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丨我和我前男友的頭
一
我殺了一個人。
是砍死的。
我把他大卸八塊,或者更多塊,多到數不清,這是一項非常精細的工作,花了我很多年。
我最開始是從指甲開始的,我剪掉了他的手指甲,然後是腳趾甲,我把他們一個一個剪掉,然後扔進垃圾箱裡,這花了我一整年時間,但是這也讓我下定了決心,之後的工作就快了很多。
四肢是比較好下手的地方,我把它們一個接一個的砍掉,然後沿著關節把它們分離。他的大臂和大腿很粗壯,上面滿是肌肉,想來這麼多年他也沒有荒廢了健身。以前我對這些肌肉愛的發狂,做愛的時候總是會想親吻它們,可如今它們給我的處理工作造成了很多困難。
但是處理手掌和腳掌的過程給我帶來了很大的成就感,我把骨頭和肉完整的剝離開,放到一起。處理完之後的手掌很像無骨鳳爪。
我喜歡無骨鳳爪,加點醋,放點芥末,我每天都可以吃一盤。但是來事的時候他總是不讓我吃,說來事吃辣的不好。這時候我就會照著他手掌咬上一口,“這是補償”我當時是這麼說的。
其實他的手一點不好吃,還有點鹹。
這樣想著,我把剩下的軀幹也一鼓作氣的處理了,細細的剁成肉餡,衝進了馬桶裡,這又花了我一整年。
屋子裡少了一個人,看起來空曠了很多,就連心裡都彷彿豁然了起來。
“恩。”我拍了拍手,差不多了,應該開始新生活了。
“所以,”案板上的頭顱一臉苦笑的看著我,說道,“我怎麼辦?”
我看著頭顱,驚訝萬分:“你怎麼還在這裡?”
“我一個腦袋還能怎麼樣啊!是你不把我扔掉的啊!”
“我正打算扔掉你呢,誰用你話多。”
“放屁嘞,你剛才拍手了吧,一臉事情解決了的樣子吧!”
我抓起頭顱的頭髮,狠狠地把它塞到冰箱裡:“別用你那張哄過別的女人的臭嘴吐槽我。”
二
我殺了我的前男友王小明,我將他大卸八塊,或者更多。這花了我很多年,其實本用不上這麼久,但是我的確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來下定決心。說句老實話,我覺得從我決定下來開始,這應該是一件很簡單的工作,但如今他的頭顱依然在我的冰箱裡,在我每次開關冰箱門的時候喋喋不休。
“你知道的,我已經不愛你了。”
“我知道,你找了新女朋友了。”
“是的,是真真正正的不愛你了,沒有複合的可能。”
“恩,說這個有意思嗎?”
“所以你留著我腦袋還有什麼用呢?”
我伸向牛奶的手停滯了一下:“不關你的事。”
頭顱還是以前那種無所謂的神色。
“嘛,你殺的我嘛,總歸有點關係,你這樣對我倒是沒什麼影響,但是你可能會有麻煩。”
我抓起牛奶,狠狠地關上了冰箱門,心裡突然有些難過。
冰箱裡面沉默數秒,傳來了頭顱悶悶的聲音:“這牛奶快過期了,熱熱再喝。”
雖然我非常討厭王小明,但是也不得不承認,大部分情況下他說的話總是對的。
就像當年分手的時候他說過“忘了我,有些殘忍,但這樣對你我都好”。
還記得當時我把自己的臉皮撕下來扔到膝蓋下跪著,哭著求他,“可是我不能沒有你。”
他說:“早晚有一天,·························我在你心裡也會死了的,就像你在我心裡一樣。”他的話從來都沒錯,我殺了他,我惹上了麻煩。
警察走進屋子的時候,我慌極了。
“聽說你這裡死了人。”警察坐在我家的沙發上,順手點了一根菸。
“沒有。”我有些緊張,手指絞著衣服,天啊,我血跡處理乾淨了嗎,刀有沒有藏起來,指甲掃掉了嗎,有沒有留下蛛絲馬跡!
“那這菸灰缸是誰的。”警察冷冷的看著我,手裡的香菸忽明忽暗。“菸灰缸底部有香菸長期插入留下的微微燒痕,說明以前被經常使用。你一人獨居,身上沒有煙味,說明你根本不抽菸,我故意在你面前點菸,你聞到煙味皺了皺眉,表示你對煙味其實非常厭煩,而能讓你這個討厭抽菸的人,卻在家裡擺了個被長期使用的菸灰缸的,只能是你男朋友!他就是死者,而你!就是兇手!”
我大腦如遭雷擊,嘴巴開始進行自我管理:“是這樣的,我的父親是個億萬富豪,因為抽菸我媽和她離婚了,所以我非常討厭別人抽菸。離婚我跟我媽過,我父親把這個菸灰缸給了我,對我說了一句對不起,這就是菸灰缸的來歷。”
警察從沙發上跳了起來破口大罵:“你放屁,你丫男朋友腦袋就在冰箱裡呢!你他媽連冰箱門都沒關,你蒙誰呢!”
頭顱在冰箱裡尷尬的笑:“嗨~”
我氣得嘴唇都白了:“你丫看到了就早點說,你知不知道編這段瞎話我死多少腦細胞!”
警察把煙掐滅在菸灰缸裡,走上前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可以不bb,但你說的每一句瞎話都要成為你的呈堂證供。”
“我的冰箱裡有個腦袋不代表我殺了人。”
警察冷笑了一聲“呵,你在質疑我的專業能力,需不需要我用我的推理能力給你還原一下犯罪現場。”
我自顧的硬著脖子,不肯低頭,心裡著實怕得要死。
“腦袋,你說!是不是她殺得你!”
所以你的推理能力就是直接問嗎!
冰箱門半開著,橘黃色的冰箱光從頭顱的後腦打出來,周圍不斷地有寒氣向外冒著,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聽到頭顱冷淡的聲音,“不是,我自己摔的。”
三
警察走後,我和頭顱有好長一段時間沒人說話。
“你為什麼要救我?”最後還是我率先打破了沉默,畢竟我總是要開冰箱的,牛奶再放是要過期的。
頭顱沒有回答,反問道:“你為什麼不扔掉我?”
我一時語塞,我為什麼不扔掉這個腦袋呢。他和我分了手,他交了新女朋友,我花了好多年殺了他,我把他大卸八塊,我為什麼不把他的頭扔了呢。
“因為最近豬肉漲價,我留著過年當豬頭肉祭祖的。”
頭顱沒接我的梗,只說道:“快點把我扔了吧。”接著就用嘴巴把冰箱門帶上了。
這話警察臨走前也和我說過。
“我不管人是不是你殺得,你我都不是傻子,心中都有數。但是這腦袋你要儘快處理掉,扔了,或者當豬頭肉吃了,怎麼都行,不然你就得一直帶著他。”
他冷冷的看著我,“拉屎都得抱著。”
不過他沒把門帶上。
進出不關門,老婆要偷人。
四
第二天上班的時候,我把頭顱從冰箱裡拿了出來,我看著他跟他約法三章:“我迫於無奈,上哪都得帶著你。但是你不要洋洋得意,在此我跟你約法三章。”
“一,不許和別人說我以前的事,二,不許和我抬槓,如若有犯,我就扇你一個嘴巴。”
“……可你這是兩章。”
“啪”
我扇了頭顱一個嘴巴,把他塞到了包裡。
地鐵和以前一樣擠,人們都堆在一起,彷彿被一網撈起的魚,互相推搡著撲騰著尾鰭。
人群有時讓人驚慌失措,有時又是最好的偽裝。
人海擁擠處,自己無足輕重,更容易肆無忌憚的釋放醜陋。我突然發現每個人的身上都帶著屍塊,包裡,口袋裡,或露出一隻手,或伸出一條腿,甚至有人把一整個屍體背在身上,掩目而泣。
每一個人都像是蹩腳的殺人犯,帶著逝去的人踽踽獨行。將可恥的謀殺的證據帶在身上,把自己犯下的著罪行公佈於眾,任人嘲笑。我看了看自己手上的頭顱,想著自己也不過是犯人之一。
頭顱向指示牌看了一眼,說道:“坐過站了吧。”
“啪”
我又扇了他一個嘴巴,“我知道。”
“今天不去上班了,我要埋屍。.”
我抱著腦袋在地鐵上坐了好久,周圍的人一個又一個的減少,最後一整排座位上只有我一個人。猶如巨輪上的唯一乘客,在海浪中搖搖晃晃,地鐵外面一片漆黑,我不知道自己駛向哪裡,可能是冰山,可能是鯨腹。
頭顱問道:“什麼時候扔掉我?”
“再下一站好不好。”
我抱著腦袋出了地鐵,街上陽光很大,曬得我有些發昏。周邊的行人遠遠的看著我,眼神裡滿是同情亦或是幸災樂禍,“看看這人,提著腦袋。”
頭顱也不催我,在我手上搖搖晃晃。
突然有一隻手拍到了我的肩膀上,“呦,好久不見。”
我轉過頭去,眼前的臉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熟到我手裡還抱著他的頭顱。
“王小明,好久不見。”
我的前男友王小明看了看我,有些得意的笑了一下。
“呦,把我殺了啊,怎麼腦袋還抱在手裡?”
“你說這個?”我故作嫌惡的把手上的頭顱拋了拋,“正打算丟去餵狗呢,就碰上你了,還怪不好意思的。”
“哈哈哈,你能忘了最好了。”王小明有些同情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祝你幸福啊,我和女朋友約了電影,改天再聊。”
周圍人來人往,我抱著頭顱彷彿赤身裸體。
王小明走後,我就蹲在地上開始哭。哭到後來沒有了眼淚,就開始吐,就像是一塊海綿想擠幹身體所有的水分,彷彿每一滴淚水都可以帶走我一點痛苦。
我就一直哭,一直哭,直哭到身旁再也沒有行人才止住。
頭顱靜靜的看著我,“差不多,可以扔下我了吧。”
我沒有理他,拽著他的頭髮接著往前走去。
天漸漸暗了下來,路燈喧鬧著同時點亮,光芒好像拳頭,狠狠地砸在地上。道路自顧延伸,插進黑暗的小腹。
我提著頭顱走了好久,卻怎麼也走不到盡頭。
微博:@徐大小越
曇花一現型作家,暖文愛好者,經常被人誇獎。主職異常神秘,據說涉及國家機密。半途而廢型選手,作品很多但預計看一篇少一篇。
希望有一天可以成為超級網紅作家,坐擁粉絲數千萬,然後開個直播,實現自己的夢想——當個午夜電臺主持人,半夜朗讀睡不著覺閒著沒事幹的人寫的粉絲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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