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大连学区划分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稳定

学区划分方案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加强风险评估,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市教育局:大连学区划分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稳定

日前,大连市教育局公开信息,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大教发[2018]25号)”规定,学区划分方案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加强风险评估,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科学合理划定小学和初中学区。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和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并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年度学区划分方案,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学校要根据统一划定的学区,接收学区内学生入学就读。学区划分方案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加强风险评估,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各地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就近入学主要依据需要相关证明

学生就近入学主要依据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的房屋产权证(包括产权房、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户口簿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因贷款购买住房而暂无房屋产权证者,须依据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无房屋产权证者,须依据学生家长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信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信息查询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除以上证件,还要依据家长有效的《大连市居住证》等材料原件。

适龄儿童入小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

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积极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人才子女应当视同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

持有效的《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应当视同我市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申请就读人须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由人事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出具的《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申请就读人家长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就读人与家长的关系证明、住房证明等。对大连市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按大连市有关规定执行。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十项严禁”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其中包括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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