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開發商的贈送面積貓膩真不少

買房的時候,開發商說的贈送面積都是真的嗎?這種所謂的贈送面積貓膩可不少。

開發商經常在廣告和樣板房中強調“買房送面積”,用來誘惑顧客下訂,對有過買房經驗的人來說,已經見怪不怪了。比如陽臺“贈送”一半面積啦、“贈送”飄窗面積啦、贈送設備房啦,諸如此類。很多顧客一看,譁,商品房單價一下子就降低了百分之十幾,非常划算,一動心就交錢了。

那麼,那些面積真的是開發商贈送的?其實不然,這種做法只是開發商混淆概念,製造吸引顧客的噱頭罷了。開發商這裡所謂贈送的面積,很多時候指的是不計算入專有部位建築面積的部分(也就是不能計入產權面積的部分)。我們簡單舉幾個例子:

1、“贈送”陽臺面積。

陽臺的樣式分好多種,一般分為突出外牆的陽臺和與外牆持平或凹進去的陽臺。通常被開發商宣稱“贈送半個陽臺”的是那種不伸出外牆立面的陽臺或者內L形的陽臺,這種陽臺按照國家規定只計算一半的產權建築面積,所以另一半不出現在產權證上的面積就成了開發商口中的“贈送面積”,實際上這個所謂贈送的面積本來就是陽臺的一部分,是攤入了房屋的建設成本的,本質上就是顧客花錢購買的房子面積的一部分,根本不屬於贈送。

買房時開發商的贈送面積貓膩真不少

陽臺算一半的產權建築面積

2、“贈送”飄窗面積

飄窗就是凸出牆面的窗戶。如果飄窗窗臺離地面高度不大於0.45米且淨高大於2.1米,開發商就會宣稱,“贈送半個飄窗面積”;如果飄窗設計成窗臺高度做大>45cm,凸窗高度<2.1米,開發商就會宣傳,整個飄窗的面積都是“贈送”的。其實這個也是房屋結構的一部分,跟陽臺一樣,都是顧客花錢買的。

買房時開發商的贈送面積貓膩真不少

飄窗視情況計算產權建築面積

3、“贈送”空間

按目前建築物設計規範的要求,每棟建築物基本都具有共管井之類的空間,而開發商往往在銷售的時候將房子附近的公共管井及設備空間的原有功能弱化,將這些部位打通入室,增加了房子的實際可使用面積,變成一部分房屋的“贈送空間”。這個存在擅自佔用建築物公共面積的嫌疑。

買房時開發商的贈送面積貓膩真不少

公共管井打通空間

4、買一層“送一層”

有些開發商將房屋樓層設計成較高的空間,設置夾層。夾層僅算部分建築面積,開發商就可以號稱“贈送面積”了。

買房時開發商的贈送面積貓膩真不少

夾層空間

此外,開發商還有很多種類的“贈送面積”的地方。諸如贈送首層花園啦、贈送露臺啦,都是一種虛假的贈送,顧客是拿不到產權的,而且對於這種辦不了產權證的所謂“贈送面積”,開發商在定價的時候就已經考慮進去,客戶根本就是“花錢買贈送”。甚至,如果開發商未處理好“贈送面積”中涉及到建築物或者小區公共部分其他業主權益的情況下,獲得“贈送”的顧客在享受贈送面積空間的時候,可能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利還不自知呢。最典型的就是首層花園,在產權上首層花園通常都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所以,在買房的時候不能貪小便宜,看到“贈送”兩個字就心花怒放,吃了虧還傻傻地分不清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