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 律師“保駕”

這標誌著四川省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制度正式落地實施,開啟“城管+律師”管理模式,讓律師常駐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執法。

為什麼讓律師參與城市管理?

四川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律師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是建設法治四川的重要參與者。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首先有職業優勢和專業優勢,能向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提出法律意見,對不規範的執法行為要及時指出,對涉嫌違法的要建議改正,促進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不斷提高文明執法的意識和水平。

其次,律師作為客觀的第三方,對於行政相對人的違法違規行為,能從事實、法律、程序等方面進行釋法說理,促使行政相對人理解配合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律師怎樣參與城市管理?

《實施意見》指出,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主要採取聘請"律師駐隊"的模式。"律師駐隊"是指城市管理執法部門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由律師事務所指派一名以上的專職律師常駐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執法。"駐隊律師"不僅要為聘用單位提供法律服務,還要在聘用單位辦公,隨隊赴執法一線提供法律服務。

“律師駐隊”具體要做些什麼?

主要有7方面職責。首先,要提供法律諮詢。從執法程序、法律依據、案件證據、文書案卷等環節為城管執法部門的日常執法工作提供綜合諮詢服務,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相關政策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意見,對執法過程中遇到法律疑難點提供專業意見。

其次,要進行法制宣傳、培訓。對外協助城管執法部門做好其轄區法制宣傳和群眾教育工作,增進群眾對城管執法工作的理解、對城管法規的瞭解,尤其是將接受調查處理或者行政處罰的對象作為重點宣傳目標,對內則是定期組織法制員、執法隊員、協管員等進行法制培訓,提升城管執法隊伍整體執法水平。

同時,要發揮第三方監督作用,督促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履行職責,依法規範執法程序。要協助處理與當事人、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的法律事宜。要參與重大、複雜、疑難的執法活動,及時提供法律對策,減少法律風險,化解執法矛盾。要提供法律援助。以及還要做好與所服務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約定的其他職責。

哪些律師可以駐隊呢?

《實施意見》規定,參與城市管理執法的律師事務所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執業律師及行政輔助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執業律師不少於10人;至少應有一名合夥人具有擔任政府機關法律顧問或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工作的經驗;律師事務所在近三年內無不良執業記錄;律師事務所具有一定的人才儲備,擁有相應團隊支持,對行政法相關領域能夠從事相應理論研究,以便為解答工作中的疑難、複雜性問題提供支持。

對駐隊律師的要求是,必須以律師身份執業滿兩年以上,熟悉行政法律法規。駐隊律師應當常駐執法單位,確因合理原因無法常駐執法單位的,應當根據執法單位實際工作需要,委派一定數量的律師助理人員常駐執法單位工作,委派的律師助理人員需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熟悉行政法律法規,具備處理執法單位日常法律事務的能力。同時,駐隊律師應保證每週不少於兩次至執法單位處理工作事宜,並確保能夠及時處理執法單位交辦的重大、複雜、疑難、緊急問題。

“駐隊律師”的工作如何進行考核?

《實施意見》明確,由市(州)城管局、司法局和律師協會共同制定“駐隊律師”考核方案,從工作時間、處理案件數量、解決糾紛數量、發出律師文書數量等方面,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並將考評結果作為解除合同與否的參考依據。同時,市(州)城管局將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縣(區)城管局組織街道執法隊開展律師駐隊工作。市(州)司法局將對駐隊律師的工作情況進行調研,並將調研結果作為法律顧問全覆蓋的績效考評依據。市(州)律師協會則負責律師事務所和駐隊律師的行業監管工作,對駐隊律師在工作中違反律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行為進行處罰。

文字 | 蘭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