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翻圍牆出校園失蹤,家長大鬧獲賠償,一年後突然出現提一要求

前幾天在《悟空問答》參與一個話題,說的是學生校外發生事故,學校沒有責任,家長卻強行索要賠償。感嘆學校處於弱勢地位,多數情況下,只能被迫花錢消災。

有位網友私信我,講了發生在他們學校的一件真事:

有個初二學生,晚自習時偷偷翻圍牆出了校園。學校瞭解情況後,迅速通知家長並組織老師四處尋找,找了很久沒找到,然後報了警。

警方、家長和親屬、學校一起尋找多日,仍無半點線索。

某日下大雨,從河道上游漂來一具屍體。學生家長聽聞後前去辯認。經警方確認,屍體各方面特徵都與失蹤的孩子不一致。

沒想到家長卻一口咬定該屍體就是自己的孩子,竟組織親友將屍體抬到校內,要求學校賠償。

學校請求家長出具證據,但家長卻不與學校論理,率親友毀壞學校大門,阻撓學校開展正常教學,並提出天價賠償要求。

在警方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協調下,最後學校被迫賠償家長15萬元,才平息這場鬧劇。

學生翻圍牆出校園失蹤,家長大鬧獲賠償,一年後突然出現提一要求


一年後,失蹤的孩子突然回來了。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家長竟找到學校,要求讓孩子復學。

學校想拒絕,卻找不到理由。家長說得很明白:誰也不能剝奪孩子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否則就要向上告!

可憐學校依舊只能屈服,乖乖地接收了這個學生。

後來才知道,家長抬屍鬧事的第二天,就已經得到了孩子的消息。

孩子因為厭學,那晚偷偷翻牆出校園,在網吧玩了一通宵,然後去了廣東。將家裡給的生活費花完後,便投靠了在廣東打工的大伯。

大伯想將他送回家,他以死相逼,堅決不去。大伯便安排他在朋友的小工廠上班。

上了一年班,孩子覺得太累,又想回校讀書。於是發生了上面的一幕。

這種劇情,一般人的想象中,電影裡才有。沒想到現實中竟然發生了。

家長明知自己的孩子沒出事,還敢肆無忌憚地敲詐學校,很顯然是吃定了學校,捏住了學校的軟肋——人是從你這兒走的。

而學校一貫希望息事寧人的軟弱態度,也鼓舞了家長們鬧事的信心。

只要學生髮生意外事故,無論學校是否有過錯,都會被追責。令人心塞的是,教育主管部門為了平息輿論,常強迫學校讓步。這進一步助長了校鬧們囂張的氣焰。

不久前,湖南修訂了相關條例,新增條文明確了學校無過錯情況下,學生髮生意外傷害後,學校不承擔責任的幾種類型。

這個條例,可以有效遏止肆虐校園的校鬧現象,全國各地都應該向湖南學習,迅速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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