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崇信县2018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30人

「招生」崇信县2018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30人

近日,平凉市教育局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各普通高中今年共计划招生13515人,其中崆峒区3425人、泾川县1685人、灵台县1100人、崇信县430人、华亭县1100人、庄浪县2950人、静宁县2825人。

平凉一中、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列入崆峒区招生计划,分别计划招生1000人、450人,同时,两校均面向除崆峒区外六县招生。

按新的招生办法,六县报考平凉一中和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的考生,要求于6月15日前到两所学校报名,学校负责确认报名学生信息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平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

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甘教发〔2018〕13号)要求,现将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按计划招生。根据省教育厅对高中阶段招生的新要求,依据我市2017/2018学年度年报数据,按普高与中职招生5:5比例分县(区)向省教育厅报备了我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3515人。各县(区)要督促辖区内各高中学校在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内严格按规定的比例招收统招生、统配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截留和突破计划招生,违规招生责任自负,市局将不予建立高中学籍。各县(区)要将计划在教育局信息网和学校局域网、宣传栏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监督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私自、超计划、跨县(区)招生,违规招生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

2.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平凉市2018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平市教发〔2018〕16号)和《平凉市2018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平市教发〔2018〕75号)中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必须将招生计划人数的45%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规定,年底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强审查和公示等环节,加分后的成绩作为考生的总成绩参加录取。体育艺术考生不得以体育艺术考生资格报考普通高中录取后转为文化课考生。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收取体育艺术考生录取后转为文化课考生的保证金,不得收取外来人口子女的借读费或保证金等,以及以赞助费、捐赠费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政策规定之外的费用。

3.严格高中招生管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禁职高、中职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严禁公办高中占用学校教育资源举办高中复读班;严禁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严禁同城内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对办理挂靠学籍和招收借读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全市通报,并追究学校一把手责任。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平凉市普通高中特招生推荐录取工作指导意见》(平市教发〔2018〕16号),严格推荐程序,凡程序不合规、未经市教育局备案审查的不予下达招生计划。

六县报考平凉一中和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的考生,于6月15日前到两所学校报名,学校负责确认报名学生信息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6月25日前,已审核确认的报名学生凭本人在本县参加的中考成绩单、经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到平凉一中、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参加录取(录取线参照崆峒区考生录取线),未录取上的考生回本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未经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在规定期限外报名的六县考生,市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

各县(区)于9月25日前,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总结及新生学籍注册情况分别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会考科。

平凉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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