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恐怖襲擊之後恐怖組織要聲稱對此事負責?負什麼責?

平頭哥的大哥

不但恐怖襲擊完成後一般都會有恐怖組織宣佈負責,並且在“基地”組織而不是伊斯蘭國作為國際恐怖勢力代表組織的21世紀前十年,伊拉克和阿富汗等地還時常出現同一起襲擊有多個組織出現宣佈承認責任的情況。 恐怖組織顯然並不在乎自己出惡名,實際上,這恰是很多恐怖組織策劃和發動襲擊的重要目的。

不過首先要澄清一點,所謂恐怖組織宣稱承擔責任,並不是襲擊後某個組織會在網上發佈消息稱“我們發動了一場襲擊,並願意為此承擔責任”。他們的表述一般是先宣佈一下自己的政治理念。然後將自己的襲擊對象定性為萬惡之源,必須受到上天的懲罰,而本組織只是弔民伐罪替天行道而已,恐怖組織會出面承認是自己乾的,但絕不存在表態願意為襲擊造成的後果承認民事和刑事責任的可能性,恐怖襲擊受害人可沒有辦法迫使極端組織支付賠償。實際上,宣佈負責云云是英文媒體報道的一種表述,在漢語裡,這種表述本身就是有歧義的。

恐怖組織策劃行動是為了宣揚某種政治理念和意識形態,這就註定了他們在成功策劃一次襲擊後必然會希望利用襲擊造成的傷亡,在民眾當中散佈恐懼感,以便脅迫有關國家政府滿足他們的要求。恐怖分子不是一般的罪犯,他們發動襲擊就是要讓別人知道自己的能力,感受到自己帶來的恐懼感。 當然,由於恐怖組織往往在特定地域活動,某地發生恐怖襲擊,即使沒有組織出面承認,人們也會猜出來。


葉海林

為什麼恐怖襲擊之後恐怖組織要聲稱對此事負責?負什麼責?

這裡面的道理並不複雜,你想想恐怖組織是個什麼類型的人類群體,以及他們為什麼要實施恐怖襲擊就明白了。

恐怖組織從根本上說也是政治組織的一種,其中比較高端的也可以看做政黨的一種。目前世界上有不少政黨,其前身都可以在某一階段看做是恐怖組織。

既然是種政治組織,其目的就是宣揚自己的政治觀點和訴求。從這一點上來說,恐怖組織和黑社會組織是有明顯區別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以追求經濟利益為主。所以,沒有自己明確的政治訴求可以看做是區分恐怖組織和黑社會組織最明顯的特質。

作為有政治訴求的人類組織,如果不能通過政黨鬥爭的手段來達成目的。那實施恐怖主義行動,來吸引社會注意力,表明存在的意義,並藉以壯大自己的群體,就成了一個低成本且容易操作的手段了。

所以,你經常能夠看到一個有點奇怪現象,在中東一些地區,一旦發生了恐怖主義襲擊,會有好幾個組織跳出來,爭著搶著宣佈是自己的組織乾的。這種行徑都是為了擴大自己組織的影響力,並順便刷刷存在感。

說實話,無論哪種社會制度、信仰那種宗教系統,都一定會有一部分人對社會嚴重不滿,並希望以一種偏執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願。

這些人就是恐怖組織存在的土壤,當一個國家的政權控制能力比較薄弱的情況下,以極端形式表達訴求的可能性便會加劇,尤其是再有一些國內外政治勢力別有用心的支持,恐怖主義的溫床便會迅速擴大。那些被我們熟知的恐怖主義組織,無一例外都是在政治勢力的暗中支持下發展起來的,與此相反,沒有獲得支持的恐怖主義組織,一般都是小打小鬧成不了多大氣候。

綜上所述,你可以將恐怖主義活動看做是恐怖主義組織的廣告!他們總不可能在電視上做廣告吧!雖然這些組織真不差錢,但政府不允許呀!

至於恐怖襲擊之後需要負什麼責任,這種事情根本不在他們的考慮之列。他們都已經決定反人類了,你覺得他們還會在意法律或道德的約束嗎?如果真的在意這種約束,他們也不會加入到這種類型的組織裡。



藏地讀行

中東地區的恐怖組織,派系林立,佔山為王,都是在“極端教旨主義”思想的驅動下,天天都在琢磨怎麼才能製造恐慌,以期得到被世人關注的,同時不斷髮展自己的規模和壯大自己的力量。其實,每個組織的背後都潛伏著強有力的推手,或是某國政府,或是黨派富豪,否則,他們吃什麼、喝什麼、槍支彈藥又從何而來。

恐怖組織的“業績”,就是製造各種恐慌的力度和影響。只有那些不斷取得巨大“業績”的恐怖組織,才能不斷“招賢納士”和吸收“新鮮血液”。就像當年本·拉登的“基地組織”,以及幾年前聲勢浩大、勢如破竹的ISIS(伊斯蘭國)。倘若他們悄默聲地製造一起恐怖事件而不言語,那麼有誰知道是你乾的,還怎麼得到“推手”的資助和吸納世人的眼球。因此,他們唯恐做壞事不留名,特別喜歡被他人扣上“屎盆子”,而且是爭先恐後地“扣”。

幾年前,鼎盛時期的ISIS通過網絡全球招募“聖戰分子”,結果,竟然有不少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從全世界紛至沓來,其中不乏來自歐洲富裕家庭的男女老少。究竟是什麼原因促使他們心甘情願地“拋頭顱,灑熱血”,純粹為了獻身信仰的肯定大有人在,但肯定也少不了純粹為了過癮、為了刺激、為了滿足內心屠戮的渴望而奮不顧身的,使得土耳其通往伊拉克和敘利亞的邊境天天人滿為患。

恐怖組織的惡行是良莠不分,總以屠殺平民為樂,並聲稱為此負責,其實是最無恥、最下流、最骯髒的勾當。倘若像羅賓漢那樣殺富濟貧的好漢,自然會得到更多的擁護與響應。而現在只能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一旦力竭式微,自然會遭到背後“主子”的無情拋棄。


流年逝水148633009

恐怖襲擊後,恐怖組織聲稱對該件事負責,無非是一種昭告或者說是一種昭示,意思說這件事是我乾的。因為在他們心目中,意識裡他們是在進行所謂的“聖戰”,不認為是在作惡。而是類似於“替天行道”的做法。所以就會有持無恐地宣佈是自已做的。

這些人大都是被“洗腦”的人,歪理邪說控制了他們,所以他們以惡為榮,一但做了壞事,深怕別人不知道。因為他們常常用的是血腥的手段,宣佈自已負責也是一種恫嚇,用讓別人害怕,來擴大自已的影響,達到招兵買馬,獲得金錢,武器的支助以及背後勢力的支持。

所有的恐怖勢力,背後都有明的或暗的勢力,組織,國家的支持。他們不過是前臺的木偶,牽線人也是需要他們做出“成績”的。這樣當他們宣佈對某件事負責時,也就是向老闆或後臺表功,彙報。所以,經常發生了一件事,有很多組織爭相宣稱,搶著負責的事。

這就是為了擴大影響,因為影響越大,獲得的利益就越多;前來投靠效忠的人就越多,隊伍就會越來越大。但,恐怖組織也是烏合之群,凡夫肉胎。在一起混容易,真正想幹成點事很難。所以,一但哪裡出現了事情,就爭先恐後地搶著宣佈自已負責。只怕自已消聲匿跡被人忘掉。


天太2

世界上發生大的恐怖事件之後,調查還沒有結束,經常會有恐怖組織站出來宣稱對此事負責,比如基地組織、IS等,甚至有時還有多個組織宣稱對同一事件負責。那麼,什麼是“負責”?恐怖組織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所謂“負責”並不是恐怖組織要主動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對死亡的生命、對損傷的財產要進行補償之類。而是簡單地對外宣佈“這事是我做的”,對外傳達一種“敢做敢當”、“有事衝我來”式的挑釁姿態。

恐怖組織之所以這樣做主要基於以下考慮:一是擴大自己的影響力。恐怖組織本身的目的就是通過製造恐怖事件而擴大影響力,只有擴大了影響力,它才能獲得外界認可看的財力與人力支持;二是宣揚自己的理念。每個恐怖組織的建立都有自己的政治目的,也有自己的核心理念,通過宣稱對恐怖事件負責,它們可以通過說明自己製造這一事件的理由來傳播自己的理念。



當然,對於一些天怒人怨的恐怖事件,也有沒人“認領”的情況出現,因為眾怒難犯,恐怖組織也懂!


姜運倉

第一,為了吸收新的小弟。恐怖組織很多,但小弟就那麼點,所以各個恐怖組織都要爭搶這些小弟。“我噻,這個大哥牛,把世貿大樓炸了,跟著他混”,“我噻,這個大哥厲害,把美國人頭砍了,跟著他混”。然後小弟就帶著錢投奔去了。說白了,這個聲稱負責就是個廣告,當然也有虛假廣告,明明不是他乾的還非說是他乾的。

第二,樹立下馬威。恐怖組織聲稱負責,就是在告訴對方:別把我的話當耳旁風,以後提什麼要求,你只能答應,不然“黎叔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第三,引起西方國家民眾恐慌,如果做完不說出來,如“錦衣夜行”,那就白做了,所以要聲稱負責,這樣西方國家民眾在投票的時候就不敢投打算要得罪恐怖組織的候選人。

第四,壯膽。意思就是“事是我乾的,有什麼事衝老子來,跟他們沒關係,你放過我老婆孩子”。

至於要負責什麼,這不是恐怖組織能決定的,而是由美國這樣的國家決定的。比如對ISIS伊斯蘭國,美國出武器讓別人去打,或者轟炸斬首。但對塔利班,美國說:“你們要付的責任就是去死”,然後千山萬水把拉登幹掉了。


上丞工作室

由於非專業人士只能從別的方面考慮,猜想一下,有更好的意見可以說出來,大家一起參考參考。

任何一個組織的發展都要經過策劃、創建、發展(發展初期,發展中期,發展後期)、高峰、衰減、消亡五個階段。而為何恐怖組織在某次恐怖襲擊過後都會宣稱對此次恐怖事件負責,不但本身負責此次襲擊的恐怖組織不但宣佈負責還有些不知名從未出現的新的恐怖組織也搶著對恐怖襲擊負責。它們的目的都是為了使自己的組織得到更大更多的利益。

發展初期的恐怖組織在有能力的情況下都會進行某次或者多次數的恐怖襲擊,其目地就是為了提高知名度,為組織的出現進行一定的宣傳以便日後非法資金的來源提供更多渠道。沒有資金就沒有人員,沒有武器也就更沒有組織的發展,也就更沒有恐怖組織自身的勢力範圍了。信念往往是恐怖組織的根本。洗腦式的宣傳哪怕付出生命都覺得是有積極意義的。我們不難發現信念往往是一個正義與邪惡勢力都必不可少也是最根本的終極“武器”,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恐怖組織都是在以宗教的名義進行宣傳或擴張的。

恐怖組織的存在必定會受到當地政府的打壓,一打壓往往很多恐怖組織就會進入消亡期或者是蟄伏期。長期的蟄伏往往會被認為此恐怖勢力已經被政府消滅掉了。所以恐怖組織又必須進行一次不大的恐怖襲擊表示自己的存在沒有被消滅掉。也就有了恐怖襲擊後恐怖組織聲稱對此次恐怖襲擊事件負責的事情了。

希望國人能珍惜眼下這個和平安康的國度。舉報打擊恐怖主義勢力,人人有責。為了國家也為了你我的小家。


平天22

負零責。題主把一個英譯漢的“外來語”當成漢語的原生詞彙來理解了,算得上儒家傳統教育下的一個下意識反應。該詞的英文是,responsible. 除了責任,responsibility, 前者還有“有關”的意思。柯林斯高階英漢雙解學習詞典的解釋如下:

If someone or something is responsible for a particular event or situation, they are the cause of it or they can be blamed for it.

哪位英文才子來翻譯一下?“始作俑者”?換言之,並不是恐怖組織主動要求負責任,他們只是在勇敢驕傲地承認,“是我們乾的。”可見,這不是個哲學問題而是個語言學誤解。諷刺的是,西方政客往往稱開飛機飛進高樓的恐怖分子為“膽小鬼”。於是這又變成了個哲學甚至心理學問題。

說到哲學,恐怖主義實為弱者反抗強者的一個普世戰術。千萬不要以為恐怖分子都是壞人,雖然他們在實力對比下是相對弱者。獨立戰爭時期米國的開國先賢是好人吧?但在英王看來就是十惡不赦的恐怖分子。

善惡是相對的,完全取決於觀察者、判斷者的宗教、政治立場。聽說過小布什引用耶穌的名言嗎:“如果不站在支持我的一邊,你就是站在反對我的一邊。”


Lauzi

恐怖組織之所以宣佈負責,一方面是為了擴大自己的影響,恐嚇自己的對手。另外一方面,也是向信徒證明自身的實力。有時恐怖組織也胡來,例如前不久發生在賭城的槍擊案,恐怖組織宣稱負責,結果卻不是那麼回事。


沈晨-布魯塞爾

我不是專業的,隨便說說。做事情都是有目的的,恐怖襲擊也不例外。在發生前出於保密,不可能讓外界知道他們要做的事,事情發生後,他們為達成自己的某種訴求就得告訴外人這事是他們乾的,如宣傳自己提高影響力或要求某一方答應他們的條件。通常越是結果影響巨大的越能引起人們的注意,其實這種認領就是種宣傳手段,以前你不認識我王二麻子通過這事你知道了我,好,我的目的達到了。他們所宣稱的負責就是說,這事就是我乾的,有啥問題衝我來,愛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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