人的天性,生命被宣告剝奪的痛苦,假如不設身處地,恐怕每個人都無法切身體會到。

對於死刑犯來說,他們承受的是短暫但劇烈的,對於生的渴望,而對於無期徒刑的犯人而言,需要面對的卻是漫長的絕望與無限的煎熬。

可以說,它們就像一個對立面:一方害怕死,另一方卻生不如死。

所以說,假如你問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比較痛苦?我只想說:看開點呀大兄弟!陽光很好,空氣很棒,好好活著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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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剝奪犯罪份子終身自由,強制勞動教育和改造的刑罰方法。


當然,在我國,無期徒刑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把牢底坐穿,依據相關的規則,被判無期徒刑的犯罪份子,如果表現得好,是能夠請求得到減刑的,最初被判的無期徒刑,有可能經過減刑至有期徒刑,到時就能刑滿獲得刑滿釋放。




對於死刑犯來說,一旦判決生效,他們只有等待執行,他們心理上承受的痛苦,雖然是短時間的,但是是巨大的,是關於對生的嚮往。對,無期徒刑的犯罪份子來說,心靈的痛苦是漫長的,他們需要經過漫長的改造時間,以獲得自由。



有人說:如果被判無期徒刑的話,那還不如死了的好。也有人會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夕陽仙女

都夠嗆!

相比之下,還是死刑更痛苦。

因為犯了死罪的人雖然己經把生死置之度外,但經過一段羈押後,“赴死”的決心會徹底動搖。期間有些人明知是死,但總幻想著能活。有些人清楚死罪難逃,但有一根稻草出現,便會死死抓住不放。

這就是人之本性:怕死。

正常情況下,當法庭宣佈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或無期徒刑時,被宣判對象都會長舒一口氣,面部表情會流露出一種讓人難以捕捉到的松馳,帶著手銬的雙手不再緊握而略顯顫抖,特別是眼神兒,開始發亮。

而死刑宣佈後的情況是,被執行者會努力豎起耳朵往後聽,眼睛流露出絕望,甚至會當場癱軟昏厥。當被帶出法庭時,這些人的面部表情大多是僵硬木滯,眼晴裡流露出一種對生命的渴望與眷戀。

死刑犯最痛苦與難熬的階段就是最後那一個月、一個星期、幾天………怕聽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編號,怕走廊的腳步聲。如果幾個管教一起走過,他會恐懼得直哆嗦,面部表情還要裝出一副坦然的樣子,可眼晴卻流露出了絕望。


驍勇34

比較兩種刑罰給犯人造成的痛苦,因為角度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我國,無期徒刑是剝奪人自由的一種刑罰方式,實質上並不是紙面上所說的無期,而是有期!經過幾年的服刑之後,會轉換為有期徒刑。基本上服刑十幾年、二十幾年就可以出獄;

而死刑也是剝奪人生命的刑罰,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著!死亡給人帶來的恐懼是難以想象的,其中的痛苦無法通過假設來衡量。

故此,死刑當然給人帶來的痛苦更大。但是當一個人活著忍受著各方的壓力和身體痛苦,那麼,死刑無疑是另外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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