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为2名受诬告纪检干部“平反”

原来,2016年,时任某村党支部书记的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修路资金5.3万元、贪污本村孤儿生活费5.29万元,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其后,李某对案件主办人、县纪委信访室干部唐宇心生怨恨,多次向有关部门诬告其违规办案。

去年,村民陈某多次向县纪委驻县信访接待中心干部赵礼旺反映,说其生活困难,需办理低保,并要求赵礼旺在其信访材料上签字。赵礼旺调查后,委婉拒绝了陈某的无理要求,并向他详细解答了有关政策。陈某心生不满,对赵礼旺进行举报。

在接到有关举报后,蓝山县纪委调查组经过全面调查,查清了事实,并及时向信访当事人李某、陈某通报了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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