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镇车辆停放秩序,缓解集镇交通拥堵情况,推动集镇发展。经桃源回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集镇开展违章停车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镇现已规划大量停车位和摩托车位,在停车线外禁止停放机动车,违者由鲁甸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中队按照交通法规进行处罚。
二、未规划停车位的街道,集镇赶集天早上8:00-晚上7:00时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违者由鲁甸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道路交通管理中队按照交通法规进行处罚。
三、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有关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18年5月30日执行。
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桃源回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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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桃源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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