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區,如何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

對於小區業主來說,通過業主委員會來對物業以及小區公共部分進行規範管理是維護自身權益非常重要的手段,那麼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究竟需要哪些程序呢?

國務院出臺的有《物業管理條例》,各省也出臺了大同小異的相應法規,今天以湖北省為例,對此作一個詳細解讀。

新建住宅小區,如何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前提是必須要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20條詳細規定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物業區域內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一)交付的房屋專有部分面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的;(二)交付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百分之五十的;(三)自首位業主入住之日起滿兩年且已入住戶數比例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第21條明確了業主可以申請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符合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的,建設單位應當書面報告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業主也可以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書面報告;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通過查閱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住建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知道規則》以及《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發現。對於業主申請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申請人數量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十堰市政府1998年印發《十堰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更加跟不上形勢。

參照北京市建委印發的相關文件要求“佔總人數5%以上或者專有部分面積佔建築物總面積5%以上的業主也可以自行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申請。”如果想要申請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應當在申請後附上業主簽名,簽名越多越好,具體佔多少比例,可以交給辦理部門酌定。

申請遞交後,依照《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21條第二款: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組織成立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並自籌備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並且籌備組成員中業主代表不得低於50%。

新建住宅小區,如何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

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24條: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關於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基層居委會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政府、基層居委會沒有主動作為的情況下,業主能做的也就是:遞交申請成立業委會報告,報告後要有儘量多的業主簽名。

注:條例18條規定尚未辦理房產證的也應認定為業主。

新建住宅小區,如何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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