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來給地方政府找麻煩的”

“我們是生態環境部督查組的,你帶我們看一下可以嗎?”

“你們平常在這裡噴漆嗎?”

“那不造成大氣汙染了麼?”

5月23日,是嶽宏宇帶隊到廣西南寧督查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情況的第三天,他是河北廊坊市環境監測站主任,從河北南下廣西南寧。

“我們不是來給地方政府找麻煩的”

△水源地旁邊“禁止游泳”的提醒牌

經過兩天的核查資料後,他和7位組員一起奔赴現場,到了南寧市三津水廠飲用水水源地。在水源地附近,發現了一個木材加工廠,嶽宏宇擔心,如果廢水排了進去,關係的是南寧的生活用水。

督查人員連夜到北京培訓

5月17日晚9點,嶽宏宇接到廊坊市環保局辦公室電話,就連夜打車趕赴北京,參加次日早上八點半舉行的培訓。

和他一起參加培訓的,是來自各地的272名環保工作人員,“273組的組長都接受培訓。18號下午4點左右,我接到通知,到廣西南寧進行督查”。

接著,嶽宏宇訂了從北京直飛南寧的機票,同時通知組員奔赴廣西,“組員4人來自邯鄲,3人來自邢臺。他們坐了12小時的高鐵,在19號晚上9點左右到了南寧站”。

今年3月9日,原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印發了《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提到與水利部聯合開展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並“定期開展督查督辦”。

嶽宏宇參加的這次督查,是今年的第一輪督查。

1個水源地3人檢查3天

“本次專項行動從5月20日開始,持續到6月2日結束。生態環境部從全國抽調執法骨幹力量組成273個組,對長江經濟帶11省(市)縣級城市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其他省份地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開展督查,並對2016-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長江經濟帶11省(市)地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開展‘回頭看’督查。”

在人員組成方面,按照“跨區域、不互查、抽調比例基本相同”的原則,抽調人員並編組。根據1個水源地3人檢查3天測算,此次督查從各地環境監察隊伍抽調1426人,組成273個組。每組設組長1名,由各省級環保部門從派出人員中推薦設區市環境執法機構副支隊長以上職務人員擔任。

被編到廣西南寧市的督查組,年齡最大的是45歲的嶽宏宇,年齡最小的是27歲的李超群。

來自邯鄲市環保局臨漳縣分局的張建超已是第三次參加國家部委組織的督查行動,“2017年6月和9月,我分別參加了2017年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行動。此外還參加過河北省和邯鄲市組織的環保督查行動”。

此次專項督查目的是督政

生態環境部設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辦公室,負責統一指揮、調度、協調督查工作,彙總形成督查工作簡報,對外發布信息。

5月20日,在各個督查組進駐後的第一天,全國生態環境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暨環境執法大練兵總結會召開,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措辭嚴厲:“一些領導幹部沒有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沒有認識到執法工作對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反而將執法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對立面上,認為嚴格執法就是限制企業發展、給當地找麻煩,執法人員不敢執法、不願執法的現象依然存在。”

《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各省級政府負責組織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市縣級政府開展專項排查和問題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況等。方案下發兩個月有餘,各地排查出來的問題和整改工作進展如何?

“一開始接到通知時,其實沒太多的思想準備,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坦白講心裡也有準備,想著這次行動可能不會太順利,因為督查的是地方政府,(擔心)地方政府是否會配合。”嶽宏宇說,“部裡三令五申強調我們要嚴格執法,去敦促地方政府改善環境水系,防止地方政府弄虛作假。”

就在嶽宏宇參加培訓的同一天,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在北京召開。

督查組先簽廉潔承諾書

“不包庇、縱容、袒護環境違法行為,不歪曲、誇大、捏造環境問題及影響。不向被督查對象提無關要求,不利用工作之便承攬和介紹項目等。”5月19日,待所有督查組成員抵達南寧市後,組長嶽宏宇便連夜召集大家簽署了一份《生態環境部督查工作廉潔守紀律承諾書》。

該承諾書共有七條內容,其中提到“不接受禮金、紀念品、菸酒茶、土特產、有價證券等錢物,不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去名勝古蹟、風景區參觀瀏覽”“不參加老鄉、同學、戰友等組織的各種活動”“不洩露督查工作秘密,不跑風漏氣”等。

“督查採取獨立督查方式,原則上不需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陪同。”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介紹,除了簽署《廉潔守紀承諾書》,工作結束後還要填報廉政自查表,“督查組不得向地方環保部門提出與檢查工作無關的要求。一經發現上述行為,生態環境部將嚴肅處理。”

“各督查組負責從群眾舉報內容中發掘環境違法問題線索。與此次督查內容相關的,會同當地環保部門即時調查處理;與此次督查內容不直接相關的,轉請當地環保部門調查處理。” 嶽宏宇表示。

地方部署的時間慢被通報

入駐南寧市後,嶽宏宇在20日上午召開的督查座談會上再次強調,這次督查行動的責任主體是各級政府,“對於在督查過程中交辦的問題,一定要立行立改或立即制定具體的整改方案進行整改落實。”當時坐在督查組對面的,是南寧市副市長朱會東。

“我們黑龍江哈爾濱組進駐哈爾濱後,召開座談會市政府沒有領導參加,政府還未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只是環保局單打獨鬥,我們擬約談市政府,妥否?”在這次督查行動的組長群中,有組長拋出疑問,得到的回覆是“不妥,本次督查無約談權限”。

5月19日晚上7時許,督查組進駐南寧的同一天,南寧市政府官網公佈了該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情況統計表》,《南寧日報》21日也報道了上述消息。不過,與生態環境部要求的時間相比,南寧市政府的信息公開,晚了兩個月。

督查組瞭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在5月向各市政府下發了《廣西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廣西壯族自治區於5月11日才下發自治區專項行動方案到南寧市人民政府,與我部下發行動方案中間相隔兩個月。

“經過徵求意見並修改完善,環保廳於4月10日將廣西方案的送審稿報自治區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經過合法性審查後於5月9日印發廣西的方案,這有一個過程的。”

“我們不是來給地方政府找麻煩的”

△督查組在山間實地探訪

生態環境部在此前的總結通報中還提到了湖南——目前,湖南省湘西州保靖縣公開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但沒有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湖南省永州市個別縣區未按照要求開展信息公開工作。

整改拖到國家規定的期限

出現時間問題的,不僅僅是信息公開。

廣西排查出來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共680個,其中包括南寧市5個水源地的23個問題,位於南寧市江南區“三津水廠飲用水水源地”的汙染問題位列其中。

在南寧市對外公佈的排查情況統計表中,上述水源地存在“生活面源汙染”——樂賢村老村坡,居住人口約500人,位於二級保護區,生活汙水經化糞池等分散處理,灌溉消納,“已對垃圾進行集中收集處理”。

但督查組現場核查後卻發現,該地區現場並沒有任何整治跡象,也沒見到任何的宣傳材料。督查組認為,整治進度為0%。

針對上述問題,當地還提供給督查組一份整治工作方案,提到成立以副區長為組長的整治領導小組,“對於生活汙水能夠統一收集的儘可能進行統一收集進行處理,對於生活汙水分散排汙無法統一收集的建設簡易的化糞池”。這份方案明確,“2019年4月前完成項目建設”。

不過,督查組卻認為,這個時間晚於生態環境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要求的截止時間。

原環保部、水利部下發的專項行動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長江經濟帶11省(市)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其他地區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下發的通知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各設區市全面完成本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並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

在督查組審核各個市區整改方案的過程中發現,有地方的整改方案,只是統一標註了生態環境部規定的最終截止日期,此外並沒有任何的時間節點。

水源地旁發現木材加工廠

除核查各地問題清單是否存在漏報、整改方案是否按進度安排落實外,“對照衛星遙感監測結果檢查是否存在新問題”也是現場核查的重要工作。

5月23日上午,在進駐南寧4天后,督查組一行便前往現場核查,去的第一個水源地,就是“三津水廠飲用水水源地”。南寧市公佈的排查情況統計表顯示,該水源地的問題共五個,包括“存在1家工業企業”等。

“我們不是來給地方政府找麻煩的”

△督查組在水源地旁發現木器廠

抵達目的地不久,督查組便發現了新問題,附近還有一個木材加工廠。當督查組敲門進入工廠後,工人依舊沒有停工。

“請問是什麼時間建廠的?”

“2001、2002年的樣子。”

在瞭解到工廠並沒有相關手續後,督查組便向當地政府下發了《生態環境部督查問題交辦單》,交辦的問題是“新發現木材加工廠”,處理建議為“關閉或搬遷”,簽收人是南寧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謝久兵,他是“受南寧市政府委託簽收”。

“我們不是來給地方政府找麻煩的”

△督查問題交辦單

生態環境部要求,對於督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各督查組要填寫上述交辦單,指出發現的問題,提出地方政府組織追根溯源、調查處理、處理處置等意見。

水庫旁竟存在養殖場和滲坑

督查組現場核查僅僅2天,便向地方政府下發了7張交辦單。其中,在5月24日給地方政府的3個交辦單中,均建議對相關問題“嚴肅查處問責”。

當天上午,督查組一行到南寧市興寧區東山水庫飲用水水源地核查情況,沒想到又有“意外”發現。

督查組成員發現了一家魚、蝦養殖場,循著機器“隆隆作響”的聲音到了現場,並沒發現老闆和員工。

“這個養殖場是否有環評?為什麼這麼長時間都沒發現?到底是怎麼監管的?”督查組成員的問題一個接一個。

該養殖場位於二級保護區。督查組在上報給生態環境部的問題清單中寫道,該養殖場“現場未提供相關手續。養殖場周邊垃圾隨意堆放,養殖用水有跑冒滴漏現象。緊鄰養殖場存在一處約70平方米的滲坑”。

督查組建議,地方政府調查處理,嚴肅查處問責。

或納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

“廣西作為後發展地區,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發展,一些以江河為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區,存在著一些環境問題,取水口附近原有的碼頭、排汙口、甚至是工廠企業等隨著劃定保護區後都變成環境違法問題,這是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突出點。”謝偉對問題毫不避諱。

“但是,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的相關執法行動,查處了多起環境案件,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保障了環境安全和環境質量優良。”

不過,在水源地的整治過程中,廣西也還是遇到了一些困境。謝偉介紹,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第一個就是整治標準不明確,涉及到具體問題時,部分法律法規不明確,整治標準無法確定。此外資金投入有限,廣西作為欠發達地區,資金籌措、投入方面還存在不足,“部分市重視程度不足,還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

“我們下一步的工作設想,一是納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範疇,二是納入廣西的環保督查全覆蓋,三是組織開展區內交叉執法檢查、通過信息公開、壓力傳導、幫助指導等倒逼各市按期完成任務。”謝偉說。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通知中,特別提到了“督查問責”:“對履職不力、弄虛作假、進展遲緩等問題突出的,以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出現惡化的地方,將採取通報批評、 公開約談等措施推進工作;情節嚴重的,啟動問責程序進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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