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出租屋内男子触电身亡 法官实地勘查调解结案

东莞阳光网讯夏天出汗多,大家可能每天要冲几次凉,但是冲凉的时候不注意,也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茶山一市民借住老乡出租房,使用热水器时发生触电事故身亡。悲剧发生后,死者的父母将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人,热水器生产厂家还有他们的老乡一同告上法庭。结果如何?来看看。

2017年6月9日,袁某在老乡陈某位于茶山镇的出租屋内使用热水器洗澡时,发生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袁某的父母认为是热水器漏电以及出租屋内的漏电保护装置没能启动,导致儿子死亡,所以将出租屋的所有权人张某、出租人杨某、热水器生产厂家、以及老乡陈某一同告上法庭,诉请死亡赔偿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2万多元。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江林:“原告认为本案任何一个被告,如果完全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受害者)袁某均有可能不会发生今日的惨剧,因此各被告应当对原告的诉请承担共同责任。”

经过庭审,四名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法官认为,案件存在一定复杂性,宣布休庭并择日到事故现场查看,厘清事实。

历经半年多时间,数次现场勘查,三次庭审,最终各方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于本月16号调解结案。法官们尽心尽责的调查,给了原被告双方一个满意的交待。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 江涛:“因为像这类案件,对事故现场的考察更有利于确认,法官的内心确认看我的判断是否,更接近客观事实,所以说我们想努力让每一个案件让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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