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轩君说法|“你才第一天上班,不算工伤,我们不赔!”试用期受伤应该谁买单?

现在是毕业季,各大招聘市场也是人头涌动,简历招聘信息满天飞,已有不少同学报喜讯,说自己拿到offer 了。

有许多企业,会在跟应聘者发 offer 的时候,要求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看其是否适合岗位。那么大家就要知道关于试用期的一些权益了,例如:试用期内受伤算不算工伤?

槐轩君说法|“你才第一天上班,不算工伤,我们不赔!”试用期受伤应该谁买单?

第一天上班 却发生工伤

槐轩君说法|“你才第一天上班,不算工伤,我们不赔!”试用期受伤应该谁买单?

左脚骨折了公司不负责

老赵:“我这肯定是工伤,公司你们说啥也得负责吧。”

A公司:“咱们试用期没签合同,不是正式员工,不能算工伤。”

老赵:“那我去做工伤鉴定!”

A公司:“你去呗,公司也不会管你”

“赵先生跟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

“他所受的伤算工伤吗?是否能得到赔偿?”

我们听听律师说法。

律师说法

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公司即与赵先生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此前提下,赵先生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2、赵先生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及第十八条的规定,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应承担赵先生的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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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帮忙终于获赔偿

公司不肯赔,赵先生拿着人社局的工伤认定,来到当地司法所寻求帮助,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A保安公司支付赵先生的医药费及工伤赔偿款6000元。

槐轩君提醒,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工作服、工资单、考勤表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总之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 顺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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