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河興修治理三百年(揚州江都)

明成祖遷都北京後,江南大量的漕糧與物資都需要從長江沿運河北運。白塔河關乎到漕運大局,它在歷史中的變遷,始終牽動著明清朝廷的中樞神經。

白塔河興修治理三百年(揚州江都)

陳瑄雕像

白塔河與常州孟瀆河隔江參差相對,漕船徑直過江,半日即可到達。與原從瓜州過江相比,免除了江路的險遠與盤壩的勞費,成了便捷通道,“蘇松舟楫,多從往來。”

白塔河地處高沙地區,河岸易坍,河床易淤,河水易洩,不久便漸次淤淺堵塞了。正如《揚州水道記》所說:“永樂七年陳瑄開白塔河,尋廢。”其時,監察御使陳祚、侍郎趙新便奏請疏浚白塔河。宣德六年(1431)八月,宣宗皇帝“命瑄役夫四萬五千餘人浚之”,“驪浚舊道”後,又於宣德七年(1432)在白塔河上“建新開、大橋、潘家、江口四閘,以備蓄洩,以利江南漕運”(《宣宗實錄》)。

正統四年(1439),白塔河“歷歲滋久,中多雍閼”,時都督武興即議“以白塔河洩水,奏閒之,仍從瓜州過壩”(據《方輿紀要》)。白塔河僅僅維繫了不到十年時間,便要結束漕運便道的歷史,只能作為洩水之道了。

正統八年(1443),明代名臣周忱任工部尚書,巡視淮安、揚州鹽務時,卻提出了不同看法。據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載:“周忱節奏:白塔河有四閘,可於其中大橋閘築壩,俟運河水泛則開閘行舟,水落則仍閉塞。”《明史·河渠志》亦載:“正統八年,巡撫周忱定議……築壩白塔河之大橋閘,以時啟用。”周忱提出在大橋築壩,以便水盛時引漕,枯水時關閉,白塔河得以又季節性地恢復了行漕的功能。

白塔河興修治理三百年(揚州江都)

景泰三年(1452)正月,御史練綱奏道:“……白塔河又與孟瀆敘直,由此兩岸橫渡甚近,宜大疏淤塞”,“今可易閘為壩”,“帝命尚書石亞璞措置”(據《明史·河渠志四》)。時隔十年後,仍然是繼續採用周忱的疏淤、築壩之法,維繫著白塔河的行漕便捷功能。

這種情況勉強維持到成化癸巳(1473)年冬,“巡河郎郭昇以為言,下其事於總督漕運都御史李公裕,以詢於眾,得修河事宜,以屬郭君而總其戍焉。郭君於是召集近旁兵民二萬人,疏舊河二十里,築東西捍水堤四十里,建通江、大同二閘,其新開、大橋之故存者,鹹修復之。又增建土壩二,夏月潮漲則由閘,冬月水涸則由壩。又建減水閘五,以防氾濫,淺鋪五,以備疏瀹。經始於丁酉(注:1477)三月,以是年六月畢業”。經過了四年時間的徵求意見和制定方案,終於實行了根治白塔河的一整套措施,結果“斯河既成,則江南漕舟出孟瀆者……脫不測之淵以即安,忘盜竊之虞而遊樂土,烝徒歡呼,無事轉挽,篙工舵師,忱臥而治,其為省費又奚啻數萬而已也哉”(明文衡卷三十八《重修白塔河記》)。其後,李裕又提出了今後每三年疏浚一次的常年整治方案,以保漕運暢通。

正德二年(1507)六月,對白塔河又進行了一次較大規模的疏浚,並重修了大橋、潘家、通江、新開四閘。據《明史·洪鐘傳》曰:“鍾言:孟瀆對江有夾河,可抵白塔河口,舊有四閘,行數十里,至宜陵鎮,北抵揚州,甚為便捷,急宜開浚為便。從之。”

又據《明史·河渠志》載:到正德十四年(1519)“從督漕都御史臧鳳言:浚常州上下里河,漕舟無阻者五十餘載”,“自鎮江裡河開浚,漕舟出甘露新港,徑渡瓜州。而白塔河皆以江路險遠,餘而不由矣。”白塔河自永樂年間開挖至正德年間,雖常淤塞,但作為漕船過江的便捷通道,一直受到朝廷高度重視,曾經多次疏浚、修閘、建閘、築壩,以維繫它的行漕功能。直到80多年後的正德末年(1506),鎮江上下里河開浚,白塔河這才結束了漕運的歷史,只藉以通江洩水了。

白塔河興修治理三百年(揚州江都)

白塔河地形圖

到了明末清初,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江北的豆餅、雜糧等土產品要運往江南,江南的布匹、雜貨等手工業品要運往江北,商民們為圖方便價廉,往往還是選擇白塔河水運。白塔河漕運的功能雖然結束了,但作為南北商運的捷徑,又促使它繼續發揮著作用。

嘉靖三十年(1551)“郡守吳桂芳開浚故道”,在白塔河口“置巡檢司,屬兩淮運司,以防私鹺,而漕道竟不由是河入矣”。後到清初,又在中閘江口設立徵稅口岸。白塔河兩端的二處稅口,便“統治南來北往之舟,監視商賈私運之弊”。為了統籌解決洩水、貨運、徵稅、防私等問題,明清朝廷又對白塔河進行多次整治。

明萬曆八年(1580),潘季馴稱:“查揚州灣頭東有運鹽河一道,內有芒稻、白塔兩河直達大江,勢甚通便,年久淤淺。去年,侍郎王恕曾議挑浚”,但“道路遼遠,工費不貲,且議者謂:私販船隻偷渡難防,遂數中寢”,然“洩水之期,每年只六、七、八等月吃緊,若從壩口密佈樁柵,就令白塔巡司守防,自可禁絕。其餘各月,任從築壩,實為兩利而無害也。”(據《神宗實錄》)採用夏秋設柵以洩水防私,冬春築壩以蓄水通航的辦法,又使白塔河維持了正常的貨運。

白塔河興修治理三百年(揚州江都)

現在的白塔河

清雍正五年(1727)時,總督範時繹等議奏:“運河南岸……白塔河……等四處,系運河入江之口岸,向設土壩、木柵,防匪通流,因年久損壞,不但阻礙河流,更多私販出入。今……白塔河估建石涵洞一座,既可蓄洩,兼可防奸。”(據《南河成案》)在白塔河上興建石涵一座,以方便蓄洩與防私。

轉眼至乾隆八年(1743),大學士等又議“……白塔河……旁趨入江,因防私鹽往來,築壩堵塞,今應將土壩改建閘門,以時啟閉,並挑通河路,既可防範私販,復可多洩漲水,似屬兩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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