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女童王凤雅家属否认消极治疗称已尽全力,将追究造谣者责任?

天太2

万万没想到啊,看见陈岚女士借这个问题给自己疯狂洗白,不过我不是那种顾左右而言它的人,咱们还是先答题。

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不可以强人所难,在对待绝症患者问题上,当治好病已经是一条绝路,甚至死路,我们不能强迫她的家庭也去走这条路,我们必须牢记的是,疾病不仅伤害患者自己,也在伤害她的家庭,像罗一笑的父亲那样,有能力为孩子治病却四处募捐的,才是骗子,而小凤雅的家庭非常贫困,在引起公众关注之前,他的家庭已经为救治她做出了必要的努力,小凤雅的爷爷说的非常清楚,是因为拿不出2万元的化疗费用,才不得已采取保守的方法,而在凑到2万元钱之后,小凤雅的妈妈也带她去进行了检查,可惜为时已晚,小凤雅的病情,已经无法挽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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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要说说造谣者,我刚看到陈岚女士的答案,她将自己的行为称为“情绪太激烈,措辞不当”,我觉得我有必要帮陈作家补习一下初中语文课程

什么叫措辞不当?从语文的角度讲,即用词不准确,比如说陈女士在其4月9日的博文里面有这样一句话

不给重病的女儿治病,筹款后,却给儿子送去大医院治疗唇腭裂。

这里面的“给”字就是典型的措辞不当,准确的用语应该是“将”或者“把”,或者把“送”这个多余的动词去掉。

接下来再给陈女士补补法律,诽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018年4月6日,在多位爱心人士上门走访,强烈要求必须送医后,万般催促下,王凤雅才被其母其爷爷送到北京儿童医院就诊,在医院眼母细胞瘤专家确诊并肯定孩子还有救后,其母立即在医院撒泼大闹(可以调取监控录像)

很显然,上述两篇微博中的大量内容,都来自陈岚本人的恶意揣测,在根本没有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发出了小凤雅的家人不给小凤雅看病,涉嫌诈骗、虐待罪的恶劣指控,这是非常典型的诽谤行为。

最后我劝陈岚女士好好补补自己的良心,因为她干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头一次了,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记一句话

多行不义必自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笑风云过

所以,最后“造谣15万,挪用”这口锅要扣在我头上,对不起,我不背。

如果有槽此帖子不属实,凤雅家人应该依法维权

但把不是我说的话,在哄传中扣在我身上,是否也是造谣中伤呢?

我道歉是因为我反思,情绪太激烈,没有考虑公众情感和丧女的家庭的感受,有很多措辞可以温和、婉转、去情绪化一些。不要那么激动戾气。

但是我所写的“家属三次假报凤雅死亡”“围攻志愿者”“扣手机”,“被索要600元运送尸体费”,虽然言辞激烈,但是,我说的情况均属实。【有央视采访报道、被打当事人人证,及报警记录、警方笔录为证。】

我道歉了。我是真的觉得自己不对。

我完全可以不这样说话,温和表达,在这样一个悲剧面前,我们追求捐款去向,孩子“死亡”真相,追求慈善透明,维护儿童权益,但完全可以用【不带情绪、温和无怒】法律专业化表达。今后一定注意。字斟句酌。

罗尔事件,一度也引发激烈争论。向公众募捐者负不负有公开善款去向的义务?民间私募,是否需要规范?这些,都是痛定思痛后,我想关心的话题。

现在请看一份时间表。

水滴筹如果认为这样的大病求助的项目结项报告可以通过,或其他大病求助家属也可以这样做。——

我也觉得没问题。

祝福小凤雅,天堂里没有是是非非。


陈岚的女拳

网络谣言的散布者对当事人对广大网友甚至对整个社会道德体系都是极大的伤害,是应该追究责任了。

多少次了,网友们一次次义愤填膺,一次次热泪盈眶,一次次伸出援助之手,却一次次被反转被打脸,都在说现在的社会人情冷漠,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功劳”要记在造谣者的账上。


参与凤雅事件的“作家陈岚”“有槽”等作为有影响力的公众账号,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肆意以己之揣测宣称凤雅家属“诈捐15万”“重男轻女”“用女儿救命钱给儿子治病”“虐待”……让凤雅的家人在痛失亲人的情况下,承受着巨大的网络暴力,实乃在伤口上撒盐。如果家属想追究责任,那是他们的权利。


辣妈育子

这个问题很热门。也是近几天网络,新闻讨论最多的话题!

我就说一下我自己的看法,以王凤雅的家庭为例,如果我要是给王凤雅捐款了,那我肯定要了解王凤雅的家庭条件;王凤雅的母亲杨美芹带着四,五个孩子,丈夫还有点智障;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杨美芹已经把所有募捐来的钱,都用在王凤雅女儿的身上了;说有个千头八百的漏洞我感觉都没必要追究!募捐钱花完了,王凤雅的人都不在了,你想起了追究募捐的钱去向,想了解治病花钱的流程;你要想知道不是错,不是不可以,募捐人有权力知道;知道的方法是:要不一开始就全程跟拍,要不通过募捐平台来了解情况!

谈到追究造谣者的责任,是应该追究!为什么要追究呢?因为造谣者根本就不是募捐者,真正做爱心慈善募捐的人,是不会这样去造谣生事,攻击一个贫困落难的家庭;因为他们懂得怎么去查询募捐出去的钱!只有那些网络个人自媒体,为了出名做这种丧尽天良之事!必须追究造谣惑众者;还受害家属一个清白!


刀152516581

去年舅舅肝癌晚期,最初说动手术,后来又说化疗,我看着化疗的舅舅,骨瘦如柴,每天被疼痛折磨,每天被药物充斥,两个疗程,后来我们给表哥说,算了,何必这样折磨呢?舅舅说他要回家,回来了,那一个月舅舅反而没那么痛苦了,最后安详地走了,我知道,没有希望地被痛苦折磨,离开就是最好的解脱。

亲人,病人,都在被折磨着,还有许多不相干的人却去品头论足,指东道西,这真的是对病人的侮辱,我们不应该去这样!

最后,我希望大家停手吧,不要再去在家人本来伤碎的心上撒盐了,让人家能平静些,千言万语不能写明白伤痛到底怎么样,只有当事人清楚。


珞珈评论社

比起网友,作家陈岚 这样的自媒体们更需要负责,节奏是他们带起来的,他们赚到了流量,广告费。最开始也是他们撒谎造谣的,为什么不先追究自媒体的法律责任?

这些自媒体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谎言去煽动群众。就算出事了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这导致很多自媒体良心都不要了,造谣,带节奏,引流量,以此得利。

指责网友有什么用,先把这次造谣的自媒体都抓去坐牢,杀鸡儆猴,看看下次哪个自媒体还敢带节奏。转之知乎陈夜

补充下证据:



分享八卦的吃瓜群众

我们不是当事人!并不了解事件的真相!自媒体的报道有时候是无中生有!制造话题博关注!这样只会让做善事的人们伤心!受灾难的家庭伤心!随着正规媒体的介入事件的真像会慢慢的浮出水面!希望大家要保持警惕性!不要让些心存不良的人拿我们的善心给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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