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去一家忘记关煤气的家里偷东西,使用明火发生爆炸,导致小偷死亡,责任由谁担负?

燕子174577733

这件事要分开来断,因为偷东西和煤气爆炸致人死亡并非一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盗窃的定罪,死者入室盗窃时候死亡,属于盗窃未遂。死者并不知晓被盗者家里财物数量,并且盗窃未遂,不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定为无罪。而在不知道对方家里煤气开放的情况下点燃了煤气,造成被盗者房子被炸,损失应有小偷承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再来说死者的死亡情况。房子的主人没有关闭煤气阀门,导致他人死亡,这是有必然联系的。房子主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按照《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本案小偷是入室盗窃,因此会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如果有孩子和老人,还要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虽然大家争议的是房子主人没允许小偷进入,死了应该算活该。但是忘记我一开始说了什么?这个事情要分开判决,偷东西是偷东西,不关煤气致人死亡是过失致人死亡。死者偷东西,不是你过失致人死亡的借口。如果死者的辩护律师找到有力证据,证明你知道小偷会来,故意不关煤气阀,并且诱导小偷点火发生爆炸导致其死亡。这属于故意杀人!无期徒刑走起!

所以抓住小偷以后,千万不要暴打!偷东西是偷东西,打人是打人!法官不会混在一起判决的!


热游声优麦

导语:如果失主需要承担责任,那岂不是要求每一位公民需要为小偷准备一个良好的偷窃环境?荒谬!

从逻辑上来说,失主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一定程度上,小偷的行为应当视为咎由自取,虽然盗窃并不致死,但是毕竟死亡的原因系小偷进入他人实施盗窃行为发生爆炸所导致的,如果要求失主需要承担责任,那这是不是间接的要求每一位失主为了防止小偷进入自己家里盗窃受伤,还需要准备好盗窃环境,让小偷舒舒服服的盗窃呢?

退一步来说,如果这样的案子都需要负担责任,那是不是以后强奸犯在实时犯罪行为时,还必须要受害人提前检查下自己有没有毛病,有没有买好安全套,做好防范措施?

简直就是荒谬!

二、从法律上来说,失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首先从承担责任的角度来说,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失主必须存在过错,从表面形式上来看,确实失主因为没有关掉煤气是导致爆炸的因素之一,但是需要注意,这种风险本身并不需要小偷来承担,如果小偷不进入他人房屋点燃明火,根本不会发生爆炸,最多也就是失主一氧化碳中毒而已,但是小偷进入他人房屋才是引爆的关键原因。

相反失主应当要求小偷赔偿损失,而不是对小偷的死亡承担责任。

最后,你认为被盗者需要承担小偷的死亡后果吗?


麋鹿说法

说个以前的事情,一小偷到人家家里去偷东西,结果呢不知道这家人养了一条狗而且还是藏獒被咬死了,法律要不要对狗主人判刑?

首先小偷进入他人私人住宿,并以非法偷窃为目的,而狗呢是在居民家中,饲养的动物致人死亡,从法律的角度看,主人养藏獒就是看家护院,对抵抗外来非法侵害有间接故意,而且小偷还没咬死了,所以小偷的死与藏獒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这个主人就难逃干系。

只是小偷自己跑进别人家,小偷有错在先,所以可以减轻藏獒主人的法律责任。

听起来有点郁闷,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不过一般情况下不会赔很多钱。

但是如果你是故意放狗咬死人那就不一样了,那就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不仅要赔钱还要负法律责任的。。

再说一个案例,是去年发生的偷狗事件。

一个偷狗贼,去某村偷狗,结果被王某发现,并把对方赶出村子,结果偷狗贼怀恨在心,居然实施报复,第二天叫了一个同伴带上家伙,还租了一辆车,找到王某并强行把他带上车。

王某大声呼救,村里的人在张某的号召下拿上锄头等农作物,将偷狗贼拦了下来,救出了王某,然后把偷狗贼租的车推下了大坝,坏就坏在最后一步。

就因为把车推下了大坝,本来是见义勇为的事,最后却变成了以张某为首的故意摔坏财物的罪名,张某被判了刑,还要赔钱,可以说是相当的亏!

看到这里相信老友们对这个问题有答案了,小偷死在你屋里..搞不好就是你的责任,这些人指不定就说你为啥要用煤气~~


草根大熊

房主对于小偷的死亡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房主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从刑事的角度来看,如果这个案件中有人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是何种罪名呢?

故意杀人?肯定不存在,因为没有人要故意剥夺小偷的性命,也没有人实施了杀人行为。故意伤害?也不存在,因为没有人要故意伤害小偷的身体,也没有人实施了伤害的行为。


剩下的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了。本案中房主有无过失?本人认为不存在。因为,房主忘记关掉家中的煤气,与小偷的死亡并无因果关系。从本案基本事实而言,小偷在偷盗过程中使用明火,导致煤气爆炸并因此造成小偷死亡。显然,小偷死于明火,而明火的来源正是小偷自己。因此,房主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房主的行为与小偷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房主在本案中的唯一行为就是未关掉家中煤气。如前所述,未关煤气行为本身并不能造成小偷的死亡,造成小偷死亡的原因是煤气爆炸,而煤气爆炸的原因是小偷使用了明火。因此,真正造成小偷死亡的原因是明火。

也许有人说,如果房主关掉了煤气,即使小偷使用明火也不会造成小偷死亡的后果。这种观点是没有依据的。因果关系是一个长长序列,因果关系不能无限

溯及。如果无限溯及的话,那么,与此毫不相关的原因都有可能被认定的损害后果的原因。比如蝴蝶效应里的蝴蝶,能否在法律上认定为太平洋发生风暴的原因?就本案而言,造成小偷死亡的原因就是煤气爆炸,因此,谁引起了煤气爆炸,谁就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3)房主在本案中的过错不是对小偷的过错。房主忘记关掉煤气,的确存在过错。但是,忘记关掉煤气会造成小偷死亡的后果这一点,不在房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预见范围。因此,该项过错不能视为对小偷的过错。

(图片来自网络,特此说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肯定是小偷自己的责任,我忘记关煤气了也没有让你去我家,你自己去的,还是偷东西,可能偷完了看家里没人点个烟冷静冷静或者是煮个面吃?


我曾经有个同学就是,他家被偷了,是我另外一个同学偷拿的他家的钥匙,据说进屋偷完钱以后还在屋里看了一会vcd,自己睡了一觉才回的家,以为别人不会知道,结果报警给抓到了,最后偷东西的同学家里赔偿了钱才算完事。


首先你做的是一个违法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别人并没有干预你,你自己倒霉死了,我没有让你包屋里死人的晦气钱就不错了,有罪?何罪之有。


叨叨娱乐团

这自然是小偷自身的责任,难不成你行为偷窃自食恶果,还要主人家担责,那么日后是否还要给小偷创造一个良好的偷窃环境,才是合情合理了?偷窃行为日常时有发生,甚至也出现过谋财的同时也害命,偷窃之事本身就是龌龊过分之事,小偷进屋偷盗,致使自己死亡,也是无可厚非,自食恶果,最终也只得自认倒霉罢了。

就算真要判定主人家,顶多是警醒教育,家庭火灶粗心大意,安全防患意识差罢了。

01

当知道这件事后,身边几个好朋友也纷纷捐助了钱,买了许多米,油等物资给了过去,女孩也挺坚强,贫穷并没有打倒她,她反而亦然担起养家责任,出门打工,维持家计,这是6年前的事件,现在的他们,依靠着这位女孩的努力,过上了能够解决穿衣温饱的小康生活,让我一个旁观者,都为之动容。

02

小偷固然可恨,在我眼里,有手有脚之人干偷鸡摸狗之事,是真的毫无廉耻,偷盗别人家财,或许那些钱是别人的生存根本,有的时候,这种小偷就该好好被教做人,有手有脚,在如今社会,好好工作,也是绝对饿不死,若工作出色,薪资也会很高,过得也算滋润,但毫不理解做出偷盗行为的人,而这样的人,理应关进监狱!

愿大家,好好保管自身财务!


以上个人观点

每天带给你不一样的观点


文姐

小偷去一家忘记关煤气的家里偷东西,使用明火发生爆炸,导致小偷死亡,责任由谁担负?

个人认为其实这个问题挺复杂的,由谁负责还真不好说哦!如果我说由煤气公司或者物业公司负责,你信不信?我给大家捋一捋!

因果关系是判断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我们看一看这个案例:小偷丢了命、业主毁了房,他们该找谁承担责任呢?

我们先捋一捋因果关系:

第一层原因:爆炸导致,为什么会爆炸呢?A遇见了B

要因A:小偷在室内使用明火

要因B:房屋内煤气浓度达到可爆炸范围

第二层原因:间接原因,A1撞上了B1

A的原因A1:小偷入室行窃

B的原因B1:业主忘关煤气

看到这里是不是感觉正常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

如果我是业主:我的损失要找谁?

我的房没了,原因与你小偷入室行窃,并且在屋内点了明火有关,我要告你赔偿我的损失!

如果我是小偷:我的损失要找谁?

我的命没了,原因与你忘关煤气阀门,引起煤气浓度超标有关,我要告你赔偿我的损失!


业主与小偷的损失由谁赔?

业主不赔偿小偷的理由:

虽然小偷的死亡与业主忘关煤气看似有因果关系,但是业主的房屋是私宅,小偷没有擅自进入的权力,其次业主忘关煤气阀门是意外情况,他无法预见这个结果,也没有对小偷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加害或者进行防卫的主管故意,因此小偷的命业主不负责!

所以我的结论是,小偷的命虽然看似与业主有关,但是他的命业主不需要承担刑事或者民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业主就是有意这样做的,他能预见到这个后果!

【补充一个知识点,小偷受损害的是生命权,业主受损害的是物权,生命权高于物权,因此业主没有权力因为保护物权对小偷的生命权进行侵犯,除非发生小偷危害业主生命,业主进行正常防卫,我们可不要随意殴打小偷哦】

延伸案例:

不赔的:

之前国内曾有过这样一个案例,小偷进入私宅被主人家的狗咬死,业主养狗这个行为本身是得到审批了的,他属于合法养犬,最终法院驳回了小偷家属的诉讼请求,但是对狗进行了人道处理。

要赔的:


小偷要不要赔偿业主呢?

业主的房屋损毁与煤气爆炸有关,煤气爆炸有两个原因,一是明火,二是煤气泄漏,明火是小偷带进来的,个人认为业主找小偷索赔存在合理性!但小偷肯定不承担所有责任!


我为何说有可能要找煤气公司和物业公司负责?

小偷怎么进来的?忘关煤气阀门就一定会导致煤气浓度超标吗?不一定!

物业公司的责任:

如果你与物业签订的协议里有安保方面的内容的,小偷能够擅入无疑他有责任!

煤气公司的责任:

现在许多高档住宅小区都有可燃气体报警的,有些是煤气公司提供的产品,如果发生该案例当中的情况,无疑这个产品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找他们追责合理!


心安理得君

常言道,不巧不成书,这个事件又可以大做文章喽!小偷去偷别人家里的东西,使用明火发生爆炸,导致小偷死亡,这样的巧合实是让人拍手叫好,这也是老天爷对他的惩罚,偷窃别人的东西,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在偷窃的过程中造成死亡,这难道不是天意吗?简直就是咎由自取,天理不容!


小偷去一家忘记关煤气的家里偷东西,因为使用明火发生爆炸,导致小偷死亡,按照法律角度来说,这个责任完全由小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更何况由于小偷使用明火造成煤气爆炸,给这一家主人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这个责任,还应该有小偷负责,由于小偷已经死亡,无法承担责任,对于这家主人来说是一个很不幸的遭遇,小偷给人们的祸害的确不浅,是人们所深恶痛绝的!

有的人说,小偷的死亡是因为主人忘记关煤气而造成的,所以要负法律责任,这样的想法是幼稚的,是完全不懂法律的表现,虽然小偷是在主人房子发生的死亡,但是,没有经过主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闯入私人的住宅,就已经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所以在行窃过程中所造成的各种后果,主人是没有承担责任的,只能由小偷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主人需要为小偷承担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受害人存在合法权益,因为小偷是未经主人的同意擅自闯入进行行窃,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合法权益情况,造成的损失,主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小偷因为做违法的事,造成的死亡,这只能说是一种报应吧!这种祸害人类的社会残渣,就应该赶尽杀绝,后患无穷!

社会上的各种小偷案件屡见不鲜,给人们造成严重的后果,因为偷窃杀人的案件比比皆是,造成种种伤害,给人们造成更大的损失,偷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扰乱社会秩序,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过这个事件,也要提醒大家,要注意安全使用煤气,特别是出门要记得关煤气,以免发生不良的后果,有很多人因为没有注意,引发各种火灾现象,时有发生!

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要遵纪守法,注意自己的行为准则,不要做违法的事情,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文明做人,做个合法的公民,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法同行天地宽,幸福靠大家……!


清清的清哟

按照我法律规定:意外事件不负法律责任,疏忽大意的过失则应当负法律责任。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和行为。

本案中房主忘记关闭煤气的行为不符合意外事件第二个应当具备的特征,即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所以不属意外事件。符合疏忽大意的过失特征当中,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由于其疏忽大意的心理而导致了未能实际预见。

所以本案煤气泄露为房主忘记关闭所致,小偷入室点燃引爆虽然具不可预见性,但房主存在疏忽大意过失,故房主应按照疏忽大意的过失责任认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兰陵魏郡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探索真正原因,结果可能大不相同!

如果确实是主人忘记关煤气,小偷上门偷东西使用明火发生爆炸,导致小偷死亡,这个责任由小偷自己承担。不仅主人不用负责,小偷家属还要赔偿主人损失!


但这个出于人道主义,小偷既然都死了,也算遭到应有惩罚,可以不再追究其家属赔偿主人损失!

可是要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主人忘记关煤气,小偷恰好来偷东西发生此事,恰好使主人避免了灾难。



大家都知道煤气泄露也是相当危险的,一但主人回家处理不当,有使用明火或打电话等一些危险行为,也会发生爆炸。

这样一来是小偷捷足先登,反而救了主人,所以还要感谢小偷,多少给小偷家属点安抚费也是情理之中!


还有一种特殊情景就是,主人可能明知小偷要来偷东西,他有预感或是发现小偷的规律,故意将煤气放开,等你小偷上钩。那么这种情况可就属于主人过错,属于防卫过当,弄不好还是故意杀人呢。

所以要探讨事情根本所在,也不能简单看表面现象,不过这种事情发生,还是主人胜算比较大,要看谁的律师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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